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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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如干摸索黄向红(广东省物价局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广东广州 510030 )随着医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特殊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逐步推动,药品价格治理环境也发生重大变化,诸如近年药品原材料价格频繁波动、大幅上涨,“芦笋片”大事、“天价药”大事、低价药品中标淡出市场等问题的显现,使药品价格治理面临重大困难和挑战;为了合理掌握医药费用支出,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并勉励廉价优质药的生产和使用,我们应尽快建立健全药品的价格信息系统,准时明白和把握药品价格动态变化情形, 做好药品价格的监测和预警,为药品定价供应强而有力的数据支撑,这对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

2、进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必要性药品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干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到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进展;而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对药品价格制定和调整,正确反映药品供需双方信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价格治理部门主要通过测算药品成本,综合参考各省药品招标价、生产和流通环节购销价格及费用负担等情形,经过药品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但由于受药品信息收集途径单一、涉及面相对狭窄、收集时限相对滞后等因素影响,目前药品价格基础信息仍未能有效满意药品定价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价格信息与医生处方信息不对称;近年,国家虽多次实

3、行药品降价措施,并把国 家定价范畴的药品从 2000 年的 660 多种扩大到目前的 1900 多种,但看病贵问题依旧未能有效解决;医药行业是一个学问密集型行业,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医生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经过了长期的培训和临床实践,才明白和把握药品的质量疗效、使用方法等;相对患者而言,医生在药品的挑选和使用上占据主导优势,患者在药品信息把握上处于相对劣势的位置;近期,媒体频繁曝光的医生开高价药、收受回扣等问题,肯定程度上反映了医生和患者、药品价格信息与医生处方信息严峻不对称的问题;(二)同种药品不同区域的价格存在差异;目前,我国药品价格治理主要采纳成本定价模 式,以药

4、品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依据肯定的药品流通差率,最终确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这种定价模式主要对药品最高封顶价格进行限制,它在发挥庞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诸如大部分省份对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购销价缺乏相应的规定,在药品定价时,偏重反映供方信息,却不能有效反映需方信息,加上同种药品的质量疗效、品牌价值等存在较大差异,各省也依据销地定价和自身实际,分别出台了不同的医疗保险、药品招标等相关政策;因此,同种药品在不同地区的生产成本、流通费用、市场容量和市场价格不尽相同,同种药品在医院与零售药店之间的销售价格也存在较大差异;(三)药品定价参考数据掩盖面相对狭窄;依据药品价格治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实

5、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担才能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由于开展药品成本调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受行政成本、人员队伍等因素限制,目前药品成本调查掩盖面仍不够广泛、成本数据仍不够全面;此外,由于各省药品中标价格、基层医疗机构和批发零售环节购进价格情形存在较大差异, 而且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药品价格采集数据渠道单一、采集面相对狭窄、价格数据仍不够全面;(四)药品价格动态治理具有相对滞后性;依据药品政府定价方法的有关规定,价格治理部门对已制定并公布的政府定价药品,依据药品实际流通差率、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形进行调整;由于药品成本处于不断的动

6、态变化当中,特殊是以市场为基础自由竞争的中药材市 场,近几年中药材价格受市场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其复杂性、交替性、频繁性愈演愈烈,让药品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面对随行就市的药品原材料,随着近年纳入政府定价药品种类不断增加,药品价格动态治理工作任重道远;由于行政成本、药品价格信息滞后等因素影响,价格主管部门难以准时依据药品成本、市场供求变化情形,适度地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因此,药品价格信息作为药品定价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亟需建立和完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 为药品科学定价供应全面和有力的数据参考;二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目的和意义(一)有利于深化我国医药价格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情形复杂、

7、政策性强、影响深远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需要医药价格改革相关政策的相互连接;建立全国性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不但有利于整合各省药品价格治理的相关资源,准时把握各省药品成本、流通环节的价格信息,建立和规范药品区域定价和谐机制,为药品科学定价供应重要依据;同时有利于实现医药价格改革相关部门间的联动,使药品定价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招投标、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的制定相连接,有效促进我国医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二)有利于构建药品科学定价机制;药品价格信息是药品定价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有利于整合药品信息资源、实现药品信息共享,准时让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把握药品

8、生产、流通各环节的价格情形,获悉不同省份之间药品成本、中标价格情形方面的差异;同时有利于价格部门综合考虑药品各方面的情形,探究科学合理的药品阳光定价机制,结合药品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形,对药品价格实行动态治理,促使药品定价与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担才能相适应,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三)有利于促进药品企业的优胜劣汰;我国作为仿制药大国,药品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非常严峻,建立健全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能有效把握药品企业规模及产品信息情形,提高药品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才能,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药品企业研发创新和优胜劣汰,使追求质量的企业得到合理的回报;对低水平重复

9、建设的药品企业予以取缔和优化,引导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的良性循环进展道路,实现药品企业资源整合、优化治理,以及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以更好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和医药价格改革新形势;三、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计策性摸索(一)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原就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系统,应当遵循“区域和谐、部门联动、信息全面、更新准时”的原就, 整合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资源,为药品科学定价供应坚实的信息基础;1. 区域和谐;坚持以国家为主导、各省积极参加,逐步建立和完善药品区域定价和谐机 制,加强对各地药品价格及相关信息的监测与预警,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情形实行全面监控;2. 部门联动;药品

10、价格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卫生、药监、医保、物价、招标等多个部门;政府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应注意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形成合力,和谐做好药品政府定价、药品招投标、药品质量监测、医疗保险等医药价格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3. 信息全面;规范和扩充信息来源渠道,建立多层次、多维度、多方位的药品价格信息网络,建立揽括各省药品成本、出厂价、流通环节购销价、药品中标价及药品市场供求变化情形;药品质量疗效、用法用量情形及药品企业规模及其主打产品信息情形等的数据系统;此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增补药品价格相关信息;4. 更新准时;由专人负责对药品价格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和治理,结合药品政府定价工作需要及各地反馈看法,对系统功能进行跟进和完善;同时,依据药品成本及价格变化、药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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