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办法(四个)(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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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内控的建设,规避信息安全风险,规范所有财务信息系统使用者的操作,确保各财务应用系统运行的稳定以及系统相关数据的完整、保密和可靠,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信息化相关系统,包含浪潮GS财务系统各业务模块,久其网报系统等。第三条 针对财务信息化相关系统日常维护、用户账号管理等操作,设立以下系统岗位:系统管理岗(即“系统管理员”),用户权限审批岗,用户权限审查岗。(一)系统管理岗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财务帐套的新增、减少及变更的上报;2、负责组织岗位的创建、变更和删除;3、负责用户账号及对应权限

2、的创建、变更和删除(禁用);4、其他与信息化系统操作有关的管理工作(二)用户权限审批岗的主要职责是对用户账号及对应权限的创建、变更和删除(禁用)申请进行审批。用户权限审查岗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三)用户权限审查岗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对应用系统账号进行审阅。用户权限审查岗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针对同一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在分配职责时应注意以下职责的分离:系统管理岗和用户权限审批岗应职责分离;系统管理岗和用户权限审查岗应职责分离。第四条 对于财务核算单位的新增、变更及减少,应由核算单位财务主管上报帐套新增、变更及减少报告,由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经总会计师审批后,公司系统管理员方可上报集团

3、公司进行相关系统操作。浪潮系统中核算单位变更后,久其报表系统相应组织结构也对应变更。第五条 信息化系统用户账号及权限日常管理流程如下:(一)用户账号由系统管理岗统一管理,统一创建和变更。1、创建和变更流程如下:用户账号创建和变更申请人填写用户 权限申请(变更、禁用)表,将该申请表报用户权限审批岗审批;用户权限审批岗对该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将该申请表转交应用系统管理岗;系统管理岗在系统中创建账号和进行相应授权。2、用户调职和离职时应对用户账号禁用,流程如下:用户调职和离职时填写用户权限申请(变更、禁用)表,将该申请表报用户权限审批岗审批;用户权限审批岗对该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告知系统管理岗在系统中禁

4、用该用户账号。(二)用户权限审查岗应定期(如每季度)对应用系统账号进行审阅,确认所有不再使用的账号已被禁用(或删除),所有在使用账号权限设置得当。用户权限审查岗在审阅完毕后应填写用户账号定期检查记录表。第六条 财务信息化系统针对日常业务操作设立以下组织岗位:财务主管岗(总账模块查询权限), 总账会计岗(总账模块核算权限),会计岗(总账模块普通操作员权限),审核岗(总账模块凭证审核权限),工资岗(工资模块核算权限),出纳岗(现金管理模块核算权限),固定资产岗(固定资产模块核算权限),固定资产查询岗(固定资产模块查询权限),报表岗(久其网报系统操作权限)。用户账号创建和变更申请人填写用户权限申请(

5、变更、禁用)表用以账号创建、变更时,应根据岗位需要正确勾选岗位名称,用户权限审批岗审批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审查岗对账号进行审阅时,应核实所有使用账号权限设置得当。第七条 信息化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事项(一)用户密码策略规定如下:1、最小密码长度:6位;2、初次登陆是否更改密码:是;3、密码复杂度:应至少包含1位数字和1位字母;4、密码使用最长时间:90天;5、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禁止将密码告知他人或登记在他人易于翻阅之处;6、严禁擅自授权他人使用本人账号进入信息化系统,如遇需他人使用本人账号进入系统情况,应先报上公司财务部审批;(二)因事暂时离开电脑时,应关闭相关信息化系统或将系统进行锁定;(三)运

6、行财务信息化系统的电脑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在开机时使防病毒软件处于开启状态。第八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露,或擅自授权他人使用账号,威胁财务信息安全的,立即调换责任人工作岗位,造成企业财务信息泄露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工程项目部资金收支审批办法第一条 为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收支行为,严格合同履约,规避诉讼风险,为推行“大财务”管理奠定基础,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第三条 审批管理(一)审批原则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准绳,以经过公司有关部门评审的经济合同为主线,以工

7、程项目工程计量报表、设备物资结算凭证、发票等有效会计原始凭证为依据,在遵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资金收支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二)审批流程审批程序:1、工程项目上报资金支付计划;2、工程项目部内部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收支审批程序,项目部审批结束后由项目财务部门通过协同工作平台发起资金支付申请;3、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资金审批结果通过协同工作平台发起资金支付申请。4、公司财务部根据评审的经济合同及相关会计原始凭证进行审核。5、总会计师审批。6、公司财务部分类归档7、分送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按审批结果执行资金支付业务。8、流程结束(三)审批范围1、必须审批的资金支付项目:分

8、包工程款、劳务费、物资设备采购款、物资设备租赁款、征地拆迁款、奖励款等主要成本项目资金支付。单笔高于2万元的零星采购(同一供应商累计供应高于5万元的)、高于1万元的间接费开支(代报的公司机关有关费用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经过审批)。高于2万元的职工借款或备用金余额超过2万元、高于2万元的食堂借款或食堂周转金余额高于2万元、高于2万元的各类押金或同一债权人往来余额高于2万元。2、不需审批的资金支付项目:向公司上交款、缴纳社保基金、缴纳营业税金、发放职工工资(奖金除外)、低于2万元的零星采购、低于1万元的间接费开支、低于2万元的押金、职工备用金余额且借款金额低于2万元的职工借款、食堂周转金余额且借款金额

9、低于2万元的内部食堂借款。不需审批的资金支付项目需在月末上报资金收支帐单独列示。3、必须审批的资金收入项目:物资设备销售款、罚没收入、现金折扣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收到的资金。(四)审批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流程提供的审核资料进行单笔或批量资金支付审核,根据项目上报的台账记录信息,按月对项目整体资金审批情况进行监管,资金收支审批纳入财务监察的必查项目。1、审批流程需提供的审核资料(1)签约合同、合同审批记录(一项合同只需首次支付审批提供);(2)有效原始凭证(工程计量表、物资设备租赁结算单、发票等);(3)真实准确的工程项目资金收支审批表信息。2、审批台账需上报的资料(1)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审批

10、表;(2)工程项目资金收支(月)报表;(3)工程项目大额合同资金收支统计记录表。(四)紧急支付事项的处理:项目财务应配合公司财务做好突发性事项的处理工作,突发性支付事项要区分内部和外部支付事项。1、内部支付事项指职工大额借款、大额报销款,项目财务可先支付后报批,但要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2、对外紧急支付款项要把握几个原则:(1)合同是否已经签订,签订的合同是否经过公司评审,提交评审的合同是否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致,有关条款是否符合机关评审意见。(2)在合同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支付依据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有结算单,项目内部审批依据,发票,支付金额、收款人

11、、支付对象、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款。(3)在上述两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汇报,同意后支付,3日内补充审批。(五)资金支付计划(1)工程项目要根据施工计划,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编制月初资金支付计划。(2)业主拨款后要根据资金量及实际需要在月初资金计划的基础上,上报实际支付计划,实际支付计划可执行批量审批。(3)临时资金收支采取单项审批,项目要尽量减少临时资金收支业务。第四条 合同评审控制本办法执行以前存在未经评审实际已签订并履行的合同,工程项目部应加紧补报合同评审,并按合同评审意见进行合同履约、解除和终止。本办法执行以后仍未经过评审,实际已签订并履行的合同,在资金支付审批前,必须由签

12、订合同牵头部门书面报告对应公司主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公司主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应拿出解决方案,财务部门根据解决方案执行资金支付。第五条 审批控制职责(一)公司财务部复核职责1、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负责监督工程项目资金收支业务的合法合规性。2、对工程项目资金收支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二)工程项目执行职责1、对提供资金收支审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对执行审批结果的资金收支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与合同评审的一致性审核,支付对象及收款账号的合法性审核,支付方式的规范性审核。3、严格执行资金收支计划,尽量减少资金收支审批业务量,要做到,没有经过合同评审的支付业务不申报审批;不满足支

13、付条件的不申报审批;存在管理漏洞的支付业务不申报审批,工程项目应自行解决以上问题后再上报审批支付。第六条 考核及罚则(一)提供审批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提供虚假合同、虚假会计凭证、虚假审批手续、虚假资金收支报表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财务主管职务,情节严重的,调离财会队伍,项目领导指使授意的,根据违规资金收支记录报请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研究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公司按月对项目资金审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三)工程项目资金违规收支记录将纳入项目综合考核机制。1、未按工程项目资金收支审批制度规定执行资金审批,或未按审批意见执行资金收支的,每发现一笔扣减0.5分

14、; 2、上报虚假资料,误导公司审批意见的,每发生一次扣减1分; 3、上报虚假资料,误导公司审批意见,出现超付款现象或造成损失的,每发生一次扣减3分。4、资金收支审批制度考核实行累计考核,即累计发现的违规次数减已考核违规次数为当年违规考核次数第七条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上交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有效集中资金,发挥资金集中优势,减少资金沉淀,更好的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上交款包括:1、公司下达的计划利润或责任利润;2、公司转收的上级管理费;3、公司收取的折旧大修费、各项

15、附加费; 第四条 上交款收取(一)应上交款为各单位上交款指标,应上交款按业主当期累计拨款为基数,按年初下达的财务指标计划利润率为系数(年初无计划的以年度内经济责任承包责任书约定的责任利润率为基数),两者相乘计算应上交款金额。(二)上交款采取季度预缴,年终清算的方式收取。季度末次月20日前为季度预缴时限,年度末次月20日为年终清算时限。(三)上交款以货币资金形式上交,各单位财务人员无需经项目主管领导审批,无需执行工程项目资金收支审批制度,有权直接汇缴上交款,但汇缴后需向项目主管领导汇报。第五条 上交款考核(一)各单位负责人为落实上交款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主任或财务主管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交款的完成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理解和支持直接责任人履行本办法所确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妨碍和阻止上交款工作的落实;直接责任人以本办法为依据,及时汇缴上交款。(二)上交款考核纳入项目综合考评机制,并按季度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具体见项目综合考核办法。第六条 本办法至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此前与本办法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银行账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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