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探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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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探究论文一、小额信贷在小国发展缓慢的原因迄今为止,中国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和项冃达到300 家左右。比较大的机构和项目的覆盖面达到5000左右的农 户,小的不到1000户。在这300家左右的小额信贷机构和 项目中,能正常运行的不到五分之一。目前真正能达到操作 可持续性的机构屈指可数,能达到财务可持续性的机构更是 微乎其微。不少小额信贷机构面临严重的挑战,贷款资本金 在不断缩小。可以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外來的资 金支持,没有小额信贷机构自身动筋伤骨的改革,在未来三 到四年内,现有的绝大多数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和项目会陷 入困境,停止运行。中国非政府小额信贷发展不顺利的原因

2、是多重的,主 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缺乏发展小额信贷的政策环境。小额信贷发展 比较好的国家,政府都有一定的支持小额信贷长远发展的制 度框架。其框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是给予小额信贷机构 明确的法律地位,并在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允 许其扩大金融业务,直至可以吸收存款;二是对小额信贷有 一个监管的框架,不吸收存款时采用非审慎监管的办法,或 注册登记的办法,可以依法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在吸收存款 时转为正规的小额信贷银行,银监部门采用审慎监管的办 法。由于小额信贷机构不同于一般金融的特点,对小额信贷 的监管可以是现有监管机构中新成立的独立的部门,或独立 于现有监管机构以外。此外,政府还对经营良好

3、的小额信贷 机构给予支持,如提供批发资金。而在中国,迄今为止,小 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注册 成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依法从事贷款和其他金 融活动,也难以转成小额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正式从人民 银行和扶贫办取得试点文件的只有社科院的扶贫社和UNDP 的小额信贷项目。尽管已经经过十四年的试点,非政府小额 信贷仍然处于试点阶段。试点也没有一定的评价标准,仍在 黑暗中摸索。政策对小额贷款机构的贷款利率也有一定的的 影响,包括商业银行现行的利率水平和基准利率的四倍限制 对小额信贷的影响。第二是与小额信贷机构及其人员有关。在国外,非政 府的小额信贷机构也有项目进行得非常

4、成功的。也不是非政 府的小额信贷机构一定需要转变成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公司 或小额信贷银行。但与国外成功的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相 比,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和项冃有很大的不同。在我们调查 的67家小额信贷项目和机构中,41家成立了独立的机构, 但成立民间社团的只有31家,其他仍然是项目办公室的形 式。成立了民间社团的,其独立性一般要高于没有成立的, 因为理事会里会有其他方面的成员。成立民间社团本身也说 明这些项目在把可持续性发展作为目标。就是已经成立了机构的那些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也 与国外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大多数的 小额信贷机构并不是真止独立于地方政府的,而是在实质上 从属于或受

5、制于地方政府,这主要是指县级和地区级的政府 部门,如政府办公室、农业局、扶贫办、妇联等机构。小额 信贷机构受制于地方政府部门主要是因为中国的非政府组 织必须要有一个挂靠单位,这个单位必须是半地的政府单 位。更为重要的是,县级及地区级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管 理人员大多是当地政府正式的工作人员。他们在非政府小额 信贷机构任职是当地政府及其部门委派的,他们仍享受政府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他们般也不愿意放弃这样的 位置,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也就是说,如果小额信贷不成功 的话,一般而言,管理人员会有后路。他们主要是对政府负 责,而不是对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负责。在这种情况下, 也无法建立对管理人员的

6、激励机制,而这对小额信贷的机构 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最后,小额信贷机构受制于地方政府部 门是由于在名义上理事会是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决策者, 而大多数理事会的理事长是巾当地政府的副县长,或妇联主 牘,或其他政府官员担任的。此外,小额信贷机构不能独立 于地方政府还与小额信贷资金的所有权密切相关。在中国, 到目前为止,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际机 构的赠款,而国际机构的赠款是赠与中国政府,或是赠与当 地的贫困农民的。在项目结朿以后,地方政府可以代表中国 政府或当地贫困农户实际控制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也就是 说,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资金所有权、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 人员和对小额信贷机构理事会的

7、控制来控制非政府小额信 贷机构。而在实际上,我们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也需要依靠 政府。因为大多数的小额信贷机构不可持续,工作人员的工 资大多靠政府的工资,办公室的费用在不少情况下也靠政府 拨款。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与当地政府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 导致小额信贷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当地政府部门有非常直接 的关系。而当地政府及其部门的目标与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的冃标不一定一致。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其非政府小额信贷机 构经理人员的调动也会对小额信贷机构造成很大的影响。有 时,当地政府部门甚至会干预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据笔者的调查,目前受县、地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影 响较少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主要有扶贫社在河南、河北

8、四 个县的试点,四川省乡村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县 一级的分支。经过最近的改革,扶贫基金会在北京的小额信 贷总部已经能比较有效地控制其县级机构。到现在为止,很多小额信贷机构仍然没有电子计算机化的信息管理系统,透明度也不高。发展不顺利的第三个原因是由于小额信贷实行的贷款 模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乡村银行模式,没有根据不同地区的 情况采取不同的机构和贷款模式。而中国各地自然条件、经 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宗教文化等千差万别,照搬一种模式难 免出现水土不服,事实上,孟加拉与中国情况相差很大。不 少小额信贷机构和项目在选点时也没有考虑财务可持续性 的要求。模式确定后,很少进行改变。在乡村银行模式下, 在

9、中国执行的一般是在县级设办公室,在乡设分支,下有信 贷员的三级的操作模式。这就形成机构的固定成本高。加上 每个县的资金规模小,形成单笔贷款的成本高,直接影响到 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另外,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把小组贷 款转为个人贷款,以及小组担保并不太成功,使小额信贷项 目和机构不能把一部分成本转移给贷款户,也加大了贷款的 成本,。当然,信贷员低的工资水平部分减少了成本,但也 导致激励不足。发展不顺利的第四个原因与资金来源有关。以扶贫为 目的的非政府机构,资金基本上完全依赖国内外捐赠,以国 际捐赠为主;贷款本金、运作费用、技术支持费用基本靠捐 赠和部分地方政府投入。这就使小额信贷机构和项目的管 理

10、、运行和模式均收到捐赠机构和当地政府的影响。在九十 年代中期,当时捐赠机构捐赠目标主要是扶贫和社会发展的 目标,采取在最贫困地区撒糊椒面的方式,没有将小额信贷 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项目的重点。另外大多数的项目没有 后续资金安排,在不可持续的情况下,也难以争取进一步的 投资。中国非政府的小额信贷发展不顺利还与我国的止规金 融行业有关。由于多种原因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是难以可持续 发展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其贷款利率不足以抵补其融资 的市场成本、运作费用、呆账准备和可用于发展的利润空间, 农村金融机构扭曲的贷款利率也影响了小额贷款机构的牛 存空间和可持续发展。在贫困地区的低利率扶贫贷款和信用 社的小额

11、信贷对经营良好的小额信贷机构也形成了冲击。另 外,经营不好的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也 使监管机构不愿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最后,是小额信贷的中介服务行业缺位。冃前在中国, 既没有行业评级机构和公布其经营业绩增加透明度的平台, 也没有小额信贷咨询和培训的专业公司,更没有经过注册的 小额信贷行业协会和像孟加拉PKSF用于批发的资金和机构。 小额信贷的中介服务行业缺位也与小额信贷没有法律地位 和缺少商业可持续发展的零售小额信贷机构密切相关。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应该把非政府小额信贷存在的 问题主要归罪于这些机构的经理、信贷员和其他操作人员。 绝大多数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为在

12、 中国发展小额信贷事业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艰辛的努力,有 很多因素是他们不可控制的。他们是不可持续的小额信贷项 目和机构的受害者。有很多项目和机构的操作人员和招聘的 信贷员因为操作小额信贷失去了很多其他的机会。在我们今 天重新发展小额信贷的时候,不应该再重复过去的错误了。现有的扶贫性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首先要自救。这 包括改善现有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发展和改善电子计算 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报表、贷款质量和业务发展情况 的透明化;这还包括小额信贷机构能够根据变化了的情况, 不断改进他们的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要实现小额信贷机构 管理人员的专业化,不留后路。现有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 还需要更好地

13、宣传自己,使社会和捐赠机构对其有更好的了 解,从而动员更多的资源用于对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冃前把这些机构转化为完全独立机构的可能性不大, 主要原因是资金所有权不明确,实际为当地政府所控制,人 员也主要是政府工作人员。理事会难以真正地发挥作用。当 地政府对改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可以起到关 键的作用。政府对小额信贷机构要多支持,少干预,使他们 能够独立地运行。当地政府应帮助明确这些机构现有资金的 产权,对那些愿意并能够实现转型的机构帮助他们转型。扶贫性的非政府小额信贷协会、网络和其他的中介组 织在支持和发展扶贫性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方面大有可 为。这类组织可以帮助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电子计算

14、机管理信 息系统,实现报表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化;帮助这些小额信贷 机构发展和改善他们的小额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帮助他们 建立与国内外捐赠机构的联系,争取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 持;向各级政府宣传鼓动,为小额信贷机构争取合法的地位。 这类组织还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和捐赠者建立专门用于支持 小额信贷机构的批发资金。中央政府也可以考虑给专门从事扶贫事业的非政府小 额信贷机构以明确的法律地位,使他们能够依法向贫困人口 和微型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二、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和创新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与国 际规范接轨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小额信贷引入了 中国,成立了 “扶贫经济合作

15、社”,首先在河北省的易县, 河南省的虞城县和南召县和陕西省的丹凤县建立了以孟加 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为贷款模式的小额信贷扶贫社。1995 年开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 全国17个省的48个县推行以扶贫等为口标的小额信贷项 目。开发计划署后来在天津和河南的部分城市开展了针对下 岗职工的城市小额信贷项目。随后,还有一些国际组织相继 在我国开展了一些小额信贷项目。我国非政府小额信贷的机 构和项目发展的情况见表一。表1小国小额信贷发展情况-览表从表一可以看出,在中国国内较早开展和资助小额信 贷项目和机构的包括多边捐赠机构,如联合国的机构,世界 银行,国际农发基金,欧盟等;双边援

16、助机构,如加拿大发 展援助署,澳大利亚发展援助署,荷兰政府等;国际非政府 组织和国内的非政府组织,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和社科院在县 级成立的扶贫社。需要说明的是,扶贫社和中国扶贫基金会 也是收到国内外捐赠者资助的。以上的项口和机构,都或多 或少地采用了国际上成功的小额信贷所采用的一些贷款方 式,如小组担保、分期还款、贷给妇女、动态激励等。从项 目覆盖的县数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看,在国际多边和双边捐赠 机构中,国际农发基金,UNDP,联合国儿基会,联合国人口 基金组织和澳发署是最重要的捐赠机构。需要说明的是,我 们一般把国际农发基金在中国的项冃看做是农业发展项冃, 而非小额信贷项目。主要原因是国际农发基金的项目由县级 政府机构执行和负责偿还,一般是通过县、乡、村级政府机 构发放与回收,对农户贷款的利率低,期限长,和一般的小 额信贷不一样。中国的小额信贷以国际机构资助的项冃为主,基本是 属于引进的,而非本土成长起来的。以联合国发展署、联合 国儿基会所占项目的比例最高,对至今中国小额信贷项目/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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