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体系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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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终端责任制B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三项目分部o一一年一月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另册)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沪昆客专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铁路建设中人身健 康与安全、工程安全及相关既有线行车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 序,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严格过程安全检查程序,保证安全管理体系 的正常运行。依据沪昆客专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本 着安全、优质、快速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实行第一管理者全面管安全,具体分管领导直接抓

2、安全,安全责任层 层分解落实到人的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安全 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使本项目安全 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和规定,贯彻执行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管理暂行办 法。项目部严格执行设计、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事故易发点的识别、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五标第三分部安全目标 是: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 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或减少一般责任事故。具体目标:火工品

3、丢失、被盗、爆炸事故为0;火灾、触电事故 为0;交通事故为0;机械设备事故为0;隧道塌方事故为0。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 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五标三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 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艾明副组长:金晖邱艺文成 员:吴守文、朱毅卿、邓建华、冯勇、刘军军、许登峰、 陈新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沪昆 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考核所属各部安全

4、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 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 产检查活动等;依照京沪高速铁路铁路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 事故情况,组织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各工区项目部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开展本项目的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各工区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在安全生产工作小 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 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达到全员参 加,全面管理全过程控制的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组织施工

5、生产,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下图。组织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施工队女全员全体参建员工安全保证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日标第四章安全生产终端责任制见安全生产终端责任制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项目安 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项目部及各 工区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 长不在时,可委托副组长)主持。3、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综合分 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各级管理人员

6、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比考核。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 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制定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危险 源控制与预防措施。3、各级安全检查职责划分:项目部负责对各工区及项目部各部 门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专项安全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项目 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各工区的综合安全检查, 由工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各工区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本工区实 施安全巡查。逐日对事故易发点进行检查并记录归档。4、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

7、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 培训教育、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 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 产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以及安全监察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查隐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现场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临时施工用电中的接地(零)保护、 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隧道内安全沉降收敛监测、爆破安全警戒、既 有铁路的防护。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各级安

8、全施工责任的落 实和“五同时”情况。查事故分析:是否真正做到了 “四不放过”和按规定统计、上报。5、检查人员职权:(1)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 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 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的行为,在职权范围 内,依照本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决定。(3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 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 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9、。(4)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 定。(5)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6、安全检查有关要求:(1 )各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 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 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 执法。(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 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 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 情

10、况记录在案,并向项目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领导 报告。(4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 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 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 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不符合报告”, 送被检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报项目 部安全环保部备案。整改单位接到“不符合报告”后应积极组织整改, 整改完毕后应及时报验。不能限期整改的,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实施经 济处罚或其它处罚措施。(6 )任何一次安全检查的

11、结果均作为项目部对各工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考核的重要依据。(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公开举报电话(0739-8832356)、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 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 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8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 为,均有权向项目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项目部负责新招收的内部职工、以及各工区主管

12、安全管理人员, 如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的教育培训。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工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工区培训与教育职责:(1) 劳务使用单位应当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保 证劳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劳务用工单 位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 劳务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劳务用工单位必须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

13、)劳务使用单位应对新上岗人员,组织进行工区级、施工队级、 班(组)级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务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上岗人员 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区级安全教育由各工区负责人和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施工队级安全教育由各施工队(联营队)负责 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4、各级培训内容分别为:(1 )工区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培训内 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 关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状况.(2)班

14、(组)级安全生产培育培训由工区安全员负责,培训内 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3)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 新技术、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5、劳务人员安全生产培育培训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 渠道、多形式进行。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劳务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 者不得被安排上岗。6、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劳务 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 金和设施,并接受县级以上各

15、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条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基 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 业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工区技术负责人审查, 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2、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 施,以搞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季施 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工作,搞好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 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 技术措施等技术施工内容,向各工区技术负责人或单位工程负责人进 行交底培训。 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 经工区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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