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征:《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旨在社会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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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征: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旨在社会共赢7月18 口消息,十部委共同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张征表示,意见的发布,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一个极大的利好,给广 大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张征从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角度, 对此次意见进行了解读,并且表示坚决拥护意见的实施,确保其对汇投 资及同行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1, 肯定互联网金融,鼓励网贷行业,明确信息中介性质此次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肯定,还将网贷 平台定位于“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肯定了其属于合法的民间借 贷范畴及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地位。不

2、过,意见也明确强调,网络借 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2, 明确监管原则,p2p由银监会负责监管意见的推出,对于明确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责任会产生很大的积极意义。 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了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 款在内的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此外,意见还规定了网络借贷应 当遵守的基本业务规则,个体网络借贷业务及相关从业机构应遵守合同法、民法 通则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业务的开展也将更加“名正言顺”,有法可依。3, 明确银行可为互联网金融相关从业机构资金存管服务此次意见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 络贷款平台等

3、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同时,意见也要求,从 业机构应半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 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张征认为,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金融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制度,并明确 了银行作为资金托管的重要机构,将为规范经营长远发展的平台提供发展契机。 无论从意见所透露的监管要求,还是市场的发展趋势,让银行来托管资金是接下 来必然的发展方向,第三方支付的托管业务可能会被迫转型疽张证透露此前正在与某银行业金融机构洽谈资金托管业务,未来系统托管模 式力求既完全符合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资金监管的要求,乂确保了交易资 金全程由银行监

4、管,使得平台无法触碰资金疽同时张征还表示不排除继续与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托管合作的可能,其认为 “不论是第三方还是银行、存管还是托管,都不代表资金管理机构对交易过程的 真实性负责,不能起到百分百的防雷作用,一个平台是否可靠,资金是否安全, 最核心的仍然是平台的业务是否能够健康良性的发展。”4,响应四种鼓励,汇投资坚守四项原则!1!意见从国家部委层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赋予期待,肯定其不可替代的作 用,并认定为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意义重大。鼓励积极创新,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创新,鼓励互联网公司设立互联网金融服 务平台,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鼓励跨界合作,指导意见强调,鼓励从业机构 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鼓

5、励改善融资,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架道、改善融资环 境;鼓励降低负税,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 收政策。张征表示积极响应指导意见,坚守四项原则。第一,坚守业务边界。做信息中介,只为借贷双方供信息服务,与银行开展 跨界合作,但彼此的业务边界不能模糊。第二,坚守风险底线。坚决不触碰非法集资,不提供增信服务,不进行不实 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时刻接受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 的审查。第三,坚守客户权益。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加强投资理财产品的合同内容、 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保护消费者投诉权,会 更加注重投资者的投诉机制,全方位完善投资者的投资体验。为保护消费者隐私 权,还将会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上进行完善。第四,坚守行业自律。将不断完善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同行之间 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并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约束力,营造诚 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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