收藏版文档-通用版知名品牌特许经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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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教上人(A+版-Applicable Achives)【AAA】通用版知名品牌特许经营合同书合同编号:20TT甲字TT号甲方(特许方):PB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TTTTTTTTTTTTT法人代表:TPC联系人:TPC联系电话:137TTTTTTT邮政编码:TTTTTT乙方(受许方):MT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TTTTTTTTTTTTT法人代表:TPF联系人:TPF联系电话:135TTTTTTT邮政编码:TTTTTT第一条、合同总则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信守。2、甲方将“TPZ”品

2、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TPZ”牌产品经营活动。第二条、合同宗旨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合同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TPZ”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2、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经营“TPZ”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第三条、乙方受许条件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TT省TT(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2、乙方须在TT省TT(市)繁华商业街或体育品牌专卖街拥有TTTT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TPZ”牌系列产

3、品。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TTT万元,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TT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4、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TPZ”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TTTT万元。5、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TTTTTTT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TPZ”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合同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TPZ”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TPZ”牌标识在本合同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TPZ”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2、乙方收到甲方发

4、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TT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3、本合同规定甲方是乙方“TPZ”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TPZ”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6、乙方在开设“TPZ”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TP

5、Z”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7、乙方不得向本合同规定区域范围TTT_以外地区销售“TPZ”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TPZ”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9、乙方有义务维护“TPZ”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TPZ”牌产品。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6、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TT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TPZ”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14、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TPZ”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

7、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TPZ”牌特许经营资格。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TT%交纳滞纳金。16、乙方不得擅自将“TPZ”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TPZ”牌合作合同条款。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TPZ”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

8、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TPZ”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TPZ”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第五条、奖励及调货条款1、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TTTT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TT%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TTT万元以上,TTT_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TT%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TTT万元以上,TTT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TT折供货的优惠。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

9、物形式支付。返利性质货物的销售不计入当年销售额。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A.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TT%。B.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C.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D.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TPZ”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第

10、六条、供货及运输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第八条、合同适用法

11、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九条、合同期限、续签和终止1、本合同有效期自20TT年TT月TT日起至20TT年TT月TT日止。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合同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3、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原有“TPZ”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TPZ”牌产品。5、本合同签订地点:TT省TT市TT区。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合同履行地:TT省TT市TT区。8、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诉讼解决。甲方:PB集团有限公司(签章)注册地址:TTTTTTT联系电话(传真):TTTTTTT法人代表:TTTTT委托代表人:TTTTTTTT营业执照注册号:TTTTTTT邮政编码:TTTTTTTTTTTTT乙方:MT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TTTTTTT联系电话(传真):TTTTTTT法人代表:TTTTT委托代表人:TTTTTTTT营业执照注册号:TTTTTTT邮政编码:TTTTTTTTTTTTT签定日期:20TT年TT月TT日7三教上人(A+版-Applicable A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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