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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蛟头初级中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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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蛟头初级中学章程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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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陀区六横镇蛟头初级中学章程序言蛟头中学前身为“蛟头公社农业中学”,创办于年,年改为蛟头公社中心小学附设初中班,年月成为独立初级中学年至年先后合并了五星中学、龙山中学、双塘中学现学校于年月投资万元建造投入使用,总用地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绿化率多年来,通过历任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不懈努力,学校在继承、探索、开拓、发展的进程中,积累了较为厚实、良好的办学传统,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并努力打造群岛新区最美农村中学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切实规学校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创建“群岛新区最美农村中学”的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 学校全称为市普陀区六横镇蛟头初级中学,简称为蛟头中学;英文表述为 ;学校地址为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三八路号;邮政编码:;学校为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学校由市普陀区教育局主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所实施三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 学校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普陀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当年小学毕业生,按照普陀区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办学规模以普陀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第五条【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 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 学校办学宗旨是:办好一方教育,服务一地百姓,成就一代孩子学校办学理念为“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办学理念明确了学校的主体是学生,把学生的健康发展,包括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作为办学理念是现代化素质教育的集中体现第七条【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围绕办学理念,结合实际情况,将发展目标定位为努力打造“群岛新区最美农村中学” “最美”包含四个方面:校园美、教师美、学生美、质量美校园美即是打造美丽怡人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教师美即是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水平和精神文化层次;学生美即是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质量美即是打造教育质量、安全质量双重过关的美丽校园体现了从实现环境美到实现人文美的办学追求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为厚德、尚礼、励志、积学;校风为诚信、明礼、健康、大气;教风为尽心尽责、尽善尽美;学风为文明好学、善思慎行。

学校以打造普陀区农村初级中学教案质量之龙头为品牌特色,把游泳作为体育特色项目第九条【学校标识】 学校标志的整体造型是“文”字造型,表示我校是文化教育机构,也体现出六横的精神:崇文尚义,争优图强图中含有蛟头中学拼音首字母:、、、标志可抽象成运动感的人形,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上方的红色圆点代表学生,意为初升的太阳,也可寓为蛟中教育如日中天,蓬勃发展;下方蓝、绿、黄三色代表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交织密不可分,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学校标志)校徽形状为厘的长方形,由校标、学校中文名称和学校英文名称三部分构成,学生校徽为蓝底白字,教师校徽为红底白字校旗形状为厘的长方形(比例),由学校标志和“蛟头中学”四字构成,白底红字校歌名为《播种希望 放飞梦想》,调,拍子校刊名为《蛟龙》,由语文教研组负责编写,每学期出一期以上校标、校徽、校旗、校歌、校刊均于年月起启用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十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案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案、德育等具体工作第十一条【校长职权】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并依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落实;(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案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联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校务会议】 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学校重大问题包括:.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制订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校机构及岗位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重大基建项目制订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其他重大问题学校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加强调查研究,仔细听取党外群众意见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策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校长和党组织有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汇报校长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校务会议决定后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第十三条【校务委员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它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和其他管理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由总校家长委员会中产生)代表构成,其中学校管理层人员数量不能超过,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主要职责:.咨询、建议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审议、决定对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关系到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评议、监督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主要议事规那么:.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和社会代表等多方面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依据《学校章程》、工作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校务委员会每学期集中开会二到三次非会议期间,校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同学校的联系,了解教育教案实际,根据校务会议安排开展专题调研,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各方面关系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多数委员会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有关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由委员会提交审议时应当将议题情况提前告知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列席人员与会校务会议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前提下,由主持人概括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表决作出决定校务会议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该事项方为通过对于校务委员会的决定事项,校长应当尊重,在决定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果在讨论时发生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本着充分协调的原那么,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协调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纪录整理,存档备查,并根据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和家长通报第十四条【党团组织】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党支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做好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工作;(四)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六)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七)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作用。

第十五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XX管理和进行XX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XX管理、XX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案改革等重大事项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以及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部管理机构】 学校根据教育局规定和管理职能,设置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办公室:综合协调学校重要党务、政务、事务,掌握学校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学校人事及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文秘档案、宣传、接待、会务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学校学科课程的常规管理、考务管理、教务管理、学籍管理、教师校本研修、质量监控和教育教案等方面的项目培训、指导以及课题科学研究管理等工作政教处:负责学校德育课程的管理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学校建立以校长室负责的德育课程管理体系,分级、分层实施,辐射全体教职员工,实施全员德育教育总务处: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和基建、资金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第十七条【教育教案管理】 学校加强教育教案管理,主要容与方法是:(一)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案基层管理机制;(二)实行班级授课制;(三)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案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五)积极推进课程改革第十八条【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平台以及家长委员会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采取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和咨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校维权】 学校依法健全校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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