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

上传人:gg****m 文档编号:214297593 上传时间:2021-11-23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69.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阿克苏第四中学内初班内初班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阿克苏市第四中学区内初中班学生管理办法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为严格学校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创造有 利于内初班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 行,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区内初中班学籍管理规定并结合中学生 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本规定。(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自育、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 为主的原则,实行宽严结合,辅以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确保校规 校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到相应的纪 律处分。(三)处分违纪学生应坚持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炭后、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四)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学

2、校给予通报批评或 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 退学,开除学籍六种。留校察看以三个月一-六个月为限。勒令退学, 开除学籍处分须经教育局批准。(五)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 改表现者;2、属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1、拒不承认错误者;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3、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恐吓者;4、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5、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煽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

3、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6、集体(团伙)违纪的首要组织者;二、通报批评丫一)诵掬曲评看亟炎1、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并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处分者,可对其 给予全校通报批评。2、通报批评根据教育效果需要,可选择班级、内初班学生大会、学校三种等级中的一级宣布并通报全校。3、通报批评是学生纪律处分前的警告性辅助教育手段,被实施 通报批评后若该生在言行上仍无改正者,可予以纪律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1、一周内迟到三次以上,或一学期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10次;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节者(迟到或早退三次算旷课一节,迟到或早 退20分钟以上属旷课,无故不参加升旗、不做操计

4、旷课一节);2、违反课堂纪律,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经教育不改者; 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长期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者;(任课教师或 班主任提供材料)3、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楼、宿舍、 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喧哗、追逐打闹或有其它不文明举止,且不接受教 育者。4、在校园内乱扔纸屑、杂物和乱倒垃圾者;以及其他破坏校园 环境卫生行为者;5、带篮球、足球等进入宿舍影响同学休息者,6、在校园周围买零食及其他物品者(首次);7、折损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者;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 黑板、课桌凳(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者;8、无故不参加学校统一集会或其它集体活动者;升旗或集会时

5、迟到或违反纪律者。(三)凡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校通报批评记录。三、纪律处分(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一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20次;或累计旷课达10节者(注:三 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节计,旷课6节为旷课1天);2、上课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者;(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 书面材料);3、考试舞弊者(首次)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者(首次);4、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规范要求,屡教不改者;将手机、游戏机、MP3等带入校园,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楼、宿舍、实验楼等非 运动区内打球,不听劝阻者;5、在校内吸烟、酗酒和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首次); 6、在

6、校园内乱扔纸屑、杂物和乱倒垃圾,在校园周围买零食及其他物品,不接受教育者;7、寻衅滋事,参与打架斗殴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和偷盗他人财物等行为者(初次违纪,情节较轻)。8、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害公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能主动承认 者;9、男女生交往过密或在校谈恋爱,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阅读、传播不健康书籍和光盘等音像制品,且不接受教育者。10、髙年级学生首次欺负低年级学生者(首次)。(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节以上者(注: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节计,旷课6节为旷课1天);离校出走,逃学在外24小时以 内;2、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

7、教育管理,顶撞老师,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者;考试作弊二次以上或串通多人作弊,或在学校统 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两科以上者;3、严重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在校内吸 烟屡教不改或组织串通他人吸烟者;4、在校园内多次乱扔纸屑杂物、乱倒垃圾且屡教不改者;在校园周摊点买零食及其他物品且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5、寻衅滋事,侮辱、殴打同学,情节严重者;勾结校内外人员或团伙打架闹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校外滋事,情节严重,破坏 学校声誉者;6、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7、课间追逐打闹或在教学楼、宿舍、实验楼等非运动区内踢球、打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8、偷盗集体财产(情节较

8、轻)或多次偷盗他人财物者;9、多次阅读或传播不健康书籍或光盘,不接受教育造成恶劣影响者;10、高年级学生多次欺负低年级学生者(两次或两次以上)。(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30节以上者;2、严重干扰教学秩序,对抗老师教育管理,谩骂、威胁甚至殴 打老师,侮辱教师人格尊严,造成恶劣影响者; 多次教育不改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3、在校屡犯错误,道德品质差,一贯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经4、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或幕后主谋打架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5、已受记过处分又违纪者;(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报教育局批准后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 学籍处分。2、一学期旷课累计达50

9、节以上者;3、多次打架斗殴,影响极坏,屡教不改者;4、经常破坏教学秩序,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师生家长意见很大,道德品质极坏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5、打人或指使他人在校内外殴打学生、老师,造成严重后果者;6、偷盗、勒索、赌博、集体或他人财物,扰乱学校秩序,产生 严重后果,造成极坏影响者;7、加入团伙性质组织,并积极参与组织的活动,造成较严重后 果者;8、无故离开学校24小时以上者;9、新生入校后,一年内学习成绩很差,跟班确有困难者;10、患有慢性传染病,并处在活动期,经半年休学治疗仍未治愈者;11、病程在三个月以上,具有潜在危险性,不能坚持学习,经半 年休学治疗仍未治愈者;12、因各种

10、原因主动提出退学申请者;13、精神、心理方面存在严重障碍,无法正常学习而且严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者;14、品行恶劣,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仅教育不悔改者;15、攀爬围墙者;16、触犯国家法律者。(五)本规定未列举到的违纪行为,可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自治区教育厅区内初中班学籍管理规定 有关内容,参照类似条款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六)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四、纪律处分程序(一)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其它知情者有 责任立即向有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报告,内初班办公室认真调查学生 违纪事实,对拟定处分的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并根据学生错 误情节的严重,

11、学生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纪学生实施处分,应迅速及时。在违纪事实调查清楚 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做出处理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要以公 告形式通告全校(特殊情况下除外)。(三)实施纪律处分的具体程序:1、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内初班办公室做好 调查取证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要求违纪 学生如实填写违纪记录表,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内 初班办公室。2、内初班办公室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细则有 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校务会讨论决定。警告、记过、留 校察看处分,由校长室批准公布;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报经教 育局批准后,由

12、校长室公布。3、内初班办公室拟定处分决定,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在公 布处理意见前以函的形式或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告知处分结 果,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4、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 案。(四)处分期间教育要求1、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应每月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和表现情 况,内初班办公室每学期对受处分学生的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了 解。 2、学生受处分后,经考察确有进步,可予以撤销处分。3、学生受处分一般时限为半年,期满若仍无进步表现,可延至 毕业前夕,若还无悔改之意,则处分不予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如果 半年期满,仍不能解除,可视情况延长察看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超过 半年。如果延长时间到期,仍不能解除,则勒令退学。(五)撤消处分的具体程序:1、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 交思想认识材料一份。2、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内 初班办公室审查。3、经内初班办公室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 撤消处分,但对留校察看处分的撤消,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撤消处 分的决定由内初班办公室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并通 知学生本人和家长。4、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一般不予撤销。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阿克苏市第四中学内初班办公室-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