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

上传人:I*** 文档编号:209747551 上传时间:2021-11-1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思考 中国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发展为高等教育强国,其标志不仅仅是拥有一批排名前列的世界一流大学及高水平大学,更重要的是中国大学的理念、大学的组织、大学的管理、大学的制度、大学的文化等都应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与世界同类名校对话和互相借鉴、沟通。其中,大学校长的遴选及有效地发挥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话题。这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积累。在更深层次上,从大学教育管理走向世界等角度,从法律和制度建设的角度完善和规范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应当成为大学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大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我认为,需要明晰和解决下面几个

2、问题。一、关于“法规化”问题首先,制定和完善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必须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具体讲,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等有关法令、法规。作为宪法关系主体,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而高校基层党委代表执政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又根据高教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简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前者体现“办学主体对主办学校实行领导”,从本质上讲符合谁办谁管的国际惯例;后者体现“如何实现办学主体对学校的实质性领导”是我国现阶段国家举办的大学领导体制的一种选择。只要高教

3、法没有修改,就必须如此执行。国外大学章程对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组织和机制都有明确的规定,如何遴选校长也是大学章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我国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1998年颁布的高教法都明确地要求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并对高等学校章程的内容框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1999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提高依法管理的意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章程依法自主办学。”2003年7月,教育部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再次重申,“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活动的

4、重要依据”。目前,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主要还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2002年7月23日)及关于加强中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组2001年41号)等文件精神实施,需要按照法制化要求拟定和完善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特别是大学校长的遴选办法,再由各高校参照办法结合学校特点修改后纳入到学校的大学章程之中,这是中国大学现代化建设、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步骤。中管高校应当起到率先垂范的先导作用。二、关于“职业化”的问题选好党政一把手对办好一所大学至关重要。世界各国大学都把遴选校长当成头等大事,慎之又慎,遴选过程长达半年、甚至一年之久。我国高校一直是按社会主

5、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用人导向,依照一定的程序选拔出适合高校领导岗位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班子。在选拔标准上特别注意政治素质、学术背景和管理才能相结合。总体上讲,经过选拔任职的高校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很优秀的,也很敬业。中国高等教育能够快速平稳地发展,与拥有这样一批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及优秀的大学校长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高校主要领导选拔任用机制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校长”职务的定位究竟是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学素养的管理者,还是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科学家、学者,需进一步明确;其二,书记和校长的选拔标准缺乏区分度。除共性标准外,书记的工作主要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能够把握大局,善于做“人”的工

6、作;校长主要是要有教育的理念和学术视野,能够准确判断并科学、合理地做“事”,二者工作的区别决定了选拔标准的不同,要研究如何在选拔中重视书记、校长能力的互补关系;其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考虑个人素质的因素较多,对任职学校现阶段状况及长远发展希望有何种类型的领导能力及个性素质的领导缺乏相关性选配;对如何构建和谐、互补性领导班子也很难有充裕的时间与合适的方式作深入分析并全盘考虑、优化选配。有的班子清一色“双肩挑”,个人均有能力,但班子缺乏执行力。因此,书记、校长个性搭配十分关键,关系到能否互相配合产生合力。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创新知识、培养人才的学术单位,大学领导应当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素养,这

7、是作为学校领导者必备的基本素质。但是大学校长毕竟不仅仅是学校的形象代表(如同英国的荣誉校长),更是承担学校发展历史重任的管理岗位,既要有教育的理念,对大学办学和教育规律有深刻认识;还要有良好文化修养和人格魅力,善于处理各种复杂事务,平衡多方关系。而且,就任大学校长的学者还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承诺在任期内不论时间上或精力上都要确保把专注学校的发展和管理放在第一位。这也是国外名校与台湾、香港地区大学遴选校长时十分重视的前提条件。大学校长职业化已是国际上遴选校长的一种趋势。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基本上是选拔那些有管理能力,又熟悉教育的院土、科学家、知名学者或者是本校学术成就最高的教授担任校长,希望他们

8、的学术素养、学术前瞻意识能提升办学的抱负和眼光。但治校和治学不同,学术成就不可能替代管理经验,关键是在他们担任校长后能否专心治校及与他人和谐共事,把求异、求变的科学家素质特征变为学校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事实上,有成就的学者大都有鲜明的个性,而这种个性又使他们能超越常人,走到学术的前沿。但优点和缺点也就是一步之遥,如果用其本色来治理学校,其如执着和偏执、果断和武断、求异和多变等等,往往对管理工作来讲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三、关于“国际化”问题尽管各国大学的教育管理模式并不相同,不存在“国际接轨”问题。但是,世界上并不排除对不同国家先进教育的认同。处于不同国家的一批世界公认的著名大学的管理模式不尽

9、相同,并且都具备各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征,但是大学的本质是相通的。我国现代意义大学发展较晚,但也已走过百年历史,而且一直在向世界先进教育学习,已形成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制度势在必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学的领导虽然不是从全世界招聘的,但多数大学校长都有着外国留学的经历,受过世界名校的熏陶,而且中国大学与世界各国的著名大学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交往。中国大学内部管理也不断地借鉴着国外大学的先进经验。中国大学领导思考的问题几乎和各国大学领导思考的问题是类同的,只是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不同,解决的方式不同而已。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不是简单地搬用哪种模式,而是根据大学发

10、展的需求从实际出发的渐变过程,最终融入到大学的管理文化之中,成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的管理制度。我国大学已积累了许多适合中国现阶段特征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体现了大学的本质和现代大学办学理念的中国化,并不像有人怀疑的“中国有现代大学和现代大学制度吗”那样“一片空白”。问题是,我们要进一步梳理把“本土化”及一些习惯性“政治化”的语言转化成现代教育制度中常用的术语。同时,对一些不完善的制度、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以改进和完善,并在实践中融入到中国大学制度之中。例如,高校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中是否要考虑放宽校长“中国公民”的国籍限制问题,世界一流大学(包括香港地区大学)都很注重从全世界遴选校长。但

11、中国高教法规定中国公办大学校长必须是中国“公民”。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国外大学校长的定位是办学方针的执行者而不是主导者,是在董事会领导下主持大学办学的具体事务。与此相应,即便是海外学子回国任职,选拔的基本条件中政治标准能否从“显性”向“隐性”表述,在考虑入选条件时突出“学术水平、管理能力和人文修养(人格魅力)”,淡化国家行政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更适应中国历史上大学校长“学识渊博、道德崇高、治校清明”等传统特征。又如,依据宪法、高教法党对高校实施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这是中国国情所致,是个原则问题,目前也行之有效。问题是“党政不分”是中国政治改革中的共性问题。在大学,由于党委书记、校长

12、同在一个领导班子之中,工作上的重叠交叉常常会导致“认识上的错位和工作上串位”现象。其实这在大学中完全可以从职能上加以区分,如运用校务委员会或董事会、理事会等方式,让党委在其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让大学党委书记以国际公认的某种行政身份行使对学校的领导和监督责任,让校长独立行使学校行政管理责任。四、关于“扩大民主”问题多年来,高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十分重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方法。坚持个人提名和组织提名相结合,扩大推荐提名范围,同时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决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扩大群众参与度是我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但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由于许多参与测评或谈话推荐的人是按

13、现行职务、职称资格选定的,对何人适合当校长及对测评对象一般都不熟悉,无法准确判断。因此,推荐名单或测评结果的集中度差。二是,对已推荐对象测评时,一般群众比较重视其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并不了解其管理能力及品格修养,更不会考虑如何从高校现状及学校班子的合理选配的期望中选择。三是,由于推荐过泛,推荐人对被推荐人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外、海外大学校长遴选方法是因校而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早期,美国大学的校长遴选权大多数由校董会或相应组织决定。后来逐步形成比较一致的形式是成立“遴选委员会”。首先要确定校长遴选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依据学校现实需求和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而定的,明确学校需要什么样的校长;遴选过

14、程对如何筛选和确定候选人都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程序。关键是对教师和学生参与度上不同学校有着不同的看法。哈佛大学前校长伯克不但不赞成学生参加校长遴选,连教授也不必参与遴选。他认为教授们的自我定位,首先是专业团体的一份子,然后才是所属学校的一员,且教授限于经验,多乏恢弘之视野。校长遴选的任务,应由富有专业经验,对学校忠诚,知人善任,从整体利益着眼的“院士”(即哈佛公司Harvard Corporation董事会成员)们来承担。除了德国、日本之外,西方几乎所有知名大学的校长推选皆是由遴选委员会遴选产生,具体细节不同学校有所不同。我国台湾地区大学自1993年后也逐步开始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转为学校遴选校长

15、。由于伴随着所谓“校园自主”、“教授治校”,一度使得对遴选委员的产生及遴选委员会最后提名的校长候选人均采用“全民投票”的普选、半普选制,引发岛内教育界人士的广泛争论。多数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给全体教员行使同意权几乎等于是把事情从已经进入状况、握有更多资料的一批人手中转交给未充分进入状态,手上很少资料、根本不认识候选人的一大群人去做复查工作,显然是本末倒置,除了满足教师参与遴选的自尊心以外,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国高校在民主推荐、考察领导干部时,也要防止民主的泛化,真正使民主推荐、考察取得实效。五、关于“行政化”问题社会舆论包括大学的教师及教育理论研究者经常批评大学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其中,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如何看待大学?政府主管部门以何种方式介入到大学的管理,是把学校看成政府机构、行政部门还是看成学术单位、教育机构?也就是高教法中已规定的大学“依法自主办学”中“自主性内涵”能否保障问题。二是,如何看待大学的领导?是当作某个级别的行政官员来管理,还是看成享有某个级别待遇的专业干部来管理?三是,如何看待大学内部的管理?包括如何处理行政管理系统和学术评价体系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学校、教工、学生三者之间关系;如何理解“教授治校”、“教授治学”及“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等等。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上讲,大学领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调研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