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借贷纠纷案件探析[摘要]近来,涉及民营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最激增民营企业民间借贷所引发的法律 风险亟待引起重视民营企业借贷纠纷案件往往标的额巨大、涉案当事人众多,且事实认定 困难耍解决这些问题,需更社会各方的努力,法院应加强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工作立法部 门应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而金融部门则应进一步拓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 资渠道[关键词]民营企业;民间借贷;乐清乐清是温州经济模式的发祥地其以民营经济发达著称据有关部门的最新统计,乐 清市现有金业集团60家,年销售额超1亿元企业已有71家,其小超10亿元企业12家,分 别有4家和12家企业跻身全国企业500强和全国民营企业500强行列0在乐清民营经济 的发展过程中,民间借贷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对乐清民营企业的发展捉供了资金支持, 乐清民营企业的笫一•桶金往往得益于民间资本,人多数乐清老板创业初期资金有限,都是靠 向亲友募资來扩展业务,对乐清不少民营企业来说,民间资本就像是一个维系企业牛命的血 库而由于金融危机、银行收紧银根等的影响,很多民营企业经营发生困难,面临资金周转 不灵的局面,民间融资随Z升温,民间借贷成为一些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一 个重要渠道。
与此同时,涉及民营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是数量激增,民营金业民间借 贷所引发的法律风险亟待引起重视一、 民营企业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涉案标的额巨大民营企业在形成规模以丽,很少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其资金很 大一部分来自于民间借贷,如乐清市法院2099年受理的以某汽车服务公司为被告的民间借 贷纠纷案件共35件,涉案标的额高达13875 0 14万元,单笔最大额达2649 0 6万元二) 案件事实认定困难少银行完备的贷款手续相比,中小民营企业的民间借贷在手 续上相对不规范,这类借款在约定上冇很大的随意性,往往只冇一张简单的借据纸条,上面 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有的约定利息而没有约定利率,有的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 款用途等方而的约定如果涉及髙利息,则借据上一•般不注明利息,通常在借款吋预先扣除 高息,或将利息直接计算在本金里面,借据上不留任何痕迹而H根据乐清民间借贷的习惯, 债务人归还利息时,债权人往往不会出具收条这样,在诉讼时,是否是高利贷借款,是否 归还利息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因为缺乏相应证据,法院在案件事实认定上困难 重重,无法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 涉案当事人众多。
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民营企业的债权人人数众多,一旦该企业 发生经营困难,还款能力下降,就会有债权人要求企业还款,而这又会刺激其他债权人,特 别是当个别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其他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债权就纷纷选择到法院进行 诉讼如乐清市法院受理的以某汽车服务公司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2009年1刀 到2009年9月底,就先后有33人提起诉讼二、 民营企业借贷纠纷的不利影响 (一)增加金业负担民间借贷中的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正是因为不具备向银行融资的 能力和条件,在急需生产经营资金的情况下才转向无须担保的民间借贷,其通过承诺高额利 息來取得借款,但这进一步增加了经营成本,如果金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无法准时偿 付本息,债权人就会提起诉讼,而这种诉讼又具有传递效应,只耍有一个债权人提起诉讼, 其他债权人也会相继起诉,这就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使企业陷入巨额债务的包用中, 严重的其至导致企业倒闭二)引发大量社会问题,破坏社会的安定和谐民营企业民间借贷所涉及债权人数众多, 金额巨大,H•多发生在基层,一旦企业自身经营出现问题,债权人就会要求企业还款,而企 业则难以及时归还借款,这就造成双方之间的对立,极易引发暴力索债等犯罪活动。
同时rti 于大部分企业己经资不抵债,即使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作出判决,其判决内容也可能无法 完全兑现,在债权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哄抢企业财产以及集体上访事件,给法院审 判执行工作造成严重困难三、原因分析(―)主观方面债权人受利益驱动,法律意识淡薄乐清民间借贷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兴起,本地大 多数民营企业在建立Z初都曾借助于民间借贷筹集资金,因为民间借贷的利息远高于银行贷 款利率,民间的很多希望快速致富但乂缺乏资金运作经验的人,受追逐高额利息的驱动,都 愿意将钱借给中小民营企业;另外,这些债权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借贷方而的法律知识 了解不多,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在借款时,往往忽视对贷款人信用、资金用途和偿还能力的 考察,这进一步增加了借贷的风险二)客观方面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很多民营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需要充足的资金来维持 金业正常运转相对于民间借贷,银行贷款手续比较繁杂、严密,特别是人额借款必须要有 充足的担保,由于中小企业在抵押担保、资信条件等方面存在着劣势,这就使得中小民营企 业通过银行融资因难重重在乐清这个冇着悠久民间借贷传统的地方,人们已经熟悉并H•习 惯了这种融资方式,因此在银行贷款无果的情况卜,为了企业的主存与发展,许多民营企业 自然而然地选择民间借贷來融资。
四、思考与建议(一) 法院应加强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工作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首先必须明确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正确区分一般借贷与高利 贷借款,对高利贷、预先扣息等不合法行为应依法不予保障,防上出借人通过法院判决将非 法利益合法化耍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加强对借款事实的审查进一步增加调解的 力度,要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当面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为企业 恢复牛产、创造利润提供条件尽力避免案件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产牛负面影响同时还应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可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一般群众对民间借 贷冇一个正确认识,增强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民众理性投资二) 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対民间借贷的规范民间借贷作为-•种民间融资渠道,有它存在的必然性,要在正确分析具正反两方面作 用的基础上,对民间借贷的资金投向、借款方式、利率浮动范伟I、风险纠纷的处理等方血要 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來加以规范,从而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的发展三)拓宽小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银行等金融部门要改变传统的观点和贷款方式,在控制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的前提卜,尽可能地増加企业借贷的额度和简化手续。
要建立小小金业担保体系,疏通民问 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开辟一条服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