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213398820 上传时间:2021-11-21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0.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承包合同集合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承包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二、承包内容:城南体育休闲公园景观工程1-3#、5#桥另加一孔、水闸,施工内容包括,抄平、放线、挖槽,基础、主体钢筋砼结构。三、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四、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组织验收;监督

2、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隐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五、 乙方责任: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施工材料的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全部附有合格证。采购的材料先经甲方、监理确认合格后再进场,砼浇筑用商砼,钢材用国标产品。要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保证按时交接和归档。六、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20xx年3月1日 ;竣工日期: 20xx年4月30日 。总日期 60 天。七、乙方于每月25日上报工程进度,甲方应于月底前按照工程量的30%拨款。八、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不准滞后,如不按计划施工,甲方有权裁减乙方承包工程量

3、;乙方并承担经济损失,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担工程总款2%的违约罚款。九、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带安全帽,施工用水、用电不准私拉乱接,防火防盗。乙方自备电箱,要求三级配电二极保护。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指挥及管理。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材料管理: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护好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材料,如有损坏乙方自负。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进度,要和甲方联系,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报甲方、监理审核

4、。每道施工报甲方监理验收,并作记录。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时间按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和各种手续办理完成并移交相关部门之日算起,保修期 年。十二、工程造价 120_(请自填)00 元。即人民币 壹佰贰拾万圆整 (大写)元。十三、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费 95 %,余款 5 %保质一次付清。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 承包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

5、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福园小区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土默特大桥西南侧3、建筑面积:17287.63m24、结构类型:砖混二、承包范围及方式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8#、9#、11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5%,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5

6、5%,竖向分配。抵顶整体6#楼与9#楼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2、竣工时间: 年 月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一、定义与解释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

7、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填入名称)。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填入名称)。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

8、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填入名称)。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

9、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

10、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124 承包商的

11、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128 日是指历法日。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第二条 解释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

12、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 一般规定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

13、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_。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_。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

14、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第十条 书面指示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