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讲座综合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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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制度讲座综合作业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公务员讲座综合作业 电大分校 天津电大河西分校 2021级行政管理专业 姓名 相艳 学号 1512001403915 电话 13821111579 一、案例分析题(共30分) 1、某县某局2009年为了 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做法正确。奖励制度是对取得突出贡献或者具有突出业绩的公务员的褒奖和激励,对没有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是

2、一种鞭策,具有导向作用,使公务员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有利于机关形成你追我赶、积极进取、争当现金的工作氛围,有利于机关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务员队伍。 2、某县公安局公务员丁某2011年10月23日被辞退,并从11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但是直到2012年10月6日才收到辞退处理通知书。丁某于2012年10月7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认为丁某应当在被处理后 30天提出申诉,现在已经超过申诉期限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答:处理不正确。任职机关批准辞退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任免机关经过审查,作出批准辞退建议的决定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是因为,辞退公务

3、员关系到公务员身份保障,要让公务员获知自己被辞退的事实和理由,使他在必要时可以行使申诉权和控告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没有规定复核、申诉的期限,而是由其配套章程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加以规定。考虑到申诉期限属于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在法中明确,因此,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复核、申诉的期限。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复核、申诉久拖不决,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机关提高办事效率,体现了依法施政的思想。公务员法规定:复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申诉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十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十日。依照我国立法惯例,这里的“日”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如果期限

4、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则最后期限在法定休息日后顺延一日。公务员辞退应进行书面告知,因此丁某的辞退日期是2012年10月6日,申诉期限是应从收到书面通知算起,不逾期。 3、海关老李本来担任秘书处副处长职务,后来领导认为他学历和专业知识都不能胜任这个职位的工作,因此把他调到办公室担任副调研员。老李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工作30年没犯过错误,领导不应该给他降职。因此向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答:处理不正确。申诉事项应当属于人事处理,如果是分配工作任务、安排出过出差等,属于行政管理事务,不能列入公务员申诉范围。申诉事项应当属于涉及个人权益的具体管理行为,而不是涉

5、及不特定人员的制定政策行为。 4、某市体改委公务员老张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记过行政处分,半年后,国家体改委系统撤销,因此老张被分配到市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由于他已经改正错误,计委同时也撤销了他的行政处分。市计委的处理正确吗? 答:处理正确。对公务员免予处分,是指机关对虽有违反纪律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且经过批评教育已经认识错误并能够改正的违纪人员的一种处理措施。因此,免予处分的公务员并不是不构成违纪,只是可以免予处分。免予处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公务员的行为构成了违纪,即公务员的行为构成了违纪,即公务员具有违纪的行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务员法之规定了违纪行为可以免予处分,对违法行为则不能免于

6、处分。二是违纪行为显著轻微,也就是说违纪行为情节不恶劣,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后果危害不大。三是违纪者本人经过批评教育后已认识了错误并能够及时改正。需要指出的是,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是“可以”免予处分,而不是“必须”或“应当”免予处分,在给予违纪公务员处分时,还应当考虑到违纪行为的性质,本人的一贯表现,以及对公务员队伍风气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5、王某系某报社记者,被单位无故停发3个月工资,王某认为是单位领导对他的打击报复,遂向市监察局提出控告,监察局决定不予受理。监察局的决定是否正确? 答:处理不正确。公务人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控告。公务员提出控告,应向上级机关或者专门机关提出明确的被控告人,并陈述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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