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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骨干老师考核治理方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标准骨干老师治理,发挥骨干老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推进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深”的高素养老师队伍,特制定本考核治理方法。一、考核对象县、市级骨干老师二、考核内容(一)定性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依照参加考核人员的师德涵养与工作表现进展定性考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论直截了当认定为不合格:1.出现不服从治理、拒不完成分配任务、拒不恪守规章制度等情况,经批判教育仍未及时改正的;2.出现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参与有偿家教家养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的;(二)量化考核对符合
2、考核条件的人员,从示范作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进展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细那么附后)三、考核方法1.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按照老师自评、学校初评、县市区考核、市教育局抽查复核的考核程序开展考核工作。2.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细那么,撰写个人年度小结。提供各类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为所教或参评学科,有效材料时间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因上级部门缘故无法在当年提供的证书,经学校核实后可计入下一年度考核。3.考核对象所有考核材料的工程、等级、组织单位、组织时间、每项所得分值等都要在考核登记表中表述清晰,并在本单位(校)范围内公示5天,确保公平公正。4.按比例确定考核等第(考核分优秀、合格、
3、不合格三个等第,优秀人数操纵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视。5.考核小组上报骨干老师考核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四、考核结果运用1. 对年度考核合格者保存其称号,优秀者可优先推荐参评高一级骨干老师或学科带头人。2.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老师取消其荣誉称号。市级学科带头人须先参加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市级骨干老师年度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优秀)者,再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学科带头人考核采取成果展示和集中互评等现场考核方式。市级学科带头人参加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市级骨干老师年度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其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直截了当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