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贸易新业态扩容提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获评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政企对话直通车制度,落实领导挂点联系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省商务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实现翻番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建设3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及服务企业数达10万家。
园区重点引入报关清关、支付结算、税务保险、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等服务型企业,建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园区周边道路交通、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在办公场地租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园区建设运营单位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孵化、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对获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园区制定各类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标准,规范和引领园区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实现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终端销售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业务协同,帮助传统制造企业“出海”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与境外各大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加强合作,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直播和数字营销业务到2025年,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升仓储物流效率各地将仓储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跨境电商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实施“快递出海”工程,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通道网络、货物组织、航空运力等方面共建共享,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物流效率鼓励企业布局国际分拨网,以机场、铁路、港口为中心建设智能多式联运场站,提高分拨配送效率到2025年,争取快递网络企业主营业务500亿元以上的3家、1000亿元以上的2家省邮政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支持海外仓企业研发智能仓储技术、拓展航空货运业务对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的省级公共海外仓给予财政政策支持运用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出口信保工具,降低海外仓建设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海外仓企业综合情况评估的信息储备,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到2025年,争取海外建仓数达到500个、建仓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逐步形成专业化、智能化海外仓网络。
省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提高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前海离港空运服务中心和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等项目建设,配套关务、检验检疫、航空安检、集散分拨等基础设施,发展“海陆空铁”多式联运,推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大关区和机场的安检、清关、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提高通关效率保税备货模式下实行“两步申报”“先放行入区后理货确认”等措施,实施货物快速提离、自主理货报关,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完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机制,对企业提交出口退税已补税证明的,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积极推动完善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政策,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提供涉税个性化服务引导跨境电商企业用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省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八、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九、引进培育高层次跨境电商人才各地将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运营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且获评省级示范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可申领人才优粤卡,享受停居留、出入境、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条件的珠三角九市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建立跨境电商专家团队,与高校、企业合作培养跨境电商人才。
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开发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的保险产品新模式,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境外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企业合规运营水平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成立跨境电商海外风险防范专家委员会,在境外清关规则、税务法规、资金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方面提供咨询,提高企业防范境外经营风险能力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负责) 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政策措施宣传到企业,并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汇总报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