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岩头镇河一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扌n卖挂牌出 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 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木挂牌出让须知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它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应仔细阅读, 如有异议,请在挂牌前提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并愿受此约 束具体事项如下:一、 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设计要求(一) 出让地块位于岩头镇河一村,东侧为岩头镇国土资源所,南侧为民宅, 西侧为楠江北路(仙清路),北侧为状元路总用地面积为1304 m2,其中规划建 设用地(净出让用地)面积为1279. 66 m2o(二)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W2. 1,建筑密度W35%,绿地率$10%, 建筑限高W20m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计算其它规划设计条 件按照《关于岩头镇河一村一宗1.96亩商住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永规建 [2011]373号)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交地条件:完成场地平整,圈建围墙四) 总用地范囤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均由土地受让人自行负责场 地平整、围墙圈建后,其他政策处理工作由受让人自行负责二、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兼容)三、 出让地块建设条件及相关要求(-)开竣工要求: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口起12个月内开工(施工单位领 取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挖土方),36个月内竣工(申请综合验收)土地受让人在 约定期限内未开工或竣工的,必须在合同约定到期前15 口内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申请延迟并说明原因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吋间延迟的,除按合同约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还将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二)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6%1!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五、 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底价挂牌起始价为678万元,保证金为130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出让底价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配套设施用房 外,作为地下商场、住宅等其它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在发放建 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市场评估价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地下建筑面积由规划建 设部门在规划方案审定时确定六、 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包含暂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 设管理调控的通矢口》(国土资发(2010) 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 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1、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七、 获取竞买资格的时间、办法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一)获取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办法:竞买申请人应在2012年1月20 □至2012 年2月6 H (节假FI除外),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提 出书面竞买申请,填写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报名时,须当场在 申请书上签字、盖章),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申请人凭竞买保证金交纳单 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银行保证金帐户,到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上说明的银行开 票窗口让银行经办人员开具保证金收据(即加盖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章 的结算票据),同时让银行经办人员在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下方签字确认保证金已收 到,并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单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
竞买人申请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2月6日下午3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人不得代交,并不得以现 金方式缴纳,否则报名无效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岀让会入场凭证,竞买人凭竞买资格 确认书参与本次出让地块竞买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年检记录的正 本)、房地产开发资质(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 证金不展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保证书;报名企业及控股股 东不存在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保证书;商业金融机 构的对报名企业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 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三)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帐户名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1):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帐号:1203074629000000327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240101040029635开户行(3):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33001627635059585858八、 竞买资格审査及资格认定竞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Z—的,视为无效申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1、 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吋间后提交的。
2、 申请手续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3、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5、 竞买申请不具备资格条件的,或不能出具竞买人资格证明材料的6、 竞买保证金交纳者与竞买申请人不一致的7、 竞买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到指定账户并经确认的8、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九、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地点、挂牌报价增价幅度1、 挂牌(报价)起止时间:2012年1月20 口至2012年2月8 口下午3点2、 挂牌报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刀元正或5刀元的整倍数3、 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节假H不接受报价)4、 挂牌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报价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小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6、 挂牌出让会时间:2012年2月8 口下午3点7、 挂牌出让会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十、挂牌报价说明及认定(一)在挂牌期内,竞买人应携带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 人报价的,受委托人须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竞买 资格确认书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填写《永嘉县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报价。
《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永 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 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在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上(土地交易板块下的挂 牌报价)公布报价并按最新报价更新挂牌价格挂牌报价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岀价人竞买人在挂牌 期内可多次报价二)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 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提交的2、 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3、 报价者不是竞买申请人或有效委托人的4、 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5、 竞买人报价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的6、 报价不符合增价幅度要求的7、 字迹不清、无法辩认或涂改的8、 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挂牌成交规则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无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根据挂牌报价结果确定竞得 人,挂牌成交的规则如下: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 的,挂牌成交2、 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 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 件的,挂牌不成交4、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自愿继续报价的,则进入 现场竞价程序确定竞买人十二、挂牌出让会(-)挂牌出让会注意事项:在挂牌截止时,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 织挂牌出让会,竞买人应携带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 的,受委托人须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竞买资格确 认书、入场凭证出席挂牌出让会,逾期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挂牌出让会程序:公证处审验竞买人身份后,挂牌出让会开始,主持 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是否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如无竞买人要 求继续竞价的,主持人按挂牌成交规则宣布竞得人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 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主持人立即分发继续竞价申请书,申请继续竞价者须填 写继续竞价申请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主 持人,在得到主持人确认后,到主席台领取应价牌,并在现场竞价记录单上对领 取的应价牌号签字确认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按照现场竞价规则 确定是否成交竞得人应在现场竞价记录单上对竞价结果签字确认。
十三、现场竞价规则1、 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挂牌加价幅度 (即5万元)后的价格2、 现场竞价,以举牌增价方式应价,竞价者应价吋不得低于现场竞价起始价 和当前最高应价,否则为无效应价3、 每次举牌应价增价幅度为5力-元或5力-元的整数倍4、 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应价,无人再加价的,且最高应价高于或等于底 价的,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5、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应价的,以挂牌截止时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最高者为 竞得人6、现场竞价时,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四、成交确认书的签定竞得人应与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成交确认书》,并现场办理公证手续竞得人拒绝签订《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行放弃,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十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缴纳、 土地交付竞得人在签订《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口起15个工 作H内与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是永嘉县外 企业,可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起15个工作日内在永嘉县设立全额出资独立核算 的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与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天内必须全部付清土地成交余款及契税、印花税如 缴款日逢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可顺延缴款受让人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从 逾期之口起每口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但自成交确认书签订 Z日起满3个月未全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滞纳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金、已缴纳的税款和税款的滞纳金不予退还,其它 己缴纳的土地成交价款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出让土地另行处置土地出让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达不到交地条 件,逾期交付土地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己经支付的土地岀让价 款的1%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 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 土地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