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从事科学研 究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广大教职工多出成果、早出成果、 出好成果,增强学校的科技竞争力和整体实力,打造我校科 技创新平台,保证我校科技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一章奖励对象与范围第一条奖励对象: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单位集体奖和研究 人员个人奖两大类被奖励的研究人员个人,是指符合奖励 条件的我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第二条 时间范围:指在一个科技奖励统计年度内(指从 上年度11月1日到本年度10月31日止)的科研成果第三条 奖励成果是指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和我校教 职工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第四条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按照《西北民族大学科研成果 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和登记的科研成果第二章奖励种类与办法第五条教学科研单位集体奖设三类:(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教学科研单位的科研业绩 以《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的相应分值为 基础,依据各单位在争取科研项目立项与拨入经费、学术论 文发表与专著出版、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科技奖励等 方面按人均业绩分值高低排序排出的前5名单位前5名的 单位奖励5000 - 3000元。
二) 科研工作创新奖:依据教学科研单位在一个科技 奖励统计年度内所立的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的政府奖数量确定二个单位各奖励5000元三) 校地校企科技合作奖:依据教学科研单位在一个 科技奖励统计年度内开展的校地校企合作(合同或协议)数、 到账经费数、成果推广与转化数、产生专利和科研成果数及 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状况确定一个单位奖励5000元第六条研究人员个人奖分别从四个方面设立:(一)论文奖依据《西北民族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科研工 作量基本数量分与综合系数核定标准表”,只奖励发表在 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的成果论文发表在4上的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00元;发表在上的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0元;发表在A’上的论文一次性奖励2000元;发表在围上的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元二)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在A类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一次性奖励5000元;在B类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专利奖凡以我校作为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单位申请的,并被国 家相关部门批准和授权的各类发明及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准者,可给予奖励:1. 发明类专利(授权),一次性奖励10000元;2.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类专利(授权),一次性奖励4000 元;3. 各类自主知识产权登记,一次性奖励2000元。
若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内容相同但又获得第二国授权 的,增加奖励经费5000元四)科研成果奖凡我校教职工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省高校两项奖等地厅级政府固定性奖项,除了设奖单位的奖励外,学校再以同等数额奖金配套奖励第七条科技表彰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奖励以科技处《西北民族大学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中登记的成果为依据,由科技处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凡无故不按规定登记的成果,可视为是成果和项目完成者及单位自动放弃奖励申请权虚报和故意提升奖励级别档次所填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奖励资格并通报批评第八条 同一篇论文若被不同等级的期刊、论文集发表、索引及摘录,以最高等级为准;同一项成果若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以最高等级奖励为准,不再重复奖励集体奖项由课题组负责人按参加人员的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奖金额度,并将奖金额度的分配方案报科技处和财务处备案第九条其他非研究性的成果均不在本奖励办法规定之 列第十条未列入本办法范围的研究成果由科技处及主管 校领导认定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 本奖励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颁布的《西北民族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民大科技字[2004] 12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并适时提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