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旗下讲话稿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曹华强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同学们,可能对于我们而言,法律知识并不完备。但是法律意识,你有吗?2000年7月,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少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
2、?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看守所里,一名用刀伤害同学致死的少年还天真的问采访记者:“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我的作业还没写完呢。”这难道不是最有力的证明吗?下面还有一个真人真事。林明是全校毕业生中,唯一考入重点高中的学生。他的照片好长时间都贴在学校的橱窗里,成了母校的一种象征。可是在新的学校里,他望着班上同学华贵的穿着,还有那些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包括小车,心里难免悲伤。他出生于一个农民之家,一分钱可以当一元钱花。他为了在同学面前抬起头,他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夜晚,林对着一名小学生恶狠狠的说:“把钱掏出来!”从此,他靠着这种手段开始被同学当作富有之人,大方之人,而他却
3、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不久后,林明以结识了一位“大哥”,他对林很慷慨。一次这位“大哥”请林明“帮了一个不该帮的忙”。结果一周后的一个课间,林明被押到了警察局。这样一个花季少年是怎样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呢?他一是缺少法律意识,二是私欲心战胜了法律,使他沦为一个阶下囚。同学们,我们是露尖的小荷,我们是初升的太阳,在我们身上,凝聚着父母的心血,倾注着师长的厚爱,寄托着民族的希望,昭示着国家的未来。同学们,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国家把每年的十二月四日定为法制宣传日,让我们借着这个东风互学互勉,为中华民族道德水平的全面提高,为全社会文明程度的真正飞跃,为了自己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