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防灭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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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防灭火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兴无煤矿防灭火管理,坚持防灭火工作“预防为主”的原则,消除矿井发火隐患,避免矿井火灾及次生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井下人员禁止带烟火下井。2、井口附近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3、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有200 立方米以上的水量。4、井口、主扇房及瓦斯抽放泵房附过20 米内不得有烟火存在,严格入井检查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引火物入井。5、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井口房、井下硐室及主要进风巷需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和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6、井下铜室严禁存放汽油、 煤油和变压器油

2、,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 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7、井下大巷消防管路必须每隔 100 米设置支管和三通阀门 (阀门必须能开关),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消防水管末端距工作面煤壁不得超过 20 米,末端用胶管接至采面,并保证上下胶管能在采面中部、相交。8、井筒、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进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酮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9、必须在井下消防材料库中配备10 台以上的灭火器,各机电硐室、检修地点、井底车场及各采煤工作面进回巷距上、下出口 30 米范围内要放两台灭火器,且保

3、证灭火器完好不失效。10、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必须阻燃,风筒、塑料管必须抗静电和阻燃,否则严禁入井。11、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风动钻打眼,采用皮带运输的巷道必须按规定完善各种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完善,皮带不得使用。12、井下放炮,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 米,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严禁放炮母线出现明接头,严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动力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巴炮和利用残眼、钻孔装药放炮。13、半煤岩巷、煤巷的放炮母线与雷管脚线以及雷管脚线之间连接处必须用绝缘电工胶布包扎,杜绝明接头。1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电

4、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必须对井下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15、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尽快弄清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灭火或控制火情。1)采面上出口及上巷因机械火花引起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时, 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0.8或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的情况下,首先切断该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然后用灭火器、水、砂等灭火。2)掘进巷道或其它地点的残药、刹杆、煤等固体物着火,在瓦斯和一氧化碳不超过以上浓度时可先切断电源,直接用灭火器、水、砂灭火。3)电气设备着火, 必须首先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

5、在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 0.8和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的情况下,用干砂或绝缘体灭火。4)瓦斯浓度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必须切断电源, 在队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升井。16、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17、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处理。1)凡开采有自燃发火倾向的煤层, 地面必须设消防水池和井下灭火管路。管路出口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 15 米,并配置一圈不少于 20 米的软管,否则停止作业。2)作业规程必须有专门的防灭火措施。3)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一个月内回收封闭完毕, 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

6、4)开展好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健全防灭火检查制度。5)瓦斯抽放泵房作好防灭火检查记录工作,建立防火密闭管理台帐。 采掘工作面、机电酮室、炸药库、皮带运输巷、主扇房、瓦按规定配齐足够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建立管理台帐。6)建立火区管理卡片, 启封火区要经矿总工程师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专门措施。7)矿井有权向职工贯彻学习防、灭火的有关知识、井下自燃发火预兆、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等。8)采后密闭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按设计施工。18、井下严禁使用明火、 明电照明,严禁使用白炽灯泡和其他电器取暖。二、矿井防灭火基础管理1、根据质量标准化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防灭

7、火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监督和奖罚机制;2、矿井的所有煤层都必须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新采区、延伸新水平,也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 1 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 8 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呈报事故报告;3、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防灭火的专项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防灭火的专门措施;4、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5、对开

8、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不得用易燃性材料进行支护,砌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井下禁止采用易燃材料作为支护材料;6、有容易自然、自然煤层的矿井,在安排和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有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4)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火措施;( 5)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 6)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7)发生火灾时防

9、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8)发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三、矿井防灭火管理1、加强矿井防灭火隐患排查及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灭火工作检查制度及防灭火预测预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必须确定煤层发火的标志气体 (一般为 CO);有自燃发火煤层,必须开展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巡回观测预报一次。凡发现自然隐患的每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建立 CO 检查排板、记录、台账,并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迎头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中均安设 CO 传感器。( 2)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一次防治自燃发火隐患排查, 对查

10、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逐项落实整改。( 3)矿井总回风巷、 采区密闭墙、 巷道冒顶的高处及其它无人工作和一般人员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 4)火区密闭、采空区密闭、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必须建立记录。放顶煤工作面上隅角、有一氧化碳、高温的密闭或其它高温点、火区必须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其它工作面每月化验一次。对高温点和有一氧化碳的地区(采空区、工作面及局部地点)要加强观测,必须如实填报防灭火报表。2、矿井水平及采区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防灭火的需要,水平、一翼、采区预留煤柱宽度不小于20 米,以

11、免采空区相互串风,相互影响。3、健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必须按照防灭火技术规范要求配齐井上、下消防材料,并及时更换。为及时抢救事故,要在井下重点防灭火地区建 13 个消防材料库,并配备最基本的消防器材(详见附件1、2、3)。4、健全完善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 米设置三通和闸门,其他巷道每隔 100 米设置三通和闸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200 立方米的水量。5、矿井通风阻力要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要求。6、井下各工作地点严禁CO 超限作业,当CO 浓度超过 24PPM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如发现自燃发火

12、征兆(巷道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出现高温点(温度上升至35 度以上)都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四、采煤工作面防灭火管理采区设计中必须有防灭火设计,对巷道布置、煤柱尺寸、工作面开采线停采线、灌浆系统、预筑防火墙以及采掘顺序等都必须详细说明。1、矿井设计工作面的同时要充分考虑防灭火的需要,合理确定工作面尺寸,放顶煤工作面合理推进度不小于30 米/月,相邻工作面采空区预留煤柱不得小于 5 米。2、工作面煤柱的回采, 要充分考虑其相邻采区的发火情况及回采时对采空区所造成的影响,回采工作面设计必须报煤业公司审批。3、加强工作面采煤管理,提高回采率,工作面

13、回采率不得低于85%。采煤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浮煤要出净,尤其是在采到收作线附近,严禁丢顶底煤,必须做到满收满回,采取措施使之冒落严实。4、实行分区通风,工作面必须保持足够的通风断面,回采工作面开采线、停采线严禁布置在高负压区,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应大于200Pa,超过的应采取降压措施。5、对于因发火而封闭的工作面严禁擅自启封,如需启封,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 第 248 条规定的火区熄灭的五项条件,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九条关于启封火区时的规定,报上级煤业公司审批,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6、对有自燃发火隐患的采面采取重点治理。对有自燃发火隐患的采面,必须进行 24 小时注浆,并在浆液中添加工业盐或粘稠剂;做好相关密闭的堵漏工作;提前压注罗克休、玛丽散等新型防灭火材料封堵漏风通道;积极采用注凝胶、注氮气等技术措施进行灭火;CO 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必须确保矿井及该地区的通风系统稳定,确需调整通风系统时必须报永贵能源批准。7、建立采面推过横贯和回采结束报告制。在工作面推过横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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