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上岗教师代课老师补助发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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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上岗教师代课老师补助发放安排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主动关注和改善民生,表达党和政府对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的关怀,依据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精神,现就以上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支配如下: 一、发放范围 凡年满60周岁、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农村居民的。今后到达上述规定年龄的此类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 二、执行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2、 三、执行标准 对上述人员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方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执行。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6元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四、审核方法 (一)审核原那么:根据“乡镇初审、以区为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主动稳妥的工作原那么进行审核。 (二)审核程序:本人向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审;乡镇负责在乡镇、村、校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批;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备案后反馈各乡镇,由乡镇对名单在所在乡、村、校进行公布。 (三)本人申请

3、内容:申请人应书写申请书、填写登记表,写明自己的基本状况、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或代课的具体时间,所在学校,实际工作年限(凡工作有间断的可累计计算),以及有关具体证明人。申请书应附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或代课的学校、村委会、乡镇的具体证明(学校已撤并的不再提供学校证明);民办教师认用证;学校、乡镇签订的代课教师合同。本人应对自己提供的全部资料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四)初审方法:各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对申请人提供的全部原始材料和有关档案逐人逐项审查,并实地调查核实,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

4、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盖章一式10份上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要依据本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参保缴费登记及待遇发放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认定且相关部门进行确认过的以上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审批后的认定表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参保申请登记表,办理登记时已满60周岁人员同时填写待遇申请审批表。未满60周岁的人员根据参与新农保的参保程序办理参保手续,到龄后根据新农保待遇审批程序办理享受待遇相关手续。 3、乡镇劳动

5、保障事务所于三日内将个人全部资料上报区农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建档,并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将未满60周岁人员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存档的资料准时退回。 4、区农保经办机构对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待遇审批后,填写待遇审批花名册,并将个人资料一并报市农保中心批预备案。 5、市农保中心批准后,区农保经办机构根据审批结果核发待遇领取证,填写享受待遇人员花名册,并于待遇审批次月依据核定养老金发放标准计发养老金,托付承当社会化发放的经办银行办理养老金存折。 六、资金来源 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市、区财政按5:2.5:2.5比例承当;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

6、工龄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同样按5:2.5:2.5比例承当。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成立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付广建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文学,区人劳局副局长张敏,区教育局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建峰任副组长,区农养办主任陈洁、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孙鑫、区财政局事财科科长王文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登记造册、核定资格、确定人员和信息上报工作;区人劳局负责上报人员的一次性认定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将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做好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

7、组,负责做好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教师发放养老金政策的宣讲、人员的摸底、初审、公示和相关稳控工作。摸底、初审、公示等工作务必于春节前结束,2月底前将初审结果上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做好政策宣扬。各乡镇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言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扬方式,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那么和各项政策的宣扬,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把好事办好。同时,要留意处理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准时总结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阅历,妥当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状况要准时向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严格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矛盾突出,在进行资格审核时,肯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四)规范中小学用人行为。规范中小学用人制度举报和督查机制。今后,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发觉使用,一经查实,将追究校长的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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