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户前台常见问题解答剖析(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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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物业客户服务常见问题解答1、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签约?”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签约手续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签约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签约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2、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交费?”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收费手续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交费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交费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3、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A答: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

2、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B答:房子质量问题是由开发商造成的,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范畴,因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不同的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业户一般不应该因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交付物业管理费。业户只要实际接收了物业,在拥有该物业的过程中已享受了服务,就有缴交管理费的义务,对于房屋质量缺陷,业户可另行与开发商协商维修。4、业主询问整改问题何时可以完成? 答:“为最

3、快完成整改,我们专人跟进整改问题,最迟在第二天上午把问题交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收楼先后顺序进行整改。但集中入伙期内可能会在同一时间汇集较多问题,所以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将一个星期内答复。” 5、 为什么要缴纳公摊水电费具体是那些? 答:物业管理费不是包括公共水电费的分推,公共水电费分推是指:园区的道路路灯、楼道照明,二次供水加压,变压器变损(小区公用变压器至住户),水泵、电梯等运行产生使用的电费。管理用户,公共绿化养护用水,由物业公司承担,不在分推范围之内。 6、 业主办理了入伙手续但没有入住,也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答:是的,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来讲,该单元的所有权已经由

4、开发商移交到了单个的业主手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为该单元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您是要交物业管理费的。7、已经购买了车库或车位,为什么还要缴纳停车费? 答:严格来讲是交纳场地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要对车库或车位进行照明、清洁和维护。8、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9、业主

5、问:“我装修时,搬运装修材料,是否可以使用电梯?” 答:因考虑到业主的装修实际情况及为了保护好电梯,要求搬运装修材料时,必须申请电梯使用,获得同意后,安排安管员现场管理,对于大件物品(超高、超宽)须从楼梯搬运,搬运河砂、水泥必须做好电梯内地面的防护,服从安管员的指挥,否则可拒绝使用电梯10、车辆停放时,车主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假如车辆丢失,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车主享有车辆停放,及对物业人员的服务态度的投诉权利等。至于车辆丢失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原因,如果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并

6、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物管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11、 阳台、窗户是否可以安装防盗网?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2002年实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改变住宅外立面之装修行为须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阳台、窗户等安装防盗网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另外,私家花园、露台搭建玻璃篷、花架改变小区原有设计规划,因此,也需要经过审批。为保障业户家居安全,小区公共区域会配备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及有 保安人员提供二十四小区值班及定时定点巡逻,住户家居亦可考虑选装家居防盗系统加强防盗功能。12、当业主提出房产证何时可以办理好,该怎样回复?

7、 答:根据双方在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到房管局部门登记备案,房管局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房产证;发展商承诺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日内,保证业主拿到房产证。 13、业主逾期收楼要承担哪方面的责任? 答:在商品房符合买卖合同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如因业主個人原因而不能按期收房的,则业主需承担以下责任: 1、房屋不因业主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而视为未交付,其将在一定期限届满后视为已向业主交付,房屋的风险也将转由业主承担。 2、因房屋所发生的物业费及物业费之外所发生的需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加压费、电梯费等),等相关费用并不因业主不收楼而免除。14、小区内的公用设施

8、损坏,维修费用是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内吗?如果不是,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答:公用设施的小修和日常保养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15、公共部位可以随意占用吗? 答:根据建设部1994年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和设施,不得在共用部位乱堆乱放。如有违反,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同时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发现有人占用公共区域时,物业公司会及时劝阻,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 16、装修都需要什么图? 答:需要装修商提供施工原平面图、立面图、照明配电系统图、平面图,若上下水改动,还需要给水系统平面图。 17、

9、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何区别?” 答:临时管理规约规范全体业主公共行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一、当业主提出管理费是包含公共水电费分摊?答:物业管理费不是包括公共水电费的分推,公共水电费分推是指:园区的道路路灯、楼道照明,二次供水加压,变压器变损(小区公用变压器至住户),水泵、电梯等运行产生使用的电费。管理用户,公共绿化养护用水,由物业公司承担,不在分推范围之内。二、业主要求在自家花园建造亭子、假山、湖边围栏,该怎么回复?答:为了保障业主购买的物业得到保值和增值,及配合小区景观的统一,发展商根据本楼盘的特色设计了亭子款式让业主选择,业主可根据

10、款式挑选其中的一款自行找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但施工前必须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总的要求:无论亭子、假山、园林、防护栏、须做到与环境和谐自然。三、物业管理费的服务内容:1、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2、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3、 环境卫生管理;4、 交通秩序的管理;5、 车辆停放管理;6、 治安防范管理;7、 公共地方绿化验室维护和管理。四、二次装修服务费是指提供哪些服务?答:二次装修服务费是由装修公司自行缴交;此费用包含的服务内容有:1、 装修人员生活垃圾清运费;2、 审图费(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费);3、 施工人员进出管理;4、 施工人员留宿管理;5、

11、 安全施工管理;6、 现场施工巡查;7、 装修配合:如智能化安装及改造、绿化改造、水电安装改造等(此项不包含安装主工程改造费用及有善于门的联络费)8、 装修环境污染的管理;9、 装修对楼道造成的维护(洋房)。五、小区物业管理费从何时计收?答: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以开发商发出收楼通知书约定时间开始计收费用。六、为什么只能选用开发商提供的凉亭及雨蓬方案?答:进行私家花园园林小品施工建筑时,只能选用开发商提供的凉亭等园建方案,是因为,园区目前还在开发建设中,还没有通过园区的整体综合验收,开发商提供的凉亭等园建构筑建是通过建设规划部门审批备案的,故不会影响园区的整体综合验收,

12、如业户坚持要选用自己的园建方案,则须报建设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备案。另一方面,开发商提供的雨蓬方案,只是为某些户型的生活必须而设的。(如解决某些户型晾晒衣服务问题)七、因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业户能否拒交管理费?答:房子质量问题是由开发商造成的,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范畴,因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不同的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业户一般不应该因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交付物业管理费。业户只要实际接收了物业,在拥有该物业的过程中已享受了服务,就有缴交管理费的义务,对于房屋质量缺陷,业户可另行与开发商协商维修。八、进行私家花园改造时,须注意什么?答:进行私家花园改造时,业户须

13、注意:1、 私家花园严禁搭建雨棚;2、 私家花园种植树木要注意不要影响相邻住户;3、 私家花园种植大型树木须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4、 私家花园改造时注意公共排水设施。九、小区水电周转金收取是怎样?用途是什么?十、如业主提出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该怎么办?答:对此问题,房地产公司始终依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及预售契约的有关约定,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细则执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含误差、下同),双方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 差异值为+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2 差异值为+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

14、(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3 差异值超过+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面积差异百分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X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十一、当业主怀疑房屋施工进度可能会推迟交楼,该怎么办?假若未能按期交楼赔偿又是怎样?答: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并按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

15、三约违金。十二、当业主提出房产证何时可以办理好,该怎样回复?答:根据双方在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到房管局部门登记备案,房管局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房产证;发展商承诺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多少日内,保证业主拿到房产证。十三、当业主怀疑花园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相差太大,要求退房,该怎么办?答:在定造合同中约定的是花园面积正负不超过20%,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具体施工一般会控制在10%以内。根据合同约定误差部分应该多退少补,具体咨询置业顾问。十四、小区内树种太少,景观太撇答:小区的园林景观是香港天华设计公司设计的,设计时植入了国外和重庆本土的元素,根据本小区的地貌进行搭配,注要秉承高低错落,人造山丘,选种适合重庆气候生长的植物,这样可以减少物业后期维护成本和减少全体业主后期负担。十五、幼儿园和学校何时开学?收费标准如何?学校具体位置在哪里?答:十六、小区为什么没有会所?答:十七、小区商业街有哪些配套?规模有多少平方米?什么时候投入使用?答:小区商业街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商铺面积范围:约60200平方米十八、小区交通设施情况?何时开始投放使用?具体班次?答:十九、小区配套家政服务有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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