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内曲堤金宣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防范信贷风险,根 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基层供销社领 办的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专业合作社在内部设立资金互助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第三条互助部对由社员股金、积累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 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全部财产对 本社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互助部的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预第五条互助部社员以其社员股金和在本社的社员积累为限对 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内部资金互助只面向加入本社的成员提供贷款服务,严 禁非社员借贷第七条内部资金互助通过利息优惠等手段鼓励社员小额、短期 借款,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对信用程度较高的成员实施贷款优先的 政策第三章社员第八条社员是指符合专业社章程规定的入股条件,承认并遵守 章程,向互助部入股的农民及农村小企业第九条农民向互助部入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安丘市;(三)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入股金 额起点;(四) 诚实守信,声誉良好;(五)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互助部社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社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 章程规定参加本社的民主管理;(二) 享受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三) 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盈 余;(四) 查阅本社的章程和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的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五)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本部社员承担以下义务:(一)向本部入股;(-)执行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三) 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四) 按本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 积极向本部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六)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股权管理第十二条 本部股金设置分为集体股、资格股、投资股和流动股, 集体股为供销社投入的资金资格股1000元,是取得社员资格所需 入的股金,为本部社员入社的起点金额投资股是社员在资格股金外 进行投资或取得贷款所需要增加的股金投资股金额由取得资格股的 投资人自行决定,单个农民认购股金总额(包括资格股在内)不能超 过股本金总额的10%流动股没有数额限制,随入随出,无表决权, 只有利息第I•三条 社员缴纳股金必须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贷款或 其他方式入股。
第十四条向入股社员发放记名股金证,作为社员的入股凭证第十五条本部社员持有的股金和积累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与, 但理事、监事和经理持有的股金和积累在任职期限内不得转让第十六条 本部社员自入股(不包括流动股)之日起,一年之内 不能办理退股一年后如要退股,由理事会批准,可以退股资金互 助部成立以后,村民仍想入社的,可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 会研究同意后,可交纳资格股和投资股,成为本社社员第十七条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员,经理事会批准,可予以除 名,被除名社员如有未归还贷款,以该社员在本部的股金和社员积累 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部分,该社员应通过其他方式偿还不遵守本部章程;(-)其行为给本部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三) 以欺骗手段从部社取得贷款;(四) 恶意逃废在本部的债务;(五) 社员大会认为需要除名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本部建立社员名册,社员名册载明以下事项:(一)社员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代码、住所;(-)社员所持股金金额、投票权确认数;(三) 社员所持股金证书的编号;(四) 社员缴纳股金日期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九条 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由全 体社员组成。
社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 制定或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更换理事(不设理事会的选举经理)、监事;(三) 审议通过本社的发展规划;(四) 审议通过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五) 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六) 审议决定固定资产购置以及其他重要经营事项;(七)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 损方案;(八) 审议决定管理和工作人员薪酬;(九) 对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十)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 社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1次;经三分 之一以上的社员(社员代表)提议,或理事会、监事会提议,可在 20日内召开临时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应当将会议召 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社员(社员代 表)第二十一条召开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 上的社员出席不能出席会议的社员可授权其他社员代其行使表决 权授权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授权内容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部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 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决议应当由本社 社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社员参加社员大会,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入股金额前4名的农 民社员在基本表决权外,共同享有本部基本表决权总数2C%的附加 表决权,并按照社员入股比例进行分配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 享有的附加表决权票数,在每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 员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由3名理事组成,社员 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 为本社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 过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年度至少召开 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召集社员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三) 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四) 拟订本部的发展规划;(五) 审议决定本部的年度经营计划;(六) 拟订固定资产购置以及经营活动中其他重大事项计划;(七) 审议通过理事长的工作报告;(A)制定本部的内部管理制度;(九)拟订本部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 案;(十)拟订本部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方案;(十一)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是本部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监 事由社员、投资人等利益相关者担任,由社员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 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至少召 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监督本部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三) 对理事会决议和经理的决定提出质询;(四) 监督本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五) 进行内部审计,并对理事长、经理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 审计;(六) 对经理拟聘用(解聘)财务、信贷等工作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对经理拟订的大额贷款、国债和金融债券、向其他银行业金融 机构融入资金的计划提出审核意见;(七) 向社员大会杜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八) 本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六条理事长全面负责本部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主持本部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拟订本部的内部管理制度;拟订本部的年度经营计划;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一)(二)(三)(四)第二十七条本社对其他理事、第二十八条(一)侵占、理事长、经理和工作人员的薪酬由社员大会决定, 监事以误工补贴形式进行支付薪酬本部的理事、监事、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二)将本部资金借贷给非社员或者以本部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三)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其他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第六章业务管理第二十九条贷款申请(一) 社员向理事会提出贷款申请,理事会要及时受理二) 社员向本社申请贷款实行预约制度,进行贷款预约登记,填 写贷款调查表(申请表),调查表应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 金额、期限、担保情况等第三十条贷款审查(-)理事进行贷前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理事会应根据理事的调查报告,组织由社员组成的三人信用评估小 组,对该社员进行信用评级,信用小组评级信用履约情况并记录个人 信用档案借款社员对理事会指定信用小组评级不认可的,可由借款社员 本人、监事会和理事会各指定一名社员进行信用评级第三十一条贷款保证(一)借款额度10000元以下的要由1名社员担保(担保社员股金 应不小于借款额),并负担保责任;(-)借款额度10000^0000元的要由27名社员担保(担保社员股 金应不小于借款额),并负担保责任;(三) 借款额度30000-50000元的要由3-5名社员担保(担保社员股 金应不小于借款额),并负担保责任;(四) 借款额度50000- 100000元的,由5名以上社员担保(担保社 员股金应不小于借款额),并负担保责任。
第三十二条贷款审批贷款额度10000元以下的,由理事长审批;贷款额度1000030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报理事会核准;贷款3000050000 元的,由理事会审批;贷款50000100000元的,由社员代表大会 表决通过第三十三条贷款监督(-)贷款监督由监事会负责组织(-)贷款监督意见就是否符合贷款程序与资信发表意见社员大会 根据监事情况决定奖惩第三十四条贷款责任L)对没有经过授权批准,违背规定程序操作的并旦没有造成损失 或其他影响的,应记录其信用档案;造成损失的,应负连带责任;(二)本社人员累计三次信用(借款、评级和担保)缺失,应停止 一年相应权利,造成损失的,除停发股金红利外,并用股金弥补损失, 不足部分,由社员和担保人共同偿还第三十五条贷款利率本部贷款利率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本部贷款利率鼓励小额、短期和流动贷款,加速资金周转,满足更 多社员互助需求一)社员借款在3000元以下,时间在5日内,实行免息;(-)贷款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五;(三) 贷款期限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七;(四) 贷款期限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八点八;(五) 贷款期限九个月以内(含九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九;(六) 贷款期限十二个月以内(含十二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九点八。
本部贷款利率调整由理事会制定,并征得监事会同意,向社员发函 征求意见,经多数社员同意,理事会应公告利率调整,公告时间不少 于7天利率调整公告期满后,新调整利率方可执行第三十六条贷款回收与催收(一)社员应到营业所办理贷款回收,社员应通知业务员进行登记, 并与会计核对;(-)贷款期限由监事会监督,自贷款逾期之日起,每口的逾期罚 息按原定利率加收5仍菠纳;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先由借款人负责 偿还,不足部分由担保人负责偿还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三十七条本部以吸收社员入股作为资金来源第三十八条本部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满足社员贷 款需求后确有富余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十九条本部办理入股社员贷款业务第四十条本部不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 业务,不以本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第四十一条 本部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严格进行风险管理:(一)贷款额不高于股本总额的8密(-)单笔最高借款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三) 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