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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伤保险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