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共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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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讲解,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兽医兽药处 戴正瑞 2010年6月30日,1,2021/11/17,第一部分 四川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技术要求解析,2,2021/11/17,一、制定四川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的依据和目的,依据: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 四 川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以下简称评定标准)。 目的:为规范兽药GSP检查验收; 统一检查验收标准; 保证验收工作质量。,3,2021/11/17,二、本评定标准共分为7个大项59条小项。,1 、场地和设施13条; 2 、机构和人员9条; 3 、规章和制度8条; 4 、采购与入库9条; 5

2、、陈列和储存9条; 6 、销售与运输7条; 7 、售后服务4条。,4,2021/11/17,三、项目类别,分为三类:“关键项”、“重要项”、“一般项” 其中:关键项(条款前加“*”)10条, 重要项(条款前加“*”) 25条, 一般项 24条。,5,2021/11/17,四、各大项目中每小项分类,1 、场地和设施13条 , 其中: *4 、*5 、4 2 、机构和人员9条, 其中: * 2、*4 、3 3 、规章和制度8条, 其中: * 1、* 6、1 4 、采购与入库9条, 其中: *3 、* 3、3 5 、陈列和储存9条, 其中: *0 、*3 、6 6 、销售与运输7条, 其中: *0

3、、*3 、4 7 、售后服务4条, 其中: *0 、* 1、,6,2021/11/17,五、涉及经营生物制品的项目 (在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基础上),1 、场地和设施2/13条 , 其中: *0302、 *0502 、*0802 、0 2 、机构和人员1/9条, 其中: * 1101、*0 、0 3 、规章和制度1/8条, 其中: * 0、* 1704、0 4 、采购与入库2/9条, 其中: *1805、*0、2002 5 、陈列和储存0/9条, 其中: *0 、*0 、0 6 、销售与运输1/7条, 其中: *0 、*3001 、0 7 、售后服务0/4条, 其中: *0 、* 0、0,7,2

4、021/11/17,六、涉及经营特殊药品的项目 (在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基础上),1 、场地和设施1/13条 , 其中: *0302 、*0504 、*0、0 2 、机构和人员0/9条, 其中: * 1101 、*0 、0 3 、规章和制度0/8条, 其中: * 0、*0、0 4 、采购与入库0/9条, 其中: *0、* 0、0 5 、陈列和储存1/9条, 其中: *0 、*2107 、0 6 、销售与运输0/7条, 其中: *0 、*0 、0 7 、售后服务0/4条, 其中: *0 、* 0、0,8,2021/11/17,七、涉及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涉及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 总条(生特)普条 (

5、涉及经营生物制品的项目、共计条; 涉及经营特殊药品的项目、共计条) 其中:关键项(条款前加“*”)条, 重要项(条款前加“*”)2条, 一般项 2条。,9,2021/11/17,八、检查验收评定标准条款编号(一),四川省兽药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中的 条款编号是对应农业部令年第号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 范)中的相应条款。如:,10,2021/11/17,八、检查验收评定标准条款编号(二),评定标准中的条款编号,对应规 范中的第三条:“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 合理,相对独立。” 代表规范中的第三条,代表在 此条中表述的一个内容。,11,2021/11/17,八、检查验收评定标准条款编号(三

6、),若在评定标准中的一项条款中不能完全表达 规范中所对应的某条内容,则采用在评 定标准的该项条款增加条款编号中的尾数编 号。如:,12,2021/11/17,八、检查验收评定标准条款编号(四),评定标准中的条款编号,对应规范中的第三条:“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 在此条中对经营面积和仓库面积做出具体规定,13,2021/11/17,九、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评定结果(47页),每一小项的评定结果分为“Y”和“N”二档(即“是”和“否”)。 凡属完整、齐全或大部份(75%)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当判定为“Y”; 凡属判定项目有明显缺陷的(75%),应当判定为“N”

7、; 不涉及项目应在检查条款后画“/”,14,2021/11/17,十、结果评定(一)(48页),15,2021/11/17,十、结果评定(二),涉及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 关键项目综合评定结果: 涉及关键项目(*) 条,检查结果属于“Y”的条,属于“N”的为0条。 关键项缺陷:零项,为合格(1为不合格),16,2021/11/17,十、结果评定(三),涉及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 重要项目综合评定结果: 涉及重要项目(*)21条,检查结果属于“N”的为条。 重要项目缺陷率:/21100%20%为合格 (为不合格),17,2021/11/17,十、结果评定(四),涉及普通兽药经营的项目 一般项目综合评定结

8、果: 涉及一般项目2条,检查结果属于“N”的为Z 条。 一般项目合格率: Z/23100%40%为合格 (为不合格),18,2021/11/17,十、结果评定(五),四川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验收评定表(57页) 检查项目缺陷: 关键项缺陷: 项 重要项缺陷: 项,占到重要项比例: % 一般项缺陷: 项,占到一般项比例: % 检查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19,2021/11/17,第二部分 四川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相关条款解析,20,2021/11/17,一、场所和设施(一), 兽药经营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 且布局合理、相对独立。,21,2021/11/17,一、

9、场所和设施(二), 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的面积和设施设 备应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以批 发为主的兽药经营企业和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 物制品经营企业,其经营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 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以零售为主 的兽药经营企业,其经营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 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22,2021/11/17,一、场所和设施(三), 兽药经营区域应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 域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23,2021/11/17,一、场所和设施(四), 兽药经营企业应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 经营规模相适应,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 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

10、和相关 设施设备。,24,2021/11/17,一、场所和设施(五), 兽药经营企业的仓库应划分为合格兽药区、 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 不同区域,并设置明显区域划分标志。,25,2021/11/17,一、场所和设施(六), 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内 有多家经营门店,且统一配置仓库的,其仓库 总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26,2021/11/17,二、机构和人员(一), 兽药经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从事 兽药兽医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兽药管 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 专业知识。,27,2021/11/17,二、机构和人员(二),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11、企业、30人以上的兽药经营 企业和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 机构,配置1名质量负责人和至少1名质量管理 人员。其他兽药经营企业应配备至少1名质量 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能担任 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28,2021/11/17,二、机构和人员(三), 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质量负责人 应从事兽药兽医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 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 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29,2021/11/17,二、机构和人员(四),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 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

12、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 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 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兽用生 物制品专业知识。,30,2021/11/17,二、机构和人员(五), 兽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其它专业 技术人员应为本企业的在岗人员,不得在 其他企业兼职。,31,2021/11/17,二、机构和人员(六), 兽药经营企业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 售、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 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兽药、兽医等专业 知识,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 定。,32,2021/11/17,三、规章和制度

13、(一),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 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33,2021/11/17,三、规章和制度(二), 是对条款做出具体内容规定,34,2021/11/17,三、规章和制度(三), 兽药经营企业在兽药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应建立各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工 整的记录,载明足够的信息,由经手人或 者责任人签字,确保兽药产品和相关人员 的可追溯性。,35,2021/11/17,四、采购与入库(一), 兽药经营企业不得采购和经营违禁药品、 假劣兽药、非法兽药产品和人药;不得违 规采购和经营超过自身经营范围的兽用生 物制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 品、精神药品等。

14、,36,2021/11/17,四、采购与入库(二), 兽药经营企业采购国内兽药,应对供货单位的资 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誉和产品批准证明文 件进行审核,并将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GMP证 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农 业部批准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等相关资质证明文 件装订成册,便于购买者查阅。,37,2021/11/17,四、采购与入库(三), 兽药经营企业采购进口兽药,应从境外企 业在国内的进口代理商处购进,并将该进 口代理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 执照和进口兽药产品的进口兽药注册证 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便于购 买者查阅。,38,2021/11/17,四、采购与入库(四), 兽药

15、经营企业经营一般兽药,应与供货单 位签订采购合同。,39,2021/11/17,四、采购与入库(五), 经营国内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 制品,应与生产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注:农业部令第号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尤其在第 十二条规定:未经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委托, 兽药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40,2021/11/17,四、采购与入库(五), 经营进口的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应 与进口代理商签订经销合同,并提供该进口代 理商是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唯一进口代理商的证 明文件。 注: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号兽药进口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规定,,41,2021/11/17,五、陈列和储存(一), 兽药经营企业应将内用兽药与外用兽药分 开存放,兽药原料与制剂、兽用处方药与 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易串味兽药、中药材、 中药饮片、危险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特殊兽药与其他兽药分库存放。,42,2021/11/17,六、销售与运输(一), 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兽药,应开具有效凭 证,帐、货、记录相符。,43,2021/11/17,七、售后服务(一), 兽药经营企业应将国家公布的禁用兽药及 其他化合物清单张贴在经营门市醒目的位 置,并对客户做好宣传。,44,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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