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内经营业户治安管理办法

上传人:亦*** 文档编号:214456099 上传时间:2021-11-2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6.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校内经营业户治安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大学校内经营业户治安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校内经营业户治安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校内经营业户治安管理办法(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学校内经营业户治安管理办法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校园安全,根据 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经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大学校园管理相 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在校园内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业户,须经学校主管部门(资 产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批准,并取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的相关执照,方可在指定地点按规定的经营项目合法经营。二、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持本人身份 证件(证明)到保卫处办理暂住证、临时出入证和校内务工证,做到“四证齐全。各经营业户不得聘雇无合法身份证明、无相关证件的 人员。三、遵章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禁止制售、出租、传播各类淫秽 书

2、刊、宣传品和音像制品;禁止制售假冒伪劣、腐败变质和过期商品; 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不准欺行 霸市、强买强卖。四、遵守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乱贴广告、乱拉横幅,不得 叫卖和高放音响,不得在室外经销,不得在承租房以外随意堆放物品, 不得乱扔垃圾,污染环境。五、遵守学校公房出租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租房用途,不 得擅自将租房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不得将租房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不得破坏租房的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搭建房屋: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违章用电、用火、用气以及进行各种可能危及租房安全的活动。 所租学校房屋因学校建设需要拆除或收回时,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 时迁出

3、。六、运送货物应办理相关证件(证明),进出校园要自觉接受门 卫执勤人员的查验。七、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履行治安、消防、安全 检查职责,及时整改治安、安全隐患。在接受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 关证件。八、发现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的调查。九、定期与学校主管部门(资产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 签订治安责任书。对不认真履行上述责任的业户,保卫处将视其情节 给予批评教育、治安告诫等处罚;情节严重或引发、孚致治安、刑事 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终止其校内经营 资格。十、保卫处要定期检查、了解校内经营业户的治安、安全情况, 及时解决影响经营业户合法经营的治安、安全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一、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