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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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XX14号文件精神,全力配合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创建目标(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全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重点领域食品监管力度加大,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兽药情况得

2、到有效控制。(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建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确保全覆盖;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基层监管单位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在县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成绩优秀。(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认可度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食品安全总体现状满意度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二

3、、创建任务(一)健全六大体系1.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建立并严格落实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落实企业首责制,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的责任。2. 食品安全供应体系。深化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

4、基地建设;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及“二品一标”认证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和许可制度;禁止在畜禽、水产品等养殖行业使用违禁药品;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推广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加强生产控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严格落实生产记录、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良好生产规范、HACCP(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认证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强化流通管理,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包装标识管理等制度,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5、保障餐桌安全,严格控制餐饮环境卫生、人员健康、原料采购登记、食品制作等关键环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结果外挂公示。3.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落实食品监管体制的要求,确保机构整合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财政保障到位以及执法装备、设施建设到位。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事案件及时依法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判决。针对食品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持久开展治理整顿,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4. 食品安全

6、风险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要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妥善处置舆论事件。5.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无瞒报、漏报、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6.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各方面作用,营造社会共

7、治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涉及食品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二)完成七大建设目标1. 打造农业标准化种养殖示范区。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至少建成水果或蔬菜绿色生产标准化示范园一个、畜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一个,示范区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进行农产品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畜禽技术服务中心、各村委会)2. 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改善。按

8、照风险评定等级与信用档案进行高标准管理,促进小作坊规范提升。(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委会)3. 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对集镇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建立标准化农贸市场,建立规范化农贸市场。全面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严格实施入场销售者准入和退市、检验、自查、主动报告、信息等制度并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二维码”追溯机制。(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4. 加强小餐饮管理。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完成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覆盖率100%、证照公示率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

9、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派出所、中心卫生院)5. 规范集中屠宰。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规范集中屠宰行为,加强对屠宰场、屠宰点的管理,督促开办者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和非洲猪瘟监测等质量控制制度,做好畜禽进场、产品流向、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完善相关档案台账登记。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管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各种有机废弃物和草本植物及淤泥等加工成环保型绿色肥料。(牵头单位:畜禽技术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6.强化餐厨垃圾

10、规范化管理。按照集中收运、专业处置的原则,建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实现餐厨垃圾、大件垃圾有“归属”。全面实现餐厨垃圾集中统一收运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三)开展八大行动1.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厉开展打击水产非法养殖、生猪私屠滥宰、农药隐形添加、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出管理的衔接,落实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畜

11、禽技术服务中心、各村委会)2. 农村食品治理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食品包装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行动,着力解决制售假冒伪劣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以及食品非法添加物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

12、点”。(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委会)3. 网络交易和“三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化网络订餐监管,实现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和入网经营审查登记覆盖率达到100%,禁止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餐饮服务单位交易野生动物提供条件,严厉打击违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开展“三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三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三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建立“五个一”(一份承诺书、一份检验报告、一套工作服、一套记录档案、一块公示牌)管理制度;建立小餐饮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环境卫生管理、原材料进货

13、查验、索证索票、采购记录以及量化分级外置化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小”食品监管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我县“三小”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各村委会)4.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升计划。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销售“三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管理校园周边小餐饮、小副食店和食品小摊贩,严禁食品流动摊贩在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对阻挠行政执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行“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全镇学校食堂“明厨亮

14、灶”覆盖率达到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培训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考核公示率和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中心学校、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多种形式向师生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牵头单位:中心学校;责任单位: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中心卫生院、各村委会)5. 保健食品行业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加强保健食品标识标签管理,监测违法违规虚假广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违规促销和虚假宣传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

15、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曝光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委会)6. 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农村流动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实现农村聚餐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农村聚餐报备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村委会)7.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动。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提高食品安

16、全违法犯罪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完善“三安联动”,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落实食品安全最严监管。(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法庭、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畜禽服务中心、各村委会)8.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积极推动“标准化+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智慧化创新,提升监管效率,实现食品安全“四个一”全过程追溯,既农贸市场一票通、商场超市一码通、生产经营企业一键通、监管部门一台通。号召全镇食品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和农贸市场参与“平安市场”和“卖放心肉菜、做良心企业”创建。全面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公示管理,通过示范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交易市场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共建群众满意放心的“平安市场”。(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畜禽服务中心,各村委会)以上“八大行动”由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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