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上传人:&****#160; 文档编号:209170716 上传时间:2021-11-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XXXXXXX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XXXXXXX通信集团公司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XXX)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工作的管理,规范责任追究标准和工作流程,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XXXXXXX通信集团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XXXXXXXXX通信集团公司一级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潜在向XXXXXXXXX及各单位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法人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第三条 XXXXXXXXX产品和服务因竞争性差异分为不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和充分竞争采购领域2个领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不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或服务。(一)现网已经大量应用且短期内无法停止合作的;(二)供应商依赖程度较高的;(三)减少个别供应商会对该类别产品竞争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四)其他不具备充分竞争条件的。除不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外,其余产品及服务均归属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第四条 XXXXXXXXX要做“重合同,守信誉”的诚信企业典范,充分体现XXXXXXXXX的良好信誉和契约精神。本办法与供应商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均应纳入采购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件。第五条 供应商

3、负面行为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采购供应部是XXXXXXXXX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制定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二) 负责接收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申请材料,确认供应商负面行为,提出对供应商负面行为的处理意见并提请决策审批,发布和执行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结果。第七条 XXXXXXXXX需求、运维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将发现的涉及供应商负面行为的信息和证明材料以工作协调函形式提交采购供应部。第八条 各地市公司/专业公司负责核实确认所发现的供应商负面行为,并将其负面行为的认定结论及证明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提交采购供应部。第

4、三章 负面行为认定与分级第九条 根据供应商负面行为给XXXXXXXXX通信网络建设、生产运营、优质服务、企业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和经济损失不同,依次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和特别严重负面行为。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负面行为:(一) 产品质量不符合合格标准,或延期交货,或供应商服务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且被责任追究的;(二)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的;(三) 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拒不整改的;(四) 违约转包、分包合同货物情节严重的;(五)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责任追究的;(六) 其他经XXX

5、XXXXXX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的。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负面行为:(一)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等;(二)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按照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等;(三) 不

6、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四) 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或者对其他供应商、采购人等采购活动的相关方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五) 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XXXXXXXXX网络故障,并达到重大通信故障级别的;(六) 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XXXXXXXXX安全生产事故,并达到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定义的一般事故级别的;(七) 其他经XXXXXXXXX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一) 司法、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供应商向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检测单位

7、等XXXXXXXXX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二) 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XXXXXXXXX安全生产事故,并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定义的较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的;(三) 其他经XXXXXXXXX认定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的。第四章 责任追究措施第十三条 供应商因其负面行为被追究责任的,其基于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仍应继续承担。对供应商负面行为的处理不替代对供应商合同项下法律责任的追究。第十四条 根据供应商负面行为分级情况和产品是否充分竞争属性不同,对发生负面行为的供应商给予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禁止合作三年、相应产品类别禁止合作三年

8、、扣减后续采购综合评审得分或后评估得分、扣减分配份额等追究措施。不能确定对应产品类别的,则针对该供应商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全部产品类别进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 供应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应处以行贿人员禁入,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XXXXXXXXX的采购活动。第十六条 对所有受责任追究的供应商应进行约谈并记录存档。第十七条 在实施采购时,对发生负面行为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见附件1)所述规则进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 供应商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应按照其处罚决定执行。 第五章 工作流程第十九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遵循如下流程:(一) XX

9、XXXXXXX需求、运维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现供应商负面行为后,应对负面行为信息进行核实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供应商负面行为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供应部。涉及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在文件中明确涉案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涉案供应商全称及处理建议等详细信息。地市公司/专业公司发现供应商负面行为后,应对负面行为进行核实确认,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认定结论和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供应部。(二) 采购供应部接收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和证明材料,并在15个工作日完成情况调查核实、与供应商确认和提出处理建议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生效。与供应商确认时应采用书面形式。确认材料中应明确供应商申诉方式及申诉要求。涉及特别严重

10、负面行为处理或特殊情况的,应将处理建议方案提请公司决策层审批。其中,涉及行贿情形的,应由采购供应部会同纪检、法律及材料提供部门共同提出处理建议方案,并由采购供应部提请公司决策层审批。(三) 审批完成后3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供应部在XXXXXXXXX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告,并同时通过书面形式正式通报供应商。第二十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案例由采购供应部统一建库存档,形成案例库。后续对供应商进行负面行为处理时,应先查询以前处理案例,有处理先例的应按照一贯性原则处理。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在履约期间被处以禁止合作的,应终止当前相应产品类别合同或协议的执行。第二十二条 禁止合作期自XXXXXXXXX在XXXXX

11、XXXX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满后自动解除。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在禁止合作期满后参与XXXXXXXXX相应产品类别采购活动时,其首次参与时的绩效评估成绩按照新供应商取定标准计取。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发生质量不合格、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或承诺参数的元器件原材料等问题,尚在调查期间的,可先行暂停其中选资格。待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本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暂停时间应计入处理时间。第二十五条 对于禁止合作的供应商,如因技术限制、可能造成竞争不充分等原因仍需向其进行采购的,应以签报或会议形式提请决策。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问责管理第二十六条 采购供应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活动进

12、行指导和管理,并实施专业监督,检查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的规范性,纠正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做法。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应符合公司内控管理要求,各级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部门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纪检监察、内审等监督部门对于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八条 监督过程及问题处理(一)计划。针对检查事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检查。(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部门有权当场质疑、询问;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应提出纠正或改进建议。(三)通报整改。对制度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通过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处理:对本制度执行管理工作中发生的经常性、普遍性问题进

13、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以情况通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责令整改。(四)汇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重要问题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供应部门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五)存档。监督检查过程需电子或纸质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对记录进行保存。(六)表彰和批评。对制度执行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对制度执行工作不力的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批评或处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但情节轻微,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的,应责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并视违规人员动机、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和有效整改情况,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扣罚绩效等处理措施进行相应处理。(一)供应商有

14、第十条所列负面行为情况,但未上报负面行为的;第三十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损害,应责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并按照XXXXXXX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XXXXXXXXX通信集团公司经理人员问责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人为党员的,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具体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一) 供应商有第十一条所列的负面行为情况,但未上报负面行为的;(二) 供应商有第十二条所列负面行为情况,但未上报负面行为的;第三十一条 对于本办法问责内容未涵盖的其他事宜,或与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事宜,参照XXXXXXX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XXXXXXXXX通信集团公司经理人员问责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执行。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人为党员的,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XXXXXX采购供应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