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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发展沿革、主要内容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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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资本协议m:发展沿革、主要内容及影响分析第三版巳塞尔协议(业界也称BasellTD是巳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巳塞尔委 员会)针对2004年巳塞尔新资木协议(俗称巳塞尔II)在2007—2009年金融危机中暴露出 的缺陷,为加强银行宏微观审慎监管和风险管理在近年来密集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改革方案的 总称作为对金融危机的系统监管改革1川应,巳塞尔III的全面实施将在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进 程中产生深远影响本文试从发展沿革、主要内容和对银行业以及银行监管的影响三个佑度, 对第三版巳塞尔协议进行剖析一、巴塞尔资本协议发展沿革巳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 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2009年3月13 U,巳塞尔委员会发布公告,为提 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代表性,邀请澳大利亚、巳西、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俄罗斯七 个国家作为新成员加入,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代表加入巳塞尔委员会并全面参与了 委员会各个层级的工作巳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

这两家著名国际性银行的倒闭使各国监管机构深刻意识到国际银 行业经营所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风险明显提高,纷纷开始全面审视如何有效监管拥有广泛 跨境业务的国际活跃银行这一难题一) 第一版巳塞尔协议(Basel I)1988年7月,巳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木标准 的报告》,即所谓的第一版巳塞尔协议该报告主要有四部分内容:1、资木的分类;2、风 险权重的计算标准;3、1992年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和过渡期的实施安排;4、各国监管 当局自由裁量的范围体现协议核心思想的是前两项第一版巳塞尔资木协议虽然确立了资木作为抵御银行面临风险的最后屏障的地位,但也 具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对所有公司贷款均适用100%的风险权重,而不考虑贷款对象的评 级;二是对违约贷款不考虑其潜在回收率;三是没有考虑贷款组合的风险分散效应因此, 理论上第一版巴塞尔协议被业界认为风险敏感度严重不足二) 第二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金融创新特别是证券化技术的不断精细化,加上亚洲金融危机 导致国际银行业风险廿益夏杂、挑战性越来越高,为提高监管资木标准的风险敏感性,减少 监管套利行为,巳塞尔委员会从1998年启动资木监管标准的修订。

1999年6月,巳塞尔委 员会提出了新资本协议的框架,明确新的资木监管协议由三根支柱构成:资本充足率、监管 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第二版巳塞尔协议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覆盖范围的扩大,不仅包 括原资本协议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第一支柱下进一步包括了操作风险,在第二支柱下 进一步包括了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二是适用范围的扩大,巳塞尔委员会明确表 示新协议的适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十国集团,尽管其重点仍是上述国家的“国际活跃银行" (internationally active banks),但伴随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市场竞争压 力的传导使新资木协议的适用范围实质扩大;三是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的扩大在第一版巳塞 尔协议的标准法基准上,进一步扩充到允许使用内部评级法;四是风险权重设置的改进,取 消了 10%类别权重,增加了 150%的权重,并区别主权国家、银行及公司,分别根据这些主体 的外部评级结果使用相应的风险权重总的看来,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涵盖了当前国际银行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别,风险 敏感性显著提高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一)协议主要内容1、 更严格的资木定义。

为提高资木吸收损失的能力,第三版巳塞尔协议提出了新的更审慎的定义,规定一级资 本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性优先股,并要求各家银行最迟在2017年底完全达到针对一级资本 的严格定义2、 一级资木金比率根据协议,普通股最低要求,即资木结构中吸收损失的最高要素,将从当前的2%提升 至4. 5%0这一更严格的要求将分阶段实施,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1月1 口 之前实现一级资木金(包括普通股和其他符合要求的金融工具)比率将在同一时间范围内从 4%提升至6%o3、 资本留存缓冲巳塞尔委员会引入了 2. 5%的资本留存缓冲(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由扣除递 延税项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这一留存缓冲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持有缓冲资金用 于在金融和经济危机时期“吸收”损失尽管银行在危机期间可以利用这一缓冲,但资木比 率越是接近最低要求,受到的限制也会越大一旦银行的资木留存缓冲比率达不到该要求, 监管机构将限制银行拍卖、I门I购股份和分发红利等这一机制可以有效制止本次金融危机期 间一些大银行在资木头寸恶化时也肆意发放奖金和高红利的情况该规定将于2016年1月 起适用,并于2019年1月开始生效。

4、 逆周期资本缓冲这一-新的缓冲比率为普通股或其他能完全“吸收”亏损的资本的0-2. 5%,将根据各国 情况具体执行逆周期资本缓冲”是基于一项更广泛的宏观审慎目标——要求银行在信贷 过分充足的情况下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设定的对一国而言,这一缓冲仅仅在“信贷增速过 快并导致系统范围内风险积累”的情况下才会生效一旦“反周期缓冲”生效,将作为留存 缓冲范围的延伸5、 杠杆率要求除了上述与风险关联的资本要求外,为有效应对监管资本套利活动,巳赛尔委员会提出 了不具风险敏感性的“杠杆率”监管要求作为辅助巳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员要求对3% 的一级杠杆率在同一时期进行平行测试基于平行期的测试结果,再于2017年上半年进行 最终调整,并希望在2018年1月1廿进入新协议的第一支柱部分6、 关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具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损失吸收能力应该更高于前述的协议标准 巴塞尔委员会还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正在研究针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综合监管 方案,包括资木附加费(Capital Surcharges) x或有资木(Contingent Capital)、自救债务 工具(Bail-in Debt)等。

此外,有关清算制度的相关工作也将持续进行7、 流动性监管指标与前两版巴塞尔协议只关注资本监管不同,第三版巳塞尔协议引入了流动性覆盖比率 (LCR)和净稳定融资比率(NSPR)作为银行流动性监管强制标准其中流动性覆盖比率用 来确定在监管部门设定的短期严重压力情形下,银行所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的流动性 资产数量,以有效应对这种压力情景下的资金净流出;净稳定融资比率主要用于确保各项中 期资产和业务融资,确保至少具有与其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儿配的满足最低限额的稳定资金来 源8、过渡期安排根据2010年9月12 LI巳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达成的共识,所有成员国执行 期从2013年1月1 LI开始,分阶段达标,即2013年初普通股权益/风险加权资产提高到 3.5% ,核心资木充足率达到4. 5% ,充足率达到8% o此后,每年普通股权益/风险加权资 产和核心资木充足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反周期缓冲的充足率要求则是从 2016年开始,每年提高0.625% , 4年后达到2. 5%的水平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完善与改进第二版巳塞尔协议虽然相比1988年的第一版协议有重大改进,但仍存在一系列不足, 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风险的认识仍不够全面。

这突出地表现在巴塞尔II的第一支柱中,对 风险的度量仅限于单笔贷款,没有考虑到贷款之间的彼此关联第二支柱中对此虽有考虑, 但由于对监管方式的选择、模型设定等方面的规定模糊而复杂,贷款之间的关联性无法得到 准确度量二是对金融创新引致的监管套利行为应对不力,这突出表现为以信用违约互换为 代表的诸多衍生产品的大量使用,使银行得以掩盖风险谋取更多利润,而监管者无法确定真 实的风险水平三是伴随风险敏感性的提高“顺周期性”问题凸显并广受诟病按照巳塞尔 II的方•法计算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曰等指标时,往往表现出“顺周期性” 特征,即经济指标向好时银行业坏账较低,更多资产被认定为优质资产,此时等量资木可以 支持更大规模的资产,而在经济衰退时可以支持的资产会变少监管资本的顺周期变动会助 长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反过来经济波动加深也会对金融体系造成重大伤害针对上述欠缺和金融危机反映出的大量问题,第三版巳塞尔协议试图从多个方面大力改 进现行监管资木标准一是提高资木质量在明确资木定义同时修改巳塞尔II中对“商誉” 等含混不清的定义与阐释,明确规定商誉、少数股东权益、递延所得税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 投资均不得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除此之外,巴塞尔III还废除了 “三级资木”的概念,在简 化资木充足率监管要求形式的同时,强化对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监管二是扩大风险资产 覆盖面首先鼓励高信用等级的场内交易,较少场内交易,以此防范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连 锁性信用危机其次加大了对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资木要求,提高了对场外市场中衍生 品、回购和卖空等的约束三是试图解决“顺周期性”问题第三版巳塞尔协议一方面设置 了“逆周期”的资本缓冲要求,以应对经济不景气可能产生的坏账;另一方面强调“向前看” 的原则,力求通过对未来状况的合理预期,制定现阶段的风险防范策略此外,如果银行资 本缓冲不足,授权监管者限制其股息红利发放总的看来,多数巳塞尔II中存在的问题已被发现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但仍有很多问 题尚未在第三版巳塞尔协议中得到反映模型夏杂、主观分析、以历史预测未来和监管套利 等问题仍普遍存在,这些因素对资本监管的长期有效性会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三、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带来的冲击第三版巳塞尔协议的最大特点是对资本充足率的新规定新协议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 率要求,并重新定义了一级资本因此第三版协议获得批准并执行后,最直接的影响是部分 银行面临的资木充足率不达标的问题。

这必然给全球资木市场带来巨大的融资压力巴塞尔 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韦林克表示,全球银行业可能需要在未来儿年需要筹集上千亿美元的新 资本第三版巳塞尔协议对欧美银行造成的冲击有大有小,各国情况并不相同在美国,由于 监管改革启动较早,银行业整体已经增加了资木,相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的缓冲资木截至 2010年一季度末,美国银行平均资木充足率10.67%,远超过第三版巳塞尔协议的标准,美 国银行业整体融资压力不大第三版巳塞尔资本协议对欧洲银行业的冲击更大,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困难国家和中小银 行2010年9月初盎格鲁一爱尔兰银行濒于破产的消息曾再度让欧洲银行业陷入恐慌除 爱尔兰和希腊外,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当前欧洲债务危机的阴云并 未完全消散,股票市场尚未I门I暧因此,欧洲银行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扩充资本金的难度非 常大事实上,新协议的最大反对者不是深受债务危机困扰的南欧国家,而是欧洲第一经济 强国德国这是由于中小银行在满足新资本协议要求上难度较大,而德国中小银行比重较高 目前德国的3000多家银行中,60%以上是总资产不超过3亿欧元的中小型银行一直以来, 中小银行的资木充足率比大银行低。

而此次新资木协议将核心一级资木充足率大幅度提高, 对许多中小银行的冲击非常大四、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一) 资本充足率提升对我国银行业短期影响有限对中国来说,第三版巳塞尔资木监管协议实施对我国银行业短期影响并不明显,目前中 国银监会对国内大型银行的资木充足率底设定线为11.5%,核心资木充足率底线则为7%按照进度,我国大型银行在2011年初开始试行巴塞尔新协议,2013年末要求大型银行 全部达标在过渡期间,对大银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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