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工作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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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备工作方案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指导思想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

2、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二、监督检查对象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三、监督检查的内容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

3、,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

4、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四、检查时间安排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五、检查方式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

5、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六、质量抽样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七、费用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八、处理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对

7、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九、工作要求(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二)各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产品(商品)的质量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粮油制品的安全负总责;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规定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不断提升粮油标准意识;要强化对采购粮油制品的索证、检验要求,从源头上落实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的机制;

8、要高度重视计量、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产品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我局将继续落实诚信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市级放心粮油资质评定、监管、抽样结果、获奖受罚的信息将如实记载更新;(三)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及时准确落实质量卫生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要同步做好粮油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认真解答有关质量、标准、检验方面的问题,做示范企业的好帮手;(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

9、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工作方案 篇2 一、重要意义发展甘草产业是改善绿洲生态环境、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的项重点工作,县上先后制定了甘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甘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种植甘草,对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目标任务根据县上下达的指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完成新种甘草1100亩以上,全镇配水面积三分之一的耕地要种植甘草,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三、发展现状镇耕地以沙性土壤为主,贫瘠、碱大、保墒保水性

10、差,种植粮食作物和其它经济作物效益低、成本高,但日照充足,光热资源丰富,十分适宜种植甘草等耐旱、耐碱作物。近年来已在煤集团南井田农场、陶家井社、小井子、周家井社等地尝试种植,取得了生态和经济双丰收的效益。我县已建成沙生药材生态示范园和沙生药材展示厅,初步建成了甘草饮片加工厂,甘草加工生产线,同时,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注册了“甘草”商标,甘草深加工技术日益成熟,今后将形成我县特色主导产业。目前人工种植的甘草播种方式有直播和育苗移栽两种,其种植密度、灌水时间、科学施肥,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以县农技中心和甘草协会制定的技术规程为主,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甘草播种机,专用除草剂已推广应用,县农研所研制的.第

11、一代甘草采挖机,据实地测算,采挖破损率不足5%,功效提高了20倍。在我县种植甘草的流程、技术水平已经成熟。目前甘草市场价格为每公斤11元左右。亩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上。四、保障措施1、加强宣传,靠实责任.各村要及早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和落实,使每家每户都明白各自的甘草种植面积;农户要留足甘草种植耕地,鼓励农户扩大甘草种植面积;对于没有完成甘草种植任务的农户,镇政府除了收回对甘草种植所配置的水权外,调整其余的水权配置标准(即每亩从490方降为300方)。镇、村干部实行包村、包社、包户的办法,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靠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2、.甘草种植实行单项配水,农场户按下达任务种植的,配置相应水权;对连片种植甘草达到50亩以上的种植户,给予每亩30元的种子补助,并配置因此而超出限额耕种面积的水权。3、加强培训,提高种植水平.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做好对甘草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利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发放资料、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农户进行规范化栽培技术的培训,使农户熟练掌握合理密植,配方施肥、科学灌水、病虫害防治、适时采挖等关键技术要领。4、积极发展订单种植模式.引导农民积极和相关企业挂钩,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签订种植合同,采取“企业+技术+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确保产品销售,提高种植效益,保障农民收入。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

13、真贯彻落实州、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摸清全镇贫困人口的底数、现状、致贫原因等情况,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一)排查对象。全镇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二)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社区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三)排查分工。各村委会、幸福社区,要确定片区负责人及驻村工作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如期完成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

14、一人,并负责本村、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四)排查统计。各村各片区、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村、社区汇总后,填写本村、社区统计表,报我镇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村、社区表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xx年3月1日前报我镇。二、时间安排(一)前期动员阶段各村、社区召开村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村、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各村各片区、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村、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

15、村、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1.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分析户表和村、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各村各片区、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2.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社区上报数据进一步核实、复审、汇总、录入、建立台账,将贫困人口排查情况统计表报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3.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结果,反馈至我镇及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公示贫困户认定情况。公示期满后,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群众意见和实际复核情况,对贫困人口信息进一步完善,将最终认定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备案。(四)排查结果应用阶段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反馈名单,对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镇关于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村及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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