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

上传人:云**** 文档编号:220112699 上传时间:2021-12-08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7.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实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实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实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 【有用】劳动合同汇总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特别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究竟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保藏。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名称:_ 单位全部制性质:_ 电话号码_ 地址:_ 乙方(工人)姓名:_ 性别_ 年龄_ 家庭住址: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全部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季节)工。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

2、期为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车间(部门)从事临时性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提出详细要求: (1)_ (2)_ 三、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平安、劳动爱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供应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平安和健康。并对乙方进行平安生产学问训练和技术培训。 四、工资、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双方依据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商定,执行_工资形式(日工资、月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百元含量包干等

3、),工资金额为_; 2由于甲方缘由造成停工停产,甲方应按日付给乙方待工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按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4乙方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状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医疗期为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训练无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二)在下列状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峻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

4、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令,甲方依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赐予乙方嘉奖和惩处。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必需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确有正值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必需赐予赔偿。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向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当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部门鉴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妥当保存,如有遗失,需准时申报鉴证机关。 十二、本合同不得代签,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鉴证人: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 性质:_ 地址: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 乙方(劳动者):_ 性别:_ 年龄:_ 常住户口地址: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

6、业工作,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其次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听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岗位,担当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依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设施:_,并发给乙方劳动爱护用品:_,保健食品费: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乐观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酬劳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日工作制,每日_

7、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支配加班。 劳动酬劳: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依据乙方岗位和担当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元,休息日为_元,平日为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元;奖金依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元至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 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

8、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伴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丢失劳动力量的,企业应当支配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依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详细方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

9、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支配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元,一次性发给供给直系亲属救济费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配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支配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状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

10、甲方连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爱护措施,严峻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商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

11、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状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情愿回原籍的,甲方必需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

12、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赐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条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 法定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