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上传人:兰*** 文档编号:212381509 上传时间:2021-11-1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6月28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精神,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超载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青岛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青政办字_114号)和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交安发_3号),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押运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运输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改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标准的罐车等上路行为;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单位违规发货、非法充装行为,全

2、面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超载运输等引发的道路安全事故。 二、职责分工 根据青岛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青政办字_114号),结合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交通运输部门 1.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载运输车辆; 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和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 自觉做到不为非标车辆进行装载。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现场检查,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3.组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格资质审查,

3、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4.完善信息共享和追踪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落实追踪处理工作,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5.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无牌、套牌和登记手续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商部门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

4、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四)质监部门 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五)安全监管部门 1. 定期向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通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和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自觉做到不为非标车辆进行装载。 2.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议的要求,协调督促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定期调度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专项整

5、治开展情况。 3.对各区市和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_年6月底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6月底到7月10日)。 6月底,市政府召集各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召开会议,部署

6、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月10日前,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动员相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_年7月11日到8月31日)。各部门按职责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或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从严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_年9月1日到9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于规范道路运输秩序、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

7、领导,要参照市里的形式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专项整治组织、调度、协调、和督查,监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推进整治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按照整治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报表要于7月6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黄岛石化区、董家口经济区和平度新河生态化工基地等作为执法检查重点,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 零容忍 ,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对构成犯罪

8、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油罐车非法违法运输成本。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打好宣传战。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的严重危害和当前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对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实施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奖励电话,举报查实的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确实问题,要倒

9、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调度督导。建立隔日报告制度,从7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每两天汇总本部门、本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三、五13:00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 8 12 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的通知(安委 _ 4 号)、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 8 12 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安委 _ 3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0、的通知(桂安委办 _ 36 号 ) 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排查治理危险品储存、作业、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运输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 三、工作内容 企业开展全方位自查,各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

11、各行业主管机构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列明清单,企业及时依法依规有效整改,管理部门强化督办落实和监管执法。 (一)督促企业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1. 开展水上危险品运输检查和整治。 主要内容包括: ( 1 )企业营运资质是否有效,企业安全生产经费是否足额提取并专款专用。 ( 2 )企业安全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是否达标。 (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 4 )船舶结构、助航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技术状况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12、,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是否规范。 ( 5 )是否存在船舶超载、谎报瞒报、违规洗舱、违规航行、违章作业、配员不足等问题。 ( 6 )企业是否制定并适时完善船舶遇险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并指导船舶开展消防和防污染应急演练。 2. 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检查和整治。 主要内容包括: ( 1 )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 2 )企业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是否有效运行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纠正并处理。 ( 3 )是否存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承运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 4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经过

13、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 5 )企业是否建立并适时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排查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码头。 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逐一排查,特别是还应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内重大危险源底数,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 1. 是否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2. 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3.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 是否落实。 4. 是否开展了风险源辨识、评估,依法对重大风险源登记建档、有效管控并备案。 5. 是否严格遵

14、守爆炸品(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规定的 1.1 项、 1.2 项)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区内存放的规定,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 6. 安全仪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是否到位;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岗位证书。 8.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危险品存储区避雷、防静电设施是否配置,并定期检修、检测。

15、 9.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是否及时告知管理部门。 10.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置到位,是否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了涉及的危险品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 11. 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否按规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开展了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是否到位。 (三)督促本行业企业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_ )的要求,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避免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全面布署( 6 月 10 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监管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