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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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集体合同范文七篇 企业集体合同范文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企业集体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集体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地址:性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 起至 止,期限为 。其中试用期从 起至 止,共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在 岗位,为

2、 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元。第四条 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乙方非因

3、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 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 月。(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病假工资为 元。(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 元,抚恤费 元。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1)医疗期为 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2)乙方的医疗费 。(3)因工负伤致残的,其待遇: 。(4)因工死亡的,丧葬费 元,直系亲属抚恤费 元,其他费用

4、 元。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 天,婚假 天,丧假 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发给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5、政策已修改的;(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辞退的;(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本条第2款第(1)、(3)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

7、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月;(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进行赔偿。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第十三条 本

8、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鉴章)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集体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第四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第三条 在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

9、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有约束力。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六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同级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家协会等经营者组织协同指导、监督。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七条 集体合同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

10、动安全与卫生;(六)劳动纪律;(七)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合同的期限;(九)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十)争议的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由企业工会或企业提出。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也可以由职工推举的代表提出。一方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协商。第九条 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收集职工的意见,并向对方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十条 集体合同草案必须经过平等协商。平等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三至十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由其书面委

11、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必须履行其职责。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担任代表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得对协商代表有其他报复性行为。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协商代表有保留工作优先权。第十二条 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有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讨论、表决。第十三条 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签字

12、后,企业应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附件及说明一式三份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工会同时报上一级工会。第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若集体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提出异议,并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双方应按本章有关规定对相关部分修改后重报送。第十五条 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于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集体合同进行修订。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第十八条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被修改或废止的;(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三)企业破产、停产、兼并、转产、解散等,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要求的一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第十九条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前六十日,一方可以提出续订或重订的要求,另一方应于十五日内安排协商。第二十条 修订、变更、解除或续订集体合同的程序适用本章有关规定。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一条 本省辖区内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各市、地辖区内省属企业的集体合同也可委

14、托所在地的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无主管部门企业的集体合同由其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地、市、县属各类企业的集体合同分别由地、市、县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第二十二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集体合同的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进行指导 企业集体合同 篇3 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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