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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及其法律问题的探析【摘要】子公司为核心组成的公司集团是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 为了更好地发挥母子公司的积极作用必须合理地调整母子公司间的法律关系 即母子公司内部的管理与控制关系和母公司与子公司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 东的关系。然血在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出现母公司滥用子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 其口身的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的行为,损害了子公司、子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 东的利益。本篇文章就试图对母公司的这种滥用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 保护措施,以维护上述主体的利益。【关键词】母子公司关系 法人资格滥用支配地位 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目录】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认定二、母子公司法律关
2、系分析三、探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现实意义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典型的组织形式,尤其以母子公司为核心的公司集团备 受社会青睐,其在促进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公 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 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其未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又缺乏对母子公司法 律关系的全而规定,使得在解决母子公司内外部具体法律关系的过程中缺乏法 律指导。因此,如何调整公司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法律关系,协调各方主体 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摆在立法者的面前的一-大课题。由于子公司在母子公司关 系中处于被控制和被支配的地位,母公司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控制和干涉 子公
3、司的内外事务使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不仅损害了 子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血且还影响了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子公司, 子公司债权人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失衡。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认定(-)母子公司概念界定1 母子公司的概念各国的法律渊源、公司传统、公司实践的背景不同,各国对母子公司法律 概念的规定都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该法只规定了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没有明确规定母子公司的法律概念。因此我国法学界对母子公司的概 念定义不一,总的来说,我国学者对于母子公司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江平等代表的控股权理论
4、;二是甘培忠等主张的控股权和事实控制支配权理论。综 合世界各国对母子公司的成熟立法以及学者们的理论,根据母子公司最基本特 征即母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和两者具有一定的控制和从属关系。我认为母子 公司的含义应这样认定:一个公司拥有另一公司的股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控制 或与另一公司签订支配合同形成控制关系,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1.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概念母子公司法律关系是指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母 子公司法律关系中,母子公司权利义务依据母公司持有的股权或控制支配协议 来确定。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亨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 决策和
5、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由于母公司通过设立、资产收购而成为子公司的股 东或通过签订支配合同而控制子公司对子公司亨有一定的权力,母公司往往通 过股东会来行使其权利。相应的子公司也应半积极地执行母公司做出的重大决 策,同时母公司应当承扌J1因为滥用决策权、决策不当给子公司造成损失,子公 司的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具有要求母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2.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特征因母子公司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主体,显然其关系比一般单一公司复 杂,其主要有如下法律:(1)母子公司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和子公司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他们在法律上都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拥有自己独立的财
6、产并能独立地承担民事 责任。虽然母子公司之间存在实际上的控制和被控制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 之间的独立人格。(2)控股与签订支配合同是形成母子公司的基本方式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 份,己达到对子公司的控制。母公司通过与他人共同设立子公司或收购子公司 的股份而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或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式控制子公司。二是通 过签订控制合同而控制子公司。此情况虽然母子公司之间不具有投资关系,但 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赖关系通过签订控制合同以实现利益的最人化。(3)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由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重 大事务
7、拥有实际表决权,其核心是对子公司董事会组成的决定权。公司的实际 权力核心是董事会,控制了董事会即控制了公司。母公司往往将自己的意思表 示强加于子公司之上,子公司不具有事实上的独立性。而且母公司还有计划的 并将长吋间的控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缺乏独立自主的经营管理 权。这也正是我们探讨以及如何规制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主要原因。(三)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形成1 投资投资是形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方式。投资色括:1、投资成立全 资子公司或与其他人联合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在其中占有控股权:2、 出资购买另一公司的股份,使其变成自己的子公司。这就涉及到了公司转投资 的问题我国公司法第十五
8、条作了十分宽泛的规定即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 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出资人。随着公司转投资限制的取消,公司之间的转投资变得更加容易可行, 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现象将会更加的普遍。但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 定涉及公司之间因转投资形成的相互持股问题,尽管母子公司相互持股,会导 致虚增公司资本、公司治理结构失去制衡,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的不良后果, 但相互持股使各关联公司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变得更加 容易,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的积聚能力,稳定相互持股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因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相互持股,而是通过对有关主体限制承 认了
9、公司相互持股制。2. 签订控制支配合同签订控制支配合同是指两个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约定某 一公司亨有控制支配另一公司的权力。通过这种方式来形成控制和被控制的母 子公司法律关系。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分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实则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母公司作为子 公司股东且为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亨有哪些权利,子公司应履行哪些义 务,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母公司又应对其经营决策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哪些 责任。根据上述我认为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应具体分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内 部关系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关系,外部关系主要涉及母公司与子公 司债权人的关系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关系。具体
10、如下:(-)母子公司内部法律关系I. 控制关系母子公司之间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就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关系。 虽然母子公司各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 动。但由于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或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投资设立,或出资购 买另一公司的股份,其中母公司具有控股权。或者与其他公司签订控制支配合 同以实现对该公司的控制,使子公司的独立自主权受到力限制。母公司作为子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规定,亨有参与子 公司的重人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此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而这 些重大事项的决策 权在于子公司的股东会,由于母公司的控股地位母公司在子公
11、司的股东会起了主导作用。因此,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都是母公司决定的。母 公司还因其投资所占比例大而在子公司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可见,子公司 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实际都是由母公司控制,由此产生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 控制关系。2. 管理关系虽然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营和管理的自主权,但由于母公司 为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使子公司的独立自主权受到力限制。母公司 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董事会来控制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子公司的董事会实际上 是母公司在子公司的代表,负责贯彻执行母公司的指示和政策,从而形成了母 公司与子公司这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母公司除了鬥身的经管理z外最 主要的
12、任务是对其所属的子公司进行领导和管理。但如何具体进行管理我国法 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因其为公司集团内部的管理关系,公司集团不同相关管 理的方式也不同应视情况而定。3. 投资或支配关系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是通过对子公司的投资或签订控制支配合同实现的。 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这种关系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或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第二种是母公司购买 子公司的股份并达到了控股地位;最后一种是母公司通过签订控制支配合同来 控股之子公司。通过上述三种情况來实现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形成控制和被控 制关系。4. 财务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各具有法人资格,各是独立的纳税主体,
13、因此母子公司在 财务核算上是独立的。但对于母公司的股东来说,母公司的各子公司财务状况 直接牵涉到他们的利益,因而要求在母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子公司的 内容。具体做法是在每一财务年度终结后,母公司不仅要制作自己的财务报告, 还要制作整个公司集团的财务报告,让母公司的股东和其他有关人员了解母公 司所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三)母子公司外部法律关系对于母子公司外部法律关系,我认为母子公司外部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母公 司与子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关系以及对子公司 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保护问题。I. 母公司与子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债权人之问的关系主要是指母公司对
14、子公司债权人承担 何种责任问题。母公司作为子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子公司债务 承担有限责任。母公司又为子公司控股股东,虽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但母公司又往往为了集团利益滥用子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子 公司债权人利益,在此情况下应实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如下:(1) 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根本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能够以自己的全部财产 对公司债务承扌J1责任。而子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子公司要求其承扌II清偿责任而 不能直接跨过子公司要求其股东承担责任。由于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 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
15、为公司债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英全 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母子公司法律关系中母公司为子公司的股东仅 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子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虽母公司为子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和支配,但子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由公司的有 限责任性质所决定的。(2) 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例外有限责任制度作为公司法的基石,使股东责任与公司责任相区别,激发 了人们投资积极性,促进经济的繁荣。但有限责任制度本身也存在着一些 弊端。就母子公司乙间法律关系而言,母公司为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对子公司进行控制支配和
16、管理,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将有利于母公司公司间的和 谐发展。但母公司往往为了口身的发展或其他子公司的利益滥用母公司对子公 司的控制和支配权,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半的经营, 如母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决策要求或禁止子公司从事某些经营活动,或不得与 母公司从事的经营项H相竞争等,造成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想混同。在这 种情况下虽然子子公司在形式上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实际上己丧失了独 立的生产经营权和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这样不仅损害了子公司利益,也侵害了 子公司少数股东和子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针对上述母公司的行为如还要求母公 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话则显失公平和正义。为了规范母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行为, 保护子公司和子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美国确立了 “刺破公司面纱原 则”,相应的我国也规定了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