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冃验收管理办法(全文)发布时间:2009-12-23《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H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安(2009) 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H验收的监督管理,规范 有关工作程序,提升管理水平,我部组织修订了《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 照执行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生产安全,规范民爆物品建设项目验收,根据《民用爆 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木办法第二条木办法所称民爆物品建设项冃验收是指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许町、销售许可项冃的现场核查工作企 业新巾请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或曲于原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申请许可,盂组织专家迹行 现场核查的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倒家对民爆物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实行严格管理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各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不得给予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贲企业为调整民爆物品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线及现场混装作业 设备、设施建设项H的验收。
省、白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F简称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对原 有生产线不增加生产能力和不改变产品品种进行的局部技术改造和主要设备更新,企业新建、改建、扩建仓储 设施建设项冃的验收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线及现场混装作业建设项目的试生产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和试生产 计划的批准,并将试生产计划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生产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生产计划应为许可产 量的 10-20%第四条国家对民爆物品生产线建设项H进展情况实行年度汇报制度,项H建设单位每年向工业和信息化部 汇报项H进展情况项H建设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两年民爆物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可山金业聘请专家自行进行审査,也可山企业提请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 进行审查,其结果供企业参考第五条生产线及现场混装作业建设项H试生产应满足以下安全生产条件基木要求:(-)具备完整的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含定员定量、销毁规程)、产品检验规程等技术文件和企业 标准二) 金业应组织通过生产线内部验收三) 企业应制定试生产大纲,并完成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四) 安全生产条件考核单位认为需具备的其它条件第六条民爆物品建设项H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采用的工艺技术应具有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鉴定或技术成果验 收证书,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及限制的生产工艺技术:新建生产线上选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民爆物品专用 生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关于环保、节能、产品质杲等方面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三) 生产线及现场混装作业建设项H的设计应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具有民爆器材甲级资质的设计单 位承担:金业仓储设施建设项H的设计应山具有民爆器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四) 生产设池经试运行达到正常,连续试生产产品数戢达到年设计能力的5%以上或连续生产累计达到20 个批次以上:经型式检验产品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等满足标准要求;(五) 已整改落实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并山原安评机构确认合格已落实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措施第七条项冃验收,除提供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必备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二) 完整的设计资料和图纸生产线及现场混装作业建设项目应包含生产线的区位图、外部距离图、总平 面及竖向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防雷等图纸;仓储设施建设项日应包含外 部距离图、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防宙等图纸三) 建筑物、消防、防宙、环保和职业卫生等设施经专业机构测试合格证明或通过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文件四) 安评机构出具的安评报告和整改落实确认证明,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措施落实证明。
五) 生产线建设项H还应提供产品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含定员定最、销毀规程)、产品检验规程、 应急救援预案、批最试生产总结报告含自查验收、企业标准、经济分析、技术分析、质最分析、标准化审查 报告和用户慝见山民爆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最测试合格报告;(六) 组织验收单位需要金业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八条民爆物品建设项H验收的具体程序:(一) 按照本办法第七条,企业向作业场所所在地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许可申请资料 及建设项H验收所盂资料二) 按照第三条的职贾划分,组织建设项H验收的单位自收到验收中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情况分 别作出处理:对巾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巾请人进行补充,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巾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 理;对不满足验收条件的,作出不予验收的决定:对经审查确定不需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的,直接按有关规定办 理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对满足验收条件,经审查确定需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的,作出同意验收的决定告知 申请人,并及时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三) 纽织验收单位应根据验收项目的性质、内容等情况,成立验收专家组,召开现场验收会议专家组 应在国家级民爆行业专家弃中遴选5人以上专家组成,因特殊专业需要,可以聘请若干民爆行业专家库以外的 专家参加。
专家纽纽长应山国家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担任四) 验收专家组应听取巾请单位汇报,勘查现场,审查验收资料,确认资料的真实可靠性,抽测产品质 量,进行必要质询、审核后,形成专家组意见专家组意见应山验收专家组全部专家签字五) 建设项H通过验收后,组织验收单位应对验收结论进行审査,并及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符合 验收条件的,批准《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书面通知中请单位; 对于整改后方可通过验收的项书面通知整改内容并进行复核,经确定达到辖改条件后,再批准《民用爆炸 物品建设项H验收证书》第九条木办法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木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2月6 I J原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