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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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销协议样本经销协议样本甲方:广州爱捷电子导航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地址:地址:电话:02085566886电话:联系人:联系人: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积极拓展汽车导航仪市场,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合作推广汽车导航仪市场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为其经销商,乙方在此地区开展经销业务,即销售爱捷导航仪。2、甲方负责提供本合作项目相关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上述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工作;3、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及产品的品牌形象并分工合作进行产品的宣传、销售与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4、甲乙双方应对本经销

2、协议、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以及各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12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6、双方合作期满,如乙方希望继续合作,乙方拥有该合作区域经销合作的优先权。二、价格约定1、本条款约定的价格是指爱捷汽车导航仪的价格,适用范围为经销区域。2、供货价格基本配置单省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元/台(人民币:元整)。全国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含256mmmc卡)元/台(人民币:元整)4、市场零售建议价格:基本配置单省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元/台(人民币:元整)。全国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含256mmmc卡)元/台(人民币:元整)三、双方合作责权:1、甲方权利:1)甲方拥有产品的

3、品牌、商标、外观设计、系统软件、数字地图及相关产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并且如果就相关知识产权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或纠纷与乙方无关。2)甲方对于乙方自主的市场推广活动有监督、知情、备案的权利;3)甲方有权考核乙方的公司业绩、市场推广能力、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等;4)甲方享有产品的广告宣传、实现功能、使用方法、质量保证、安装维护等有最终解释权;2、甲方义务:1)甲方对产品的技术、质量、安全、公开的技术资料和商标的有效性负完全责任。2)甲方有责任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对乙方在市场推广中反映的技术、质量问题以及合理建议,甲方必须及时响应和解决。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市场推广人员等

4、进行技术培训,并采取书面、电话、网络等手段进行技术支持;4)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同时甲方对该产品的质量将做出有效承诺,并不断完善更新产品;5)甲方负责地图数据的更新,按照约定适时推出最新版本的地图数据,地图更新时间周期为3-6个月更新一次。3、乙方经销资格审核:1)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2)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3)有兴趣致力于it行业,了解熟悉汽车及其相关配套产品行业市场,对汽车相关电子产品有较深了解;4)了解客户的需求,具备提供电子产品销售的基本

5、知识和技能;5)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并有一定数量的用户群或者潜在用户群;6)有经销合作意向的企、事业单位。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服务、使用等方面的培训;2)乙方在维护甲方品牌及权利的条件下须自行负责该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3)在经销业务的过程中乙方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及甲方的利益与声誉;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行使任何有损甲方信誉及品牌的行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5)乙方每月汇总终端消费者资料、售后服务情况、业务拓展情况、销售业绩情况等,通过传真或复印件的形式交给甲方;6)

6、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甲方传真函件通知(经销商家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甲方收到通知予以更新;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新联系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将应邀参的定期加甲方组织或者不定期的经销商探讨会、培训等,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问题;编辑推荐公司独家经销协议样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任_作为在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Email:乙方:地址:电话:传真:Email: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_公司的关

7、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二条、产品。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第三条、经销权甲方给予_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第四条、专营权除_公司外,甲方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第五条、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第六条、交易方式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第七条、卖方责任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

8、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第八条、经销商责任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第九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_生

9、效,有效期为_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第十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第十一条、一般条款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动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

10、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4.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5.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

11、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签订地点甲方乙方外商独家经销协议样本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卖方名称),系根据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某地(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国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某地(地址),(以下称_商)。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某地(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鉴于“卖方”愿委任_商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

12、,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某地(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第二条 经销权“卖方”兹给予_商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第三条 专营权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_商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商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

13、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商。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第四条 价格、条件一、价格:给予_商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商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

14、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商,并向_商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商: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商。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第六条 _商的责任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第七条 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商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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