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设备检修总则[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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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窗体顶端窗体底端第一章 设备检修总则第一条 设备检修应坚持“质量第一”,贯彻“预防为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管理方针,为加强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设备的检修工作原则上按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执行,主要包括主设备的大、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临时缺陷检修。第三条 设备检修应当运用先进的检修管理方法和有效的在线、离线检测手段,充分总结、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检修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状态监测技术,优化实施故障检修、计划检修与状态检修相结合的先进检修管理模式;利用现代信息管理系统,促

2、进检修管理现代化;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精神,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和成本。第四条 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应认真按照检修全过程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从检修准备工作开始,根据PDCA(P-计划、D-实施、C-检查、A-反馈)的质量管理方法,制定各项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开展好设备检修、验收和管理及项目后评估工作。第五条 结合设备的具体情况和现行检修水平,认真编制检修计划、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实施方案等。保证检修质量,防止盲目大拆大换,造成浪费。第六条 设备检修应达到如下目标:主设备修后达到一类设备,一次启动成功,半年内无临检;辅助设备检修达到或超过修前设备运行工况,检修期间无安全事故,

3、检修工期在部颁规程规定以内。第七条 提倡文明检修,文明施工。检修设备、材料和工具摆放整齐有序,现场实行定置管理,安全措施到位、标志明显,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第八条 加强检修质量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程序(H点、W点等)进行验收,确保检修质量。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执行“三级验收”方式,运行人员参与主设备大小修后试运行验收及辅助设备检修后试运行验收。第九条 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对参与检修的所有物项(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程序过程等)和质量因素应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管理程序和措施、实施计划等,以使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十条 加强检修分析,建立健全检修定期分析制度,特别应重视对设备异常状况及检修管理过程中的

4、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以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第十一条 水电厂主设备大修采取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并应优先选用已通过ISO9000贯标认证的队伍。检修管理建立市场机制,实行项目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第二章 设备检修计划第十二条 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一)设备检修计划制订的依据1.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水力发电厂设备检修规程;3.设备制造厂提供的设备运行说明书;4.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及变化趋势。(二)设备检修计划的分类,设备检修计划分为:1.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2.年度检修计划;3.月度检修计划。(三)设备检修计划的发布时间1.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在每年的

5、8月1日前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西北分公司;2.年度检修计划在每年的8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西北分公司;3.月度检修计划在每月的20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电网调度部门;4.设备检修计划必须在发布时间前完成计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第十三条 设备检修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检修计划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准备部组织生产管理、计划管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月度检修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准备部负责人审查,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第十四条 属上级调度部门调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必须按电网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报送和批

6、准。第十五条 设备检修计划的内容(一)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工程计划按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附录的要求编制。(二)月度检修计划必须具备的内容:项目名称、开工时间、完成时间、责任单位、检修方案、材料计划、项目负责人。第十六条 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一)根据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计划, 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制订月度检修计划。(二)生产准备部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和督查。(三)生产准备部在每月5日前对上月的检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报公司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四)生产准备部在每年元月10日前对上年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

7、五)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必须说明检修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能按期完成等。第十七条 检修计划的变更:(一)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发布,原则上不许变更。(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审批,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检修计划的变更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月度检修计划的变更由主管领导审批。第三章 检修过程管理第十八条 管理原则:(一)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技术监督法规、制造厂家提供的设计文件,参照同类设备的检修经验,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二)设备检修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杜绝各类违章现象,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三)应贯彻GB/T9001-2000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

8、四)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第十九条 检修过程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准备部,其主要职责:(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二)检修阶段组织和管理。(三)分部试运行、整体试运行及投入运行。(四)检修后的评价和总结。第二十条 检修费用、物质采购等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 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管理内容:(一)应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缺陷情况,对检修设备进行评估,并对检修项目进行调整和确认。(二)根据项目分工,各相关部门作好材料、备品备件的计划、采购、验收和保管。(三)检查施工所需用的工具、专用器具、施工电源、安全用具、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四)编制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控制表。(五)

9、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各种作业用表格。(六)编制检修文件包(包括作业流程、工艺方法、验收卡等)及施工组织、安全措施,技术方案。(七)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安规、质量管理制度和检修文件包,并经考试合格。第二十二条 检修阶段组织和管理(一)设备解体1.检修人员应带全所需的工器具、材料、图纸资料;临时用电、用水、用气设施应安全、可靠;并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完整。2.应按照检修文件包的规定拆卸需解体的设备,做到工序、工艺正确,使用工具、仪器、材料正确,必要时需作好记号或绘制装配图、接线图。3.施工现场应按现场定置管理图要求摆放;工器具、材料、零部件均不落地;检修中的废弃物有专门的容器收积;管道口应密

10、封,外露的线头应包扎。(二)设备检查1.解体后的设备需做好各项技术数据的测量,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查找缺陷,分析原因,作好记录,重大缺陷应急时汇报。2.对检修设备所测量的技术数据对照质量标准、历史数据、设备现状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调整检修项目。(三)修理和装(恢)复、试验1.修理和装(恢)复,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方案进行。2.经过修理的设备内不得遗留杂物并应消除缺陷、经试验合格;消除“三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3.修复后的设备试验(通水、通气、通电)应按试验标准正确进行。4.装复后的设备应做好防锈、防腐;拆除临时栏杆;清理检修现场。5.整个检修过程中(从拆卸、检查到修理、装复、试

11、验)都应有记录;记录应准确、全面、清楚、简明、格式标准。第二十三条 质量控制和监督(一)质量验收采用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自检、电厂为二级、公司为第三级验收单位;重要部位实行质检点检查。(二)所有项目验收均应实行(现场)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三)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并按相应程序处理。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一)检修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安全。(二)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其它各项安全工作规定(如动火、开启蜗壳进人孔门、尾水管内搭架、取用临时电源等)。(三)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第二十五条 分部试

12、运行、整体试运行及投入运行(一)分部试运行应在各分项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向运行人员交底,押回工作票后由运行人员主持进行。(二)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检修项目均已完工验收,分部试验合格,检修工作票收回。(三)在电厂生产负责人主持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向电网报告并申请投入运行。第二十六条 检修总结和评价(一)设备检修后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和备品配件、技术监督、费用等进行总结和评估。(二)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竣工报告、技术总结、试验报告(主要设备大修后15天,小修及其它辅助设备大修后7天内上交);整理各项记录,修编检修文件包,完善计算机管理数据库。第四章 设备检修

13、质量验收第二十七条 管理机构和职责(一)公司生产准备部为检修质量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二)公司生产准备部必须参与重大技改项目、重大异动项目、重大缺陷处理的质量验收及主设备大、小修后的整体调试。(三)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编制检修质量验收标准。(四)各级验收人员由各单位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担任。验收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检修,主动帮助检修人员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五)验收人员对不符合检修工艺的操作方法有权否决,对未达到检修质量标准的项目或未填写“检修质量验收卡”的有权拒绝验收。(六)根据设备检修质量的优劣,验收人员有权向公司建议予以奖惩。第二十

14、八条 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办法(一)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的自检和验收人员的检查相结合,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质量。在每项工作后,要按照检修规程(或调试、校验规程等)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后才能申请正式验收。(二)所有验收项目均应填写“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内容包括设备名称、验收等级、检修项目、检修具体日期、质量标准、检修记录、验收意见(质量评价及检修人员与验收人员的签名)。“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必须在验收之前填写,其中“验收意见”由验收人员填写,其余均由检修人员填写。(三)检修部件不是十分重要、检修工艺比较简单的工序及辅助设备的检修及其故障处理,一般由施工单位或专

15、业组自检后,再由电厂二级验收。(四)对于较为重要的工序、辅助设备的大修及其故障处理,检修工艺复杂的重要工序,特殊项目的检修,机组大修及事故处理,应实行检修单位或专业组、电厂、公司三级验收制度。其验收程序是:首先检修单位或专业组自检,进行一级验收;合格后申请二级验收;二级验收合格后再申请三级验收。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应在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上认真填写质量评价并签名。 (五)有关各技术监督的验收项目,应由各监督专责代表厂部参加验收。(六)设备的分段验收、分部试运行、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负责检修的单位会同水电厂进行,由水电厂有关部门主持,公司专责工程师必须参加。在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无漏项并均合格后,进行分部试运行。(七)主要设备大修后的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公司主持,指定有关人员参加。根据质量检验、分段验收和分部试运行以及现场检查结果,由公司决定启动和整体试运行。1.试运行前,检修人员应向运行人员交待设备和系统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中应注意事项。在试运行期间,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2.机组经过整体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认为情况正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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