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研究-荀子礼乐论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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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学研究-荀子礼乐论发微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是儒家文化传统中,一向十分重视礼乐的问题。如孔子在讲到为人时说:“同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在回答子路问怎样才称得上是一个“成人”(完全之人)时又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2)这是说,若具有此四人的才能、品德,再以礼乐来夫范之、文师之,使其内在的材德与外在的仪表协调一致,这样才称得上是一个完人(3)。而在讲到为政时则也强调说:“礼乐不同,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4)由此可见,在孔子看来礼乐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荀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系统地论述礼乐问题的一位思想

2、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乐理论的奠基人。在他的传世著作中,除了礼论与乐论两篇专题论文外,其馀诸篇也几乎没有不论及礼乐问题的。他的礼乐理论,对于以后成为儒家文化基本经典之一的礼记一书有很大的影响。礼记中的礼乐理论,可以说是以荀子礼乐理论基础,同时融会了孔门后学儒家各派的礼乐观点汇集而成的。为什么礼乐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呢?荀子首先论证了礼乐的起源。他在礼论篇中开宗明义就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义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这是说,礼起

3、源于对于社会人群物质欲求分配的需要。通过礼,确定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名分,然后按照名分来分配,以满足每个人的物质请求,这就是礼的社会作用。荀子认为,一个社会是不可能绝对平均的。如他说:“分均则不遍,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隔者,是义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5)这里,荀子把贫富贵贱的等级,看作天经地义,那是由其时代的局限性决定的。然而其中的阐发的“维齐非齐”的道理,即如何通过合理的差别,

4、使整个社会达到有序而和谐,这还是很值得深思的。由此,荀子进一步认为,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能胜物,原因即在于人能群居而和一。而人之所以能做到群居和一而不争不乱,关键就在于规定社会每个成员的名分。这也就是荀子反复强调“人之生不能无群”,“群”不能“无分”的道理。他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之谓也

5、。”(6)总而言之,荀子认为,人类如果“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7)。这也就是礼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乐论篇中荀子对乐的起源分析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思,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这是说,乐是起源于对于人的情感的正确引导的需要。通过乐,陶治人的情操,培养人的善心,防止邪淫

6、的腐蚀,这就是乐的社会作用。在以上关于礼乐的论述中,荀子首先肯定了人的物质欲求和情感宣发是不能没有的,因而也是合理的。然后再分析说,物质欲求必需有一定的“度量分界”,情感宣发必需有正确的引导,否则将会引起人们间的物欲争夺和情感放纵,从而造成社会的混乱。所以,一个国家和社会必需要制定礼来界定和满足社会每个成员的物质欲求,制定乐来引导社会每个成员的情感得到正确的宣发。这里,荀子虽然是从人的最基本的生理欲求和情感出发来分析礼乐起源的,但同时也十分肯定地指出了礼乐制度是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时期,由社会的管理者们(“先王”)制定出来的。这也就是说,礼乐问题既是社会制度、伦理的问题,同时又有着

7、人性上的依据。应当说,这是对礼乐起源问题相当深刻的理论论述。关于礼乐的社会作用及其重要性,特别是礼的社会作用和重要性,荀子有许多的论述。如他说:“礼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蹶陷溺”(8),即礼是个人行为的准则。又说:“礼以定伦”(9),即礼也是确定社会人伦关系的准则。而更重要的是:“礼者,政之免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10),即礼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关键所在。因此,他反复告诫统治者说:“国之命礼”(11)。总之,他认为:“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12)“学至乎礼而止矣!”(13)。至于乐的社会作用和重要性,荀子认为,即在于乐不仅可以陶冶人的性情,而且还可以使上下“和

8、敬”,家庭“和新”,乡里“和顺”,“善民心”而“移风易俗”。而礼乐互相配合的综合社会效果则是:“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所以,荀子归纳说:“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14)这是说,礼乐使人志趣纯洁,行为端正,耳聪目明,心平气和,移风易俗,社会安宁,人们以表扬善行为喜乐之事。乐礼体现了性情物理中不可变易的根本原则。乐的作用是使群体和谐,礼的作用的是使群体有序。所以,礼乐可以说统摄了天下的人心。礼记进一步发挥了荀子的礼乐理论。荀子曾说过:“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

9、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15)即把具有礼义人伦作为人类与草木禽兽根本区别之所在。礼记作者同样也把礼乐文明作为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强调出来,如曲礼篇中说:“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鹿。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又乐记篇中也说:“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乐行而伦清”。由此,曲礼的作者指出:“夫礼者,所以定新?、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

10、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新;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记仲尼燕居的作者也强调说:“礼之所同,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而礼运的作者则更为严肃地指出说:“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这最后一句话可能有危言耸听之嫌,然又确实是很值得我们注意和深思的。我国近代著名爱国思想家曾极为深刻地指出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11、”(16)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是其经济、政治、文化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之所在。要消除人们的民族主体意识,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让他知道自己的历史。所以,历史是不可忘的,是不可讲的。同样,在一个国家民族的礼制中也凝聚着这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一旦丢?之或割断之轻则也会造成社会伦理规范的失节,重则亦有可能招致“坏国、丧家、亡人”的结局。“乐者,天地之知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又,结合儒家的中庸理论,乐记作者还十分注意礼乐制度的适度性。如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由此,它又认

12、为,适度的礼乐制度一定是简明易行的,而不应是繁琐的,所以说:“大乐必易,大礼必简。”礼和乐是内外相配合的,即所谓:“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关于这一点,在文王世子篇中更进一步作了充分的说明,其文曰:“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悻(和顺),恭敬而温文。”荀子和礼记中有关礼乐的论述,是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中礼乐制度和礼乐教育的根本理论基础,它的影响十分深远,并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特点之一。从这一意义上讲,谭嗣同说的“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17),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如上所述,传统的礼乐制度和礼乐教育,都是围绕着

13、伦理道德问题展开的。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礼乐的中心内容是协调人际关系的“五伦”观念,即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18)可以这样说,五伦观念是支配我国人们道德生活中最有力的传统观念之一。就理论上说,五伦关系应当是关系双方的交互义务,这在原始儒学中,多少还可见到这种交互义务的五伦观念。如,孔子就说过:“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9)。对于不仁不义之君,孟子、荀子都认为即使诛杀之也是无可非议的(20)。荀子则更从理论上提出调了“从道不从君”(21)的原则,并认为如周之灭殷是“君臣易位而非不顺也”(22)。礼记礼运篇中则更明确地把“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

14、,长惠幼顺,君仁臣忠”(23),即关系双方的交互义务,称为“人义”。至于朋友有信,则不言而喻必需是相互间的讲信。西汉以后,随着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五伦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中主要是把原来多少还带有某种交互义务的关系,改变为一方的绝对权利和一方的无条件服从。这就是从董仲舒到白虎通所确立起来的“三纲”说,亦即确立起君、父、夫的绝对权利地位和臣、子、妇的无条件服从。宋代理学家更给“三纲”说以“天理”的依据,如朱熹所言:“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尽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24)从此,绝对服从君权、父权、夫权的“三纲”说成了传统礼教的核心,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的根本伦理

15、观念和道德规范。在近代民主革命时期,人们把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怒斥之为“吃人的礼教”,并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和彻底的否定。这是近代民主革命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伦理观念上的变革运动,否则就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而且,从某些现状来讲,就是在今天,也还有需要严肃清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伦理观念的残馀影响,以完善社会民主制度、健全独立人格、发扬自主精神。正是在这种历史和现实的背景下,“五四”以来极少有人正面谈论传统礼乐制度和礼乐教育的批判继承问题。即使在今天大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倡继承优秀传统道德的情况下,对于传统礼乐制度和礼乐教育中有没有值得我们今天继承的优秀内容,也还是为人们所怀疑或不敢直接加以肯定的。不少学者对儒家的仁的思想给予了很多的肯定和发挥,而对于儒家的礼乐教思想不是予以否定就是避而不谈。其实,儒家的仁的思想与他的礼乐教育思想是不能完全分开的。孔子一句“克己复礼为仁”,已经点明了仁与礼之间的内外表里关系了。而要继承优秀传统道,那末传统礼乐教育更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由此看来,当前很有必要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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