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

上传人:des****85 文档编号:217181091 上传时间:2021-12-0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法学讲课提纲---成都人才网(共13页)(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法学讲课提纲 第一章 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概念 劳动法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理解的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1994年7月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的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格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劳动关系是指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

2、)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第二、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第三、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二)劳动法调整的其他关系 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这些关系就其本身不是劳动关系,但它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有的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有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而产生的等等。主要包括: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某些关系;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

3、间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二、劳动法的内容 劳动法由以下劳动法律制度组成: (一)促进就业制度。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四)工资制度 (五)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七)职业培训制度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九)劳动争议制度 (十)监督检查制度 (十一)法律责任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亦称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对我们正确运用劳动法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即劳动法的地域适用范围。制订劳动法律规范性文

4、件的机关不同,适用的地域范围也不同。 (二)对人的适用范围 即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三)时间适用范围 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劳动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效力。三、劳动法的作用 劳动法对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集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二)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手段 (三)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第二节 劳动法的发展 一、劳动法的起源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劳动,有劳

5、动就会有劳动关系。但有劳动关系并不一定有劳动法。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一般认为是20世纪初。劳动法产生于资本主义开始进入自由竞争阶段的19世纪初,劳动法的出现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事。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规定纺织厂18岁以下的学徒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并禁止学徒在晚9时至次日常时之间从事夜班。作为世界上第一部限制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法律。因而被视为劳动法的开端。其后,虽然欧洲其他几个工业发达国家相继颁布了类似的法律,被称为工厂法,但与工业革命以前的工厂制度是有区别的。20世纪初,工人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劳工问题日益突出,如组织工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处理等,

6、都进入劳动立法的范围,且内容都超过了民法的调整范围,由此,劳动法开始从民法里独立出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三、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我国的劳动立法,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之前,在清末明初也曾出现过关于劳动问题的立法,但都是反劳工的立法,与保护劳动者权益为直接目的的现代劳动法在精神上是完全背道而驰。(一) 新中国成立后的劳动法制建设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劳动立法虽然经过曲折发展的道路,忍让取得了很大成就。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劳动立法进入了恢复与大发展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加速了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第三节 劳动法

7、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订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基本原则贯穿与整个劳动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我们自爱理解、适用和遵守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时,都要以劳动法基本原则为指导。 一、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一)劳动是公民的权利(二) 劳动是公民的义务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宪法对公民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做了许多原则性规定,包括劳动权、劳动保护权、休息权、职业培训权、物质帮助权、企业民主管理权等。劳动法根据宪法对劳动者保护的基本精神,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是偏重、平等、全面和最基本的保护。(一) 偏重保

8、护和优先保护 偏重保护是指在平等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偏重保护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优先保护是指在保护劳动者利益与对用人单位的利益保护相冲突时,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二)平等保护 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具体包括:1、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2、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三)全面保护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切合法权益,都应依法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四)基本保护 即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的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三、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第四节 劳动法律关系 一、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

9、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 第一、二者形成的条件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交换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以劳动法律、法规的存在为前提,第二、内容和效力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事实关系,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关系不能上升为劳动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缺少任何一个要素,就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第五节 企业内部劳动规一、什么是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用人单位依法制订并

10、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也称为厂规厂纪、职工守则、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企业内部奖惩制度 。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一般包括:录用、调动和辞退;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基本职责;工作时间;处分。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中将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规定为: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 二、如何制订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一)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程序 1、职工参与 2、报送审查和备案 3、正式公布(二)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效力 1、只能在企业内部实施 2、劳资双方因适用内部规则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定程序处理

11、劳动争议; 3、企业内部规则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 劳动合同文本的准备一、劳动合同及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意义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另一方是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用人单位。 第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第三、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第四、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性质。 第五、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12、。劳动者因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而附带产生的没有参加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三人依法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的法律事实,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合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都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 第一、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生存权,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其劳动权得到实现,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是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

13、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他们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防止纠纷的发生。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一)订立劳动动合同的原则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阴险,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须符合三项要求: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依法订

14、立的劳动合同,才会得到法律保护。 第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合同。自愿,是指合同的订立完全处于双方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的先后有序的行为规范。主要分为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三、劳动合同文本的拟定 (一)劳动合同文本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包括主要条款和约定条款,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协商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而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依法必须具备法定条款,同时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法定条款: 第一、劳动合同的基本期限。即劳动者被用工者雇佣的时间长短,比如,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还是以具体的年限为合同的期限,这涉及合同的起始时间,所以一定要明确。 第二、工作的内容。即劳动者具体的工作岗位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就劳动者一方来说,其在生产过程中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务应当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只有完成了量化的工作,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否则,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