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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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2 现场工作组2.3 应急专家组3 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警响应3.2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措施4.3 响应终止5 后期处置5.1 火灾评估5.2 火灾查处和评估5.3 工作总结6 预案管理7 附 件7.1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7.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7.3 应急航空救援飞机调用说明1 总 则1.1 编制依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暂行规定等。1.2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1.3

2、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2 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依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省森防指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兼任。为履行省森防指办公室职责,统一组织本厅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就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1)办公室:根据指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参与文电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接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并督办落实;负责厅应急处置后勤综合保障。(2)指挥中心:负责火灾信息

3、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组织会商研判,发布预警信息;承办应急救援力量协调、指挥、调动等有关工作;承担其他综合性工作。(3)政法处: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对应急处置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出意见。(4)科技信息化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相关工作。(5)监测减灾处:参加省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火灾监测组。承担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协调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监测相关工作。(6)救援协调处:参加省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协调调动相关应急专业队伍和资源,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参与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响应、调整响应级别。(7)防火处:参加省森防指火场前线

4、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汇总分析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赴现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对启动和终止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提出建议;按规定参与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查处挂牌督办等工作。(8)救灾处:参加省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灾情评估组、群众生活组。负责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承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提出救灾物资的动用建议,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9)调查统计处:负责组织重大火灾调查评估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10)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承担相关工作。2.2 现场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省

5、森防指办公室成立现场工作组(省林业局、省公安厅参加),由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或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同志、防火处负责人)带队,赴火灾发生地督促、检查、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2.3 应急专家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省森防指办公室成立应急专家组,成员从安徽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派或省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委派,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决策支撑。3 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警响应3.1.1 预警分级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3.1.2 预警发布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6、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应急广播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报请省森防指向市级森防指发送预警,提出工作要求。3.1.3 预警响应预警发布后,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1)跟踪、研判火灾信息;(2)指导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或降低危害;(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单位、人员做好应急准备;(4)发布事态信息、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3.2 信息报告省森防指办公室接报下列信息后,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1)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2)发生在省、设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3)1人以

7、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森林草原火灾;(4)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5)发生在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6)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7)其他需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本预案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条件及响应启动程序见附件7.1、7.2。4.2 响应措施4.2.1 三级响应经分析评估,由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三级响应。省森防指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采取以下(不限于)响应措施:(1)省森防指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根据应对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由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或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8、同志、防火处负责人)带队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2)组织会商火灾发展趋势,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跟踪调度火灾信息,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根据需要协调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3)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4.2.2 二级响应经分析评估,省森防指办公室报请省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级响应。省森防指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在三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成立现场工作组,由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带队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厅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派员参加。(2)指挥中

9、心、防火处共同实行24小时值班,处室负责人在岗领班,厅负责同志带班,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火情发展态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协调调动相关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施增援扑火,就近协调扑火装备与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协调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加扑火;指导协调火灾发生地政府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3)监测减灾处协调省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政法处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开展报道。4.2.3 一级响应经分析评估,省森防指办公室报请省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一级响

10、应。省森防指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通知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托省应急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报请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省森防指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火场设省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省森防指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2)成立现场工作组(厅指挥中心、监测减灾处、救援协调处、防火处、救灾处等相关处室根据应对需要参加),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带队赶赴火场一线,在省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3)厅机关加强值班备勤,全体人员根据厅统一安排参与应急工作,厅相关负责同志(按照分管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处、办公室顺序)

11、在岗带班,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4.3 响应终止省森防指办公室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结束后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市。5 后期处置5.1 火灾查处和评估省森防指办公室督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做好森林草原火因火案查处、火灾评估和总结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指示批示的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产生严重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报请省森防指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6 预案管理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并依据有关

12、规定组织修订和演练。7 附件7.1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本预案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分别依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6.3.1.1”、“6.3.2.1” 、“6.3.3.1”规定执行。7.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7.2.1 三级响应 (1)省森防指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三级响应条件时,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 (2)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对启动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3)省森防指办公室防火处主任决定并批准启动三级响应。 7.2.2 二级响应 (1)省森防指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二级响应条件时,立即向省森防指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

13、 (2)省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议,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对启动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3)省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7.2.3 一级响应 (1)省森防指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一级响应条件时,立即向省森防指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 (2)省森防指总指挥主持会议,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对启动响应建议进行会商。(3)省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7.3 航空救援飞机调用说明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需跨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支援时,由火灾发生地所在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由省应急管理厅向应急管理部(或邻省应急管理厅)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实施。火灾发生地政府协助做好保障工作,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地区财政部门支付。需要增调军队飞机支援时,由省政府向东部战区提出申请并抄送应急管理部,由应急管理部协助实施。 需要增调民航、交通等其他飞机支援时,由省政府向应急管理部提出申请,应急管理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协助组织实施。跨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具体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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