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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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治理实施看法为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7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治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9 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治理规定实施看法(建设部建市2007241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建设部建市20077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看法;一.资质申请和许可(一)许可权限1.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1)施工总承包序列

2、特级资质.一级资质;(2)国务院国有资产治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5)大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6)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2.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治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第 1 页,共 18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

3、包序列二级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大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5)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及其它省直企业(以下简称省管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6)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三级资质;(7)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治理规定实施看法第(四十二)条界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3.由设区市.州(以下简称市.州级)建设行政主

4、管部门实施的许可:(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治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 级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4.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第 2 页,共 18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

5、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进行审查备案;(二)申报程序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资质,由企业向所在地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 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看法和申请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管企业直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 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时间)内复审完毕,并将复审看法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资质,由企业向所在地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管企业直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 日内初审完毕

6、,并将初审看法和申请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资料之日起20 日内(不含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时间)完成审查,公示审查看法,公示时间为10 天;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专业部门资 质核准的, 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级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在20 日内应将审核看法返回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打算之日起30 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打算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资质,由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 定;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打算之日起30 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打算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

7、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 3 页,共 18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4.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审批方法;对由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资料之日起20 日内完成审查备案;5 .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按规定应当在本省申请资质的国务院国有资产治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的所属相关企业,其资质申请按上述程序办理;(三)

8、申报资质的一般规定1.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挑选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等级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等级;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2.挑选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掩盖范畴内的各类专业承包资质,即可承揽相应的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其资质掩盖范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掩盖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3.已

9、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但申请等级最高不超过一级,且应满意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第 4 页,共 18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其它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4.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四)资质审查的一般规

10、定1.直接受理企业资质申请资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对企业申请资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为否相符;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其次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治理方法(建市 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重要依据;3.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其它资质许可,资质许可机关可以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核查情形予以记录,并建立核查档案;4.资质许可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资质许可结果的公示公告通过网络或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发布;5.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全

11、部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储存五年;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初审部门的审核材料.作出的资质许可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对资质许可工作问题多. 质量差的地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成相关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换相关资质审批专管人员,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峻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相第 5 页,共 18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关下级建设行政部门限期予以整改,限期整改期间,相关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将本部门审批的资质许可报省级建设行

12、政主管部门复审,复审批准后方能生效;7.申请特级资质的,依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72号)进行审批,申请其它资质的,仍沿用标准进行审查;二.申请资料(一)一般要求1.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2.企业申请资质需供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表样见附件)及相应附件资料;附件资料按本看法规定的次序进行装订;书面申请资料含建筑业企业资质 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电 力.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 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3.资质申请资料初次接受

13、机关负责核对企业供应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储存备查;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全部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供应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需协作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4.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次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 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建议采纳软封底.封面胶装;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需使用中文;资料原文为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第 6 页,共 18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14、-确;5.申请资料必需数据齐全.填表规范. 印鉴齐全. 字迹清楚, 复印件必需清楚. 可辨;(二)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应供应与申报资质相关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供应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供应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供应);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供应上述2.4.5.9 的资料,但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文件;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供应上述资料外,仍应供应: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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