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进入本国的各国法律政策比较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公司作用的增强,公司的跨国经营已经习以为 常,外国公司在进入木国过程中,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贸易投资政策乂有何差 异呢?下面我将主要从公司法和贸易投资政策两大角度进行对比分析一、外国公司的合同法差异 (―)外国公司的定义(1) 英国英国公司法认为,外国公司就是指根据英国以外的国家的法律而组织设立 的,通过在英围建立营业地或不建立营业地的方法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此外, 还根据该公司是否在英国建立营业地而分为海外公司和一般外国公司,在英国境 内建立营业所的外W公司称为海外公司(overseas company),不在英同境内设立营 业所,但在英国从事业务活动的外国公司,称为一般外国公司(foreign company)o公司法对这两类形式的外国公司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所谓在英国境 内建立固定的营业所,是指该公司具奋进行营业活动的特定和确定的地点在此 地点必须标有该外国公司的明确标志如果仅仅通过公司的代理人进行业务活 动、或者通过一个到英国访问或旅行的董事在苏居住的某家旅馆里从事某些营业 活动,或者通过其子公司在英国从事业务活动等都不属于海外公司。
只有当一个 外国公司在英国建立了非临吋性的、特定的或确定的地点之后,它才被称为海外 公司2) 美国美国公司法中的所谓外国公司(Foreign Corporation),其概念与其他国家 不同凡按照美国各州公司法所设立的公司称为本国(州)公司(Domestic Corporation),这个公司在他州或他国经营所设立的公司,称为外国(州)公司 还有美国公司法的规定比较严格,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106条规定: “外国公司从州务卿处获取授权证书之前,无权在该州进行业务活动如特拉华州公 司法第371条第2款也规定,如果一个外国(州)公司不向特拉华州的州务卿递 交50美元的申请费并在州务卿办公室备案,该公司的任何分支机构和代理人都 不得在该州从事任何商业性交易活动3) 中国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木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 设立的公司由于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律管辖,故而我国公司法第9章的章 名不使用“外国公司”而定名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凡依外国法律在中国 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不论其股东具有何国籍、资金来源如何,都是外国公司 即使中国人以其所拥有的资金,依外国法律登记成立的公司,同样也是外国公司。
外国公司具有特征:1、按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组建、注册;2、外国公司具有 外国国籍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上的定义,台湾地区《公司法》第4条规定:本法所称 外国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外国法律组织登一记,并经中华民国政府认许, 在中华民国境内营业之公司第371条规定:外国公司非在其本国设立登记营业 者,不得申请认许非经认许,并办理分公司登记者,不得在中华民国境内营业 从定义中可以得出,台湾法上的外国公司不同于我国大陆《公司法》上的外国公 司,它不是指所有的外国公司,而是特指在台湾开展营业的外国公司,其与英国 法中的海外公司(Oversea company)的含义是一致的台湾地区《公司法》中的外 国公司的定义包含以下儿个要件:1、以营利为H的2、依据外国法律进行登记 3、在其本国己经开展营业4、申请并获得台湾的认许5、在台湾办理分公司 登记6、在台湾开展营业二)外国公司的准入外国公司进入所在国进行商业性交易活动,必须完成一定的法律手续一般 来说,必须在所在国设立办事处(代理人)、分公司或子公司,以便取得营业执 照在这方面,虽然总的原则都是一致的,但各国的具体规定是很不同的1) 英国的规定如前所述,英国公司法对外国公司这一概念有两种不同的定义,在英国境内 具有固定的营业所的外国公司,称为海外公司。
这类公司,要获准在英国从事商 业性交易活动,必须满足下述法定条件:(A) 必须向英国公司登记注册局递交:(1)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内部细则 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果上述文本不是英语写成的,必须附上经核准的英文译本; (2)该公司的董事及其秘书的名册;(3)有权代表公司接受诉讼文书和通知书的居 住在英国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上述三项内容发生变化,必须立即把该变化 通知公司登记注册局B) 必须向公司登记注册局递交每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果该 海外公司是控股公司,则必须递交含有在英国注册的子公司的帐目如果上述报 表不是统一的会计表,而是以非英语书写的,则必须将其译成标准的英语海外 公司必须将其位于英国境内的财产进行登记C) 公司在邀请认购其股票或债券的招募书中,必须声明其所属国的国名, 并应用十分醒目的方式列举其在英国各地从事营业活动的地点,必须以一目了然 的方式在其所有形式的通知书、信纸和全部其它出版物标上公司、的名称和该公 司所属国的国名海外公司还应同在英国注册的所有公司一样严格遵守英国有关 招募书的全部法律规定D)必须指定一个居住在英国的有权代表该公司接收法院诉讼交书和其它 通知书的人并注明其姓名和地址。
不服从上述规定、进行欺骗活动的海外公司 及其每个高级职员或代理人,则必须承担被罚款的责任关于一般外国公司如 上所述,一般外W公司是指在英国没有㈣定的营业所,但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公 司这类公司不受英国公司法的管辖,但是,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不遵守英国法律 如果一般外国公司是一个“居民”,英国法对它也是适用的如果一般外国公司 是属于主权国家的分支或实体(即属于国营的),则它对诉讼有豁免权,也有权不 在英国法院出庭但目前,英国法院对豁免权问题通过下述方法予以解决:第一, 如果该外国公司是代表外国主权并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则应享有豁免权:第二, 如果该公司是代表主权国家但为私人利益服务的,则不应享受此豁免权:最后, 如果一般外国公司以海外公司的名义注册,则该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将是非法 的,无效的2)美国的规定美国各州公司法普遍规定,外州(国)公司为了获取在木州从事业务活动的 营业执照,应向州务卿中请,中请书应声明:(一) 公司名称及该公司据以设立的法律所属的州名或国名;(二) 公司设立日期及公司存在期限;(三) 公司在其据以设立的法律所属的州或国家的办公地址;(四) 公司拟在木州设立的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以及在木州拟任命的注册代 理人姓名;(五) 公司在木州从事业务活动的宗旨;(六) 公司各董事和职员的姓名及地址;(七) 公司授权发行的股份总额,并详细列明股份类别、股份的票面值及无 票面值股份的数目:(八) 已发行的股份总数,并详细列明股份类别、股份的票面值及无票面值 股份的数目;(九) 依木法令规定的,以美元表示的公司设定股木数额声明;(十)以美元表示的公司在下一年度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的佔价与在该年度公 司将设置于木州的全部财产的估价,以美元表示的公司在该年度从事业务活动 的营业总额的估价与公司在该年度就木州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的营业总额的估 价。
十一)必要与合适的附加资料,以便于州务卿决定该公司是否应有权在木 州获取营业许可证书以及确定和征收该公司应支付的木法令规定的费用与特种 税该申请书应用州务卿规定和提供的表格作出,而且应由公司的总经理或1名 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秘书或助理秘书代表该公司签署两份副本,并由签署该申请书 的1名职员核证州务卿审核后认为上述电请是合法的,在公司支付了本法令 规定的全部费用及特种税后,应给该公司颁发在本州营业的许可证公司一旦获 得州务卿所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它便有权在该州从事正当的营业活动此外,每 个被许可在本州从事业务活动的外州(国)公司应在本州具有并始终保持:1. 一个注册办事处,该办事处可以但并不必与在该州的业务活动地点相同;2. —个注册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是居住在本州的,个人,其业务活动地 点和该注册办事处相同,或是某个本州(国)公司或被授权在本州从事业务活动的 外州(国)公司,它们的办事地点与注册办事处相同上述手续均合乎要求后,该外国公司便在本州享有和本州(国)公司的同类或 同行业公司同样的但又不是更特殊的权利和特权而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 公司也应承担本州(国)公司的同样的义务3)日本的规定日木商法典的“公司编”第6章是有关外国公司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一) 外国公司在日木进行交易,应当选定其在日木的公司的代理人,并应 设置营业所。
外国公司对其营业所须进行登记和公告,此项登记和公告应按照在 日木成立的同类业务的或最相类似的分公司的登记和公告的规定办理在办理此 项登记对,外国公司在日木的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必须同时进行登记外国公 司在进行上述登记之前,不得在日木从事交易活动,违反此规定而进行交易者, 公司应负连带责任二) 外国公司在日木发行股票和债券,或进行股份的转让或抵押,或者转 让公司债,一般按日木公司法上有关日木公司的规定办理三) 经登记注册的外国公司在适用法律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同在曰 木成立的同种类的或最相类似的公司一视同仁4)丙欧国家的一些规定联邦德国、法国和意人利等主要西欧一些国家公司法对外国公司的规定相似 之点颇多,其主要点有:(A)外国公司进入本国的形式外国公司一般可以通过在东道国建立子公 司和分公司这两种形式进行交易活动如果通过子公司的形式,尤其是采用建立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子公司,其手续就非常简单这样的子公司在各方面将与东 道国本国的公司受到同等待遇如果外国公司在东道国建立分公司,则必须向商 务部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和大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分公司)形式的外国公 司必须向东道国商务部呈递年度会计报表,但该公司所属国的法律禁止这么做的除外。
B)政府对外国公司营业范围的限制性规定西欧国家公司法对外国公司 在东道国建立子公司和分公司进行业务活动一般都无限制,但对外国公司在东道 国从事营业活动的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法国规定,外国公司不得从事军火、酒 精或医药方面的贸易(欧洲共同体国家的公司除外)外国人在法国进行投资活 动,一耍受法国的外汇管理条例的限制在意大利,法律禁止外国公司从事银行 业、保险业、海运业、空运业、石油和天然气方面的交易活动同时,所有外国 投资活动耍受意大利外汇管理条例的限制在挪威,法律则规定外国法人要在 该国取得不动产、瀑布,矿藏,轮船和飞机,必须得到政府的专门批准;外国公 司如耍签订10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或签订任衙期限的工业和捕鱼成套设备的租 赁合同,都耍获得政府批准;外国公司在没有政府允许的条件下,不得象挪威公 司那样从事银行和保险方面的业务活动5)中国的规定中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要获准在中国从事商事活动,必须具有以下 要素: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中请,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体审批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 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必须在名称中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以及责任形式。
新法 第196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 分之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企业所得税法》: 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审批以后,除了要进行工商登记,还 需要进行税务登记,遵守我国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区分居民企业和非 居民企业,它不以国籍为划分标准,外国公司在我国从事经营活动设立的机构、场 所可能是居民企业,也可能是非居民企业,但它们都要缴纳税率25%的企业所得 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 规定了外国企业括港、澳、台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营 业登记办法,我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木办法分营业类型为外国企业办理 登记,并且向外国企业颁发《营业执照》外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