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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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我国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刺破公司面纱”的基木内容“刺破公司面纱”又称“公司法人格否认”,指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 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 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者公共利益育接负责。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是期望 在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Z间实现一种平衡。二、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将股东的责任限制在其投资的范围之内,使股东的债务与公司 的债务相隔离,股东只以其投资的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样就减少和转移了投 资风险,促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促进了劳动分工,增进了交易,鼓励

2、和刺激了投资,公 司的资木在短时间内能够集聚,规模迅速扩大,这样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是,公司法人就其本质来说,虽然有其独立人格,其木身并没有最终利益和责任,它只不 过是股东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谋求最大经济利益而借以实现其目标的工具。或者说是股东们 冥思苦想而找到的“既能使其在生意兴隆时坐厚其成,乂能使其在经营失败时逃Z夭夭的灵 丹妙药二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有其固有缺陷,尤其是为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大大提供 了方便。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I股东尤其是发起人或大股东,与公司债权人相比,其地位处于优势。公司股东是否 恪守分离原则,真正放弃对投入公司的财产支配权,公司外部的债权人既难于

3、实施监督,又 难于进行调查。所以当公司般东在享有股东有限责任的优惠的同时,仍然岚接支配公司财产, 就意味着股东违背了由法律设计的对公司债权人的承诺。虽然股东的权利受到公司法有关资 木确定原则的约朿,但没有冇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其仍然可以轻松实现将责任和风险转移给 债权人的目的。2.有限责任制度木身存在的漏洞,无法对股东形成一种完全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样, 必然会使木应平衡的股东和债权人Z间的利益体系向股东一方倾斜,使公司法人格制度的公 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受到挑战。法律赋予公司独立的人格,并给予股东享受有限责任的权利,无非是鼓励社会公众踊 跃投资,并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组织形式的优势,为自身寻求利益最

4、大化,同时又不能损害 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公司的独立人格被股东滥用,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受到损害, 并得不到冇效的司法救济和赔偿,这样的法律制度就不是一种公平和正义的制度,同时这种 制度也不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所以这时就需要刺破公司面纱,将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视为 i体,让公司背后的股东直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以维护正义和公平。在这个意义上,刺破 公司面纱就可以作为公司独立人格的一种例外和补充。三、“刺破公司面纱的适用”当然适用“刺破公司面纱”应有严格的条件,一方面允许适用“刺破公司血纱”制度以弥 补有限责任制的缺陷。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法官在适用过程中滥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造成 新的不公平,矫枉过正。因此在实践中可以适用“刺破公司曲纱主要有四种情况:I.人格混同,指公司与其成员Z间,及该公司与其他公司Z间没有严格的分别,在实 践中一班人马、几块牌了,名为公司实为个人等,都属于人格混同的情况。如:一人组成数 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相互独立,事实上各个公司的经营均冇投资者一人控制。还有因相互 投资,相互持有对方的大部分股份,也引起人格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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