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

上传人:gg****m 文档编号:211136758 上传时间:2021-11-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9.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浅谈摘要:随着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改革,逐渐实行了医药分 开,以药补医机制,把之前的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以及药品 加成收入三种渠道,改变成为了现在服务收费以及政府补助 两种渠道。妇幼保健院既是公立医院,又是提供公共卫生服 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如何完善妇幼保健补偿机制,是妇幼保 健院面临的主要问题。关键词:妇幼保健补偿机制分析妇幼保健院不但属于是一个公立医院,向人们提供“安 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同时还是一个由政府 举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一个不以盈 利为目的,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妇幼 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幼保

2、健 院补偿机制是指对其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耗费,采用 一定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弥补和充实。补偿妇幼保健院服务过 程中的物化劳动以及活劳动消耗,以此来对其简单再生产以 及扩大再生产费的需要进行满足,这是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 的基本的功能。但是我国妇幼保健院的补偿机制就目前来 说,还存在一定的不健全,因此也就导致不能合理的补偿保 健院的劳动消耗,从而导致其公益性淡化,“重临床,轻保 健”成为当下妇幼保健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妇幼保 健院补偿机制,分析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索完善补 偿机制的对策。一、妇幼保健院现状妇幼保健院既是公益性的专科医院,又是承担妇幼保健 公共卫生职能的妇幼保健机构,其

3、医疗补偿机制总共有三个 部分组成:一是政府财政收入;二是医疗服务收费;三是药 品加成收入。现今,这种补偿机制在公立医院不断改革的情 况下,已经不能对其社会发展进行适应。(一)政府财政补偿出现明显的不足其中妇幼保健院劳动消耗最主要的补偿渠道也就是政 府财政收入,直接关系到保健院的生存和发展。以我院为例, 政府财政投入占医院收入的2. 5%,而承担妇幼保健职能工作 人员的工资要占医院收入的6%左右,妇幼保健院所有的开支 基本上靠医院的创收。由于政府对妇幼保健院的财政投入处 于较低水平,连医务人员的基本工资都不能保证,目前需要 依靠医疗收入以及药品收入进行补偿的医疗服务劳动消耗, 已经达到了 90%

4、以上。因此才会出现一系列的开“大处方、 以药养医”以及“以临床补保健”等不正常行为,对医疗 资源进行了严重的浪费。(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重滞后现在很多医院执行的收费标准都是好几年前的标准,并 没有根据现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有效的对其收费标准进 行相应的调整,所以医疗服务收费中所存在的收费低于成本 的问题,并没有得到一定的改变,长期低水平的收费标准, 根本不能把医疗服务的价值体现出来。(三)药品收入补偿仍然较大现在,医院药品的销售价格通常是在购进时批发价的基 础上,西药加上15.0%,中药加上25.0%30. 0%来进行确定。 药品的这一顺加作价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公立医院在对 政府责任承

5、担的同时所带来的政策性亏损进行弥补,同时也 对医疗费用产生一定的遏制作用,特别是对药品费用的过快 增长进行遏制。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政府财政收入以及医疗 服务收费这两个补偿渠道的收不抵支,导致医药的生存过分 依赖于药品收入,政策中所规定作为补偿收费,销售药品所 多收的那15%30%,已经逐渐演变成了 “以药养医”,为了 对政策性亏损进行减少和弥补,只能采用减少低价药的销 售、增多高价药的销售,以获取更多的药品销售利润,有的 时候甚至直接就在政府所规定的加成率之外,采用各种各样 的形式,对药品进行“扣率”。简单来说,目前医疗服务消 耗最主要的补偿来源也就是药品销售收入。公立医院改革加大了妇幼保健院

6、的社会责任,截断了 “以药养医”的经济来源,化解了医患之间原本直接对立的 经济利益冲突,和谐了医患关系。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要 使居民真正享受到公平、安全、优质、快捷、方便的医疗卫 生服务,离不开数百万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必须充分调 动他们的积极性,如果没有合理的补偿机制,妇幼保健院的 正常运作将难以为继。二、如何完善妇幼保健院的补偿机制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规定,需要逐步推进 医药分开,对医药补医机制进行改革,把之前的服务收费、 政府补助以及药品加成收入三种渠道,改变成为服务收费以 及政府补助两种渠道。改革过的这两种补偿方式窦娥可以国 家的有关规定的,并结合医院的功能定位、本地财政

7、能力、 价格调整承受能力、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以及城乡居民的 收入水平等各种因素,经过综合考虑之后进行确定。(一)对政府财政专项补助进行加大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大政府投 入,公立医院的一些基本建设、重点学科发展、大型设备购 置、政策性亏损补偿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人员费用等,都 需要由政府进行负责;另外对于公立医院所承担的公共卫生 任务需要提供一定的专项补助;对于政府所制定的一些紧急 救治、支农、援外、支边、救灾以及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 要对其服务经费提供一定的保障;对于精神病医院、职业病 防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妇产医院、传染病医院以 及儿童医院等,都要在投入政策上给予

8、一定的倾斜。(1)支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医院基本建设费用和大 型医疗设备购置费用。(2) 支持医院发展的重点学科的费用。(3) 支持医院发展的人才培养费用。对妇幼保健机构, 既要重视硬件,又要重视软件建设,医疗队伍是医院的灵魂, 否则再高档的医疗大楼,再先进的医疗设备,没有一支过硬 的医疗队伍都会形同虚设。(4) 补偿离退休人员费用。现在医院基本承担了离退 休人员的住房补贴,随着离退休人员的增多,医院负担越来 越重。(5) 对政府制定的各项紧急救助、支农、援外、支边、 救灾以及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保障其服务经费。(6) 对药品的加成补助进行取消。公立医院改革推进 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

9、消药品加成以后,必须通 过政府增加投入和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水平来保证医院的正 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 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母婴保健法中 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和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的要求,落实妇 幼卫生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对各级 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各级妇幼保健 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公务费、培 训费、健康教育费、业务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 17 号)的规定,由同级财政预算,按标准定额落实。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业务经费,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

10、行”。 近年来,随着居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开展产前诊断、 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项目越来越 多,妇幼保健院在开展公共卫生业务方面,投入越来越大, 要求政府在这方面加大投入也是迫在眉睫。(二)调整医疗收费水平现在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很多都是几年前的,越来越不 适应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公立医 院目前所存在的“以药养医”补偿模式,一定要把医疗服务 价格理顺。现今公立医院药品价格中,并没有合理的体现医 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劳动价值,比如说挂号费、住院诊疗费、 门诊费、一般医用设备检查费以及手术费等,这些费用的收 取一般都要低于成本,因此根本不能把医务人员技术以及

11、相 关劳动的价值进行体现,这样不但对于公立医院的长久发展 存在一定的不利,同时还会对医务人员的劳动积极性产生一 定的影响,最终也就会导致依靠医疗药品价差来对其基本医 疗服务亏损进行弥补。另外在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上也存在一 定的偏高现象,比如说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就过高,导致医 院对这些设备经常出现滥用的情况。就从目前的医疗服务价 格的现状来看,必须要在坚持促进医疗公益事业的发展,坚 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原则的前提下,把对居民不断增长的 医疗保健需求进行满足作为目标,对其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整 理,即不断的对其医疗服务内部的比价关系进行调整,对其 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逐步提高,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 费用进行一定的降低。总之,完善妇幼保健院补偿机制不仅需要政府大力度、 有效地投入,更需要自身的努力和社会各职能部门的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其公益性的目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才能保证完成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 和职责。参考文献:1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 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