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二部拟增修订附录附录D(Page99)热源检查法本法系将一定剂量的供试品, 静脉注入家兔体内,在规定时间内,观察家兔体温升高的情况, 以判定供试品中所含热原的限度是否符合规定供试用家兔供试用的家兔应健康无伤,体重1.7kg以上,雌兔应无孕预测体温前7 日即应用同一饲料饲养,在此期间内,体重应不减轻,精神、食欲、排泄等不得有异常现象未曾使用于热原检查的家兔;或供试品判定为符合规定,但组内升温达0.6 的家兔;或3周内未曾使用的家兔,均应在检查供试品前37 日内预测体温,进行挑选挑选试验的条件与检查供试品时相同,仅不注射药液,每隔30 分钟测量体温 1 次,共测 8 次,8 次体温均在 38.039.6 的范围内 ,且最高与最低体温的差不超过0.4 的家兔,方可供热原检查用 用于热原检查后的家兔,如供试品判定为符合规定,至少应休息 48 小时方可供再供热原检查用 如供试品判定为不符合规定,则组内全部家兔不再使用试验前的准备在作热原检查前 12 日, 供试用家兔应尽可能处于同一温度的环境中,实验室和饲养室的温度相差不得大于3 ,实验室的温度应在 1725 ,在试验全部过程中, 应注意室温变化不得大于 3 ,防止动物骚动并避免噪音干扰。
家兔在试验前至少1 小时开始停止给食并置于适宜的装置中,直至试验完毕测量家兔体温应使用精密度为 0.1 的测温装置,测量探头或肛温计插入肝门的深度和时间各兔应相同,深度一般约6cm,时间不得少于 1.5 分钟,每隔 30分钟测量体温1 次,一般测量2 次,两次体温之差不得超过0.2 ,以此两次体温的平均值作为该兔的正常体温当日使用的家兔, 正常体温应在 38.039.6 的范围内,且各兔间正常体温之差不得超过1 与供试品接触的实验用器皿应无菌,无热源去除热源通常采用干热灭菌法(250加热 30 分钟) , 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除去热原检查法取适用的家兔 3 只,测定其正常体温后15 分钟以内,自耳静脉缓缓注入规定剂量并温热至约38 的供试品溶液,然后每隔 30分钟按前法测量其体温1 次,共测 6 次,以 6 次体温中最高的一次减去正常体温, 即为该兔体温的升高温度 ( ) 如 3 只家兔中有 1 只体温升高 0.6 或 0.6 以上,或 3 只家兔体温升高均低于0.6 ,但体温升高的总和达 1.3 或 1.3 以上,应另取 5 只家兔复试,检查方法同上结果判断在初试 3 只家兔中,体温升高均低于0.6 ,并且 3只家兔体温升高总和低于1.3 ;或在复试的5 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 或 0.6 以上的家兔不超过1 只,并且初试、复试合并 8 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和为 3.5 或 3.5 以下,均判为供试品的热原检查符合规定。
在初试 3 只家兔中 ,体温升高 0.6 或 0.6 以上的家兔超过1 只;或在复试的 5 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 或 0.6 以上的家兔超过1 只;或在初试、复试合并 8 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和超过3.5 ,均判定供试品的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当家免升温为负值时,均以0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