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

上传人:狼*** 文档编号:211145407 上传时间:2021-11-16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9.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 比特币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签名: 袁树铭 指导老师: 李斯特 学 号: 20141201049 班 级: 14级法学四班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提交用途:初稿;评阅;答辩;答辩后终稿中文摘要比特币是网络化的、数字货币的一种形式,它完全是电子化的,不受任何主权机构和个人的控制,也不能被复制。它的出现,是一种全新的数字加密货币的大胆尝试,同时也是对“非国家化货币”这种信念的传承。而在比特币交易风潮席卷全球时,对传统的法律制度和金融体系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通过对比特币的产生及发展现状进行考察,分析比特币有关的特征、法律属性以及比特币交易的过程、特征,以此探讨比特币交易

2、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比特币交易法律监管缺失、交易者发生纠纷后维权无门等;同时提出目前比特币交易中遭遇的法律困境,如举证、取证、证据保全等;最终提出提高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比特币交易各方责任、建立和完善电子证据保全制度以及推动建立比特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的五个方面建议,以期对我国比特币交易的法律规制有所裨益。关键词:比特币,虚拟财产,交易平台,法律监管,法律规制ABSTRACTBitcoin is a networked, digital currency form that is completely electronic and is not under th

3、e control of any sovereign body or individual nor can it be copied. Its emergence is an entirely new attempt to cryptocurrencies digitally, and it is also a legacy of the belief that un-nationalized money is a reality. And when the wave of Bitcoin transactions swept the globe, it posed enormous chal

4、lenges to the traditional legal system and the financial system.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Bitcoin and analyzes the related features and legal attributes of Bitcoin and the proces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Bitcoin transactions so as to explore the legal issues of Bitcoin

5、transactions such as the lack of legal supervision over Bitcoin transactions, At the same time, it raises legal difficulties such as evidences, forensics, evidence preservation and so on which are encountered in the transaction of bitcoin at the same time. Finally, it proposes to improve the market

6、access mechanism of bitcoin trading platform, establish and improve relevant legal system, Clarify the responsibility of parties involved in Bitcoin transactions,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electronic evidence preservation system and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five-pronged mechanism for the settl

7、ement of bitcoin international disputes so as to be beneficial to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Bitcoin transactions in our country.KEYWORDS:bitcoin,virtual property,trading platform,legal supervision,regulation of law目录中文摘要IABSTRACTII目录III一、比特币的发展历程、特征及属性1(一)比特币的产生及发展现状1(二)比特币的特征2(三)比特币的法律属性2二、比特币在交易过程中的

8、法律问题3(一)比特币交易特征带来的法律风险3(二)交易监管的缺失4(三)取证、举证、证据保全困难5(四)交易者维权救济无门5三、比特币交易的法律规制的合理建议6(一)提高交易平台的设立标准6(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7(三)明确比特币交易各方的法律责任8(四)建立和完善电子证据保全制度8(五)推动建立比特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9结语9参考文献10一、比特币的发展历程、特征及属性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主要货币贬值加剧,人们开始对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和货币信用产生了很深的质疑,此时,世界上第一款虚拟货币比特币诞生。经过几年势如破竹的发展,比特币涨了近500万倍,参与者从专业小众迅速扩散到普通大

9、众,其投资价值和地位与日俱增,因此,了解比特币的发展历程,特征及属性,探究其本质,(一)比特币的产生及发展现状2009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这是一种开源软件和建立在开源软件上的P2P网络相结合的数字货币。参见吴仲等:比特币浅析,载科技资讯2016年第14期。 比特币自诞生以来一直风波不断。2014年,国外的比特币交易网站mtgox丢失了近85万个比特币,给用户造成巨大损失而无法清偿致使平台倒闭,此次事件堪称比特币史上最大的一次灾难。全球最大交易平台Mt.Gox破产 比特币再陷信用危机, 随后,多家国外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纷纷倒闭,而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却得到极大的发展。各

10、交易平台自成立以来发展迅猛,规模不断扩大,使得中国比特币交易量占全球交易总量达到惊人的80%。直至2017年9月,为了规避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中国监管当局决定关停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并要求各平台制作无风险清退方案以保护用户权益。中国为什么要关闭比特币交易平台, 目前该决议已部署到地方。一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严监管风暴来袭,大量交易转至场外交易所,国内资金大量流向国外。不久后,中国将会让出交易量第一的位置。回顾国内比特币平台的发展,这并不是其所遇到的第一次监管。2013年5月,央行牵头联合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明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各金融机构

11、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2015年2月,香港方面发布公告:“比特币被定义为虚拟商品,没有资格作为付款手段或者电子货币。”2017年1月,央行监管层再次约谈比特币交易所主要负责人,要求其“不得违规从事融资融币等金融服务,不得参与洗钱活动”,并且暂停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提币业务。同年6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比特币不是金融产品,而是虚拟商品。从历次监管当局的治理历程来看,一次次的监管,就是为了规范行业的秩序,以及重申比特币只是虚拟商品,不能与法定货币相提并论。中国此次关停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决定符合脱实向虚,保护实体经济的发展理念,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二)比特币的特征作

12、为世界第一款虚拟货币,比特币具有完全去处中心化,匿名、免税、免监管,无国界、跨境以及健壮性等特征。参见李钧:比特币:一个虚幻而真实的金融世界,中信出版社2014 年版,第68页。 这说明比特币不存在任何货币发行机构,其发行量也就得不到有效控制。参见刘宁,沈大海:解密比特币,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4 年版,第31页。 开发者声称它总量有限,产出趋缓。他们认为,虚拟货币能弥补法定货币的天然缺陷,又能够躲避监管,进行地下交易和跨境资金交易,应当大力推广。笔者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因缺乏有效监管和技术支持,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许多漏洞和风险。事实证明,这些交易平台频繁招引黑客攻击,从而给用户造成巨大的财产

13、损失,导致各种法律问题频出。投资分子正是利用比特币的特性不断地抬高或拉低交易价格以牟取巨额利润,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比特币的不稳定逐渐引起各国政要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在2018年3月19日至20日的G20财长峰会上,加密货币成为热门话题,在其联合公报中就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资产而非货币。与此同时,在发布的联合公报中,虽然承认加密货币有其提高金融经济效率和包容性的优势,但加密货币资产会引发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问题,市场诚信、逃税、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问题也会频繁出现。(三)比特币的法律属性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指出,比特币是网络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对于央行这个界定的分析,参见樊云慧、栗耀鑫:“以

14、比特币为例探讨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载法律适用2014年第7期。 因此,比特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法定货币所行使的职能。被界定为“商品”的比特币,在各大学界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民法理论认为,物存在于人体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又能为人所支配和控制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产生财产关系的基础。参见江平:民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2223页。 我国物权法第2条虽然没有明确有体物的概念,但其所列举的动产、不动产都属于有体物的范畴,显然更倾向于归为有体物,而权利则作为物权客体。笔者认为,比特币产生于互联网,其存在非常抽象,却符合民法上有关物的某些特征,因此,不妨将比特币界定为区别于传统财产和传统货币的有体物,赋予有体物的基本权利属性。经济学界主张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即广泛流通于市场的铸币或者纸币。法学界则主张货币是动产之一。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第34页。 从产生之初,比特币就具备货币的某些职能,如:支付。一直以来,比特币仿佛对人们产生一种货币的错觉而得到货币化的发展,导致比特币与货币甚至法定货币的界限逐渐模糊,一些将比特币等同于法定货币的言论也因此产生。Benjamin J. Cohen,The Future of Money,Princeton: Pr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