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6944-1986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O 780-1985 《包装 -- 货物搬运图示标志》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种类、 名称、 尺寸、 颜色及使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2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图示标志共 12 种,其图形和名称规定如表所示标志号 标志名称 标志图形 使用说明用于碰震易碎、需轻拿轻放标志 1小心轻放的运输包装件用于不得使用手钩搬动的标志 2 禁用手钩运输包装件用于指示不得倾倒、倒置的向上标志 3运输包装件标志 4怕热用于怕热的运输包装件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用于指示需远离放射源及标志 5热源的运输包装件用于指示吊运运输包装件标志 6由此吊起时放链条和绳索的位置标志 7怕湿用于怕湿的运输包装件用于指示运输包装件重心重心点标志 8所在处用于不得滚动搬运的运输标志 9禁止滚翻包装件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重标志 10堆码重量极限量的运输包装件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层数的运输包装件图中 N为标志 11堆码层数极限实际堆码层数,印刷或喷涂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用于指示需要控制温度的标志 12 温度极限运输包装件3 标志的尺寸、颜色3 .1 标志的尺寸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 4 种,见表。
尺宽长寸号别12701405010034150200210280注: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 2 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3 .2 标志的颜色图示标志的颜色一般为黑色如果包装件的颜色使图示标志显得不清晰, 则可选用其他颜色印刷, 也可在印刷面上选用适当的对比色 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和橙色粘贴的标志采用白底印黑色4 标志的使用方法4 .1 标志的标打,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4 .2 标志的数目及位置规定如下:4 .2 .1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侧面4 .2 .2 下列规定适用于标志 6 和 8标志 6" 由此吊起 " 应标打在包装件两个相对侧面的实际起吊位置上标志 8" 重心点 " 应标打在能正确标示出包装件实际重心位置的四个面上4 .3 标志的文字书写应与底边平行;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外贸的有关规定办理;粘贴的标志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4 .4 运输包装件需标打何种标志,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正确使用。
4 .5 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和负责起草本标准 1963 年 10 月首次发布, 1973 年 9 月第一次修订, 1985 年 6 月第二次修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锦、王巨钢本标准委托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