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法治的角度解读十七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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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从法治的角度解读十七大报告论文关键词:法律权威民主法制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是一篇十分重要的政治报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献。从法学和法治的角度 看,也可以说是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的纲领性文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光辉文献。报告通 篇洋溢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代法治精神和马克思主义 法学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所作的报告是一篇十分重 要的政治报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献。从法 学和法治的角度看,也可以说是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是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光 辉文献。一、报告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和政 治方向社会主义

2、法治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所包 含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 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 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科学社 会主义的最新版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也必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只有以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 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二、我国法制建设和法治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只有以科学发展观

3、为指导,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工 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具体而言: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 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贯彻以人为本,就要用以人为本 的这核心理念审视、反思立法、执法、司法,切实把体现 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社 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全部过 程及其各个环节。第三,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题。我们要认真研究法治 发展的战略思想,把法治发展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善于 通过法制来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

4、发展,为经 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平台和执法司法环境;要从法律 上、制度上体现和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第三,要着力解决两个“不完全适应”。十七大报告指 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 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与扩一大人民民主不完全适应,表 现为:随着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的民主需求不断扩大, 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愿望不断提升,改善民生的要求不断广 泛,而我们这些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人权立法、社会保 障立法,有关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收入、居住、社保、 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备,或者缺乏可操作性 和可执行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表现在有

5、关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够先进,例如物 权的私法(物权法)已经制定出来,而涉及物权的公法(国有 资产、集体资产、公共资产保护法)尚未出台。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的新要求必然对法制建设提出新要求,要求我们加 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质量。“两个不完全适应”不仅仅存在于立法方面,也存在 于执法和司法领域。报告在分析过去五年工作中的问题和 差距时,指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 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 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为此,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某 些地方存在的司法不公、久审不决、判决执行难等问题, 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6、社会稳定, 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第四,法治建设要做到全面协调和统筹兼顾。首先是 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总体目标;其次是经济立法、 社会立法、政治立法、刑事立法、民事立法、涉外立法、 程序立法相互衔接;再次是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协调一致。、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切实强化法律权威 胡锦涛总书记在一十七大报告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先后三次提到了”权威”这个词:一是.,加 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二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 机

7、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三是”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 施十周年的今天,胡锦涛总书记如此集中强调法律的权威 这就充分说明如今我们党对于维护和强化法律权威,有了 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要求。对于法治这种更多强调具体实 践的社会治理方式来说,有了完备、系统的法律制度,其 实还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果社会各方面对于现有的 法律制度不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信仰,那么,法治则很可 能会成为镜中花水中月。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工作的日益深入,社会主义法 治事业的整体推进,我国社会各界对于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正在日益

8、深化,法治正在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治理方 式。但从现有的一些情况来看,目前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 一个最大的问题,依然还是”己有的法律得不到普遍的遵 从”。在个别地方、个别颂域,依然还存在着权大于法、情 大于法的消极现象,法律经常在不同程度上被架空、超越 和弱化;同时,社会上还有少数人并不把法律当回事。一遇 到某些矛盾纠纷,往往还是习惯于去找关系、托人情、通 门路,试图通过亲缘、人情、权势等因素使自己超越现有 的法律程序和规则,而不是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程序、手 段和方式来解决。甚至还有人更是把对法律制度的超越程 度,当作衡量其社会活动能力高低的标准。目前我国社会之所以会存在对法律权威的不够尊重,

9、 其中的原因木身是多方面的,比如目前司法、执法等环节 还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一些政府部门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 权力意志和保护主义;不少人依然还在受传统乡土人情思想 的影响等。因此,要想从根本上维护、强化法律的权威, 就必须多管齐下,有的放矢。维护法律的权威,需要进一步切实提高公正高效权威 司法、执法的能力。司法、执法是实现法治的关键、重要 环节,只有从根本上遏制司法、执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积极消除其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消极 思想和行为,努力通过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营造出更为浓 厚、有效的法治氛围,才能从根本上坚定人们构筑对法律 的普遍忠诚与信仰的信心。值得充分肯定的是,这些年来,

10、 在党中央、政法委的明确要求下,我国执法、司法等部门 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正在系统、有效 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取 得了明显有效的成绩。而随着这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 报告中先后三次对法律权威的高度强调,我们更是充分相 信,今后我们的执法、司法部门必将更为积极、主动地尊 重、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权威,需要每一位公民在内心建立起对法 律的尊崇和守法意识。只有更多的社会主体真正知法、信 法、遵法、守法,更多地习惯于通过现有的正常、合法法 律程序和途径来解决现实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 并逐渐将法治精神内化成一种生活品格和方式,法律的权 威才能真正树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的整体进程。因此,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在继续深化普及法 律知识和强化公民守法意识的同时,进一步注重现代法治 观念的灌输和培育,从根本上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 主体责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等现代法律意识,从而真正 树立起对法律应有的忠诚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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