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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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近年来,XX市XX区纪委监委站在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的高度,注重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推进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融合贯通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反腐成效。一、XX区纪审协作现状当前,XX区纪审协作的主要方式是探索并实施了“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在巡察中引入审计监督力量,构建巡审及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网,优势互补、相互借力,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推动巡察工作高

2、质量发展。1.充实审巡力量,凝聚监督合力。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审计人员参加巡察工作,为巡察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通过对财务会计资料的审查,快速精准锁定重点核查内容和对象,帮助巡察组及时发现一些隐匿较深的问题线索,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度反腐。建立审计人员常态化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将8名审计类专业人员充实到市委、区委巡察人才库,全程参与巡察工作。XX年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抽调审计人员参加市、区巡察工作17人次。2.探索“巡审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在巡察工作中,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探索“巡审结合”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巡察工作和审计工作精准对接,有效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巡察组充分利用审计资

3、源,认真研判被巡单位近年的审计报告,初步列出被巡察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和监管薄弱点,带着问题“巡”,带着重点“察”,使巡察工作精准出击、有的放矢。审计部门针对巡视巡察报告中的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计,做到以审助巡、以审促改。通过“巡审结合”,借助审计的力量为巡察工作服务,实现巡察与审计的及时对接、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拓展监督成果,既有利于推进审计职能的发挥,又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快捷性。3. 成果互相运用,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动态监督配合机制,巡察期间,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商、互通情况,以“巡”带“审”, 以“审”促“巡”。每轮

4、巡察准备阶段,巡察组向审计部门调取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报告等资料信息,共享各类审计发现问题与分析成果,为明确巡察重点方向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将被巡单位历年来的审计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范围,让审计“经济体检”成果更多转化为反腐倡廉的“政治成果”。巡察结束后,审计部门可以把巡察报告反映的问题列入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效能,督促被巡察单位重视审计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改,杜绝“屡审屡犯”的情况发生。二、当前基层纪审协作存在的问题1.工作融合不够。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主体是纪检察机关,而审计机关是对经济行为的监督主体之一,两类监督应严格依纪依法各司其职,在纪律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不能缺位、越位和

5、错位。基于此,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双线并行,泾渭分明,在审计项目计划和巡视巡察、纪检监督计划方面对接沟通不够,在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过程中,既存在交叉重合,又存在共同的“盲区”和空白。缺乏协调机制,仅仅依托“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合作的领域还不够宽,合作的方式比较简单,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专项巡视等党内监督之间的信息共享、经验分享、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方面,缺乏顶层设计。各监督主体之间在业务交流方面的实践和探索还缺乏渠道和途径,在提高监督合作效率、培养复合型监督人才方面还缺乏合作手段和平台。2.成果共享不够。体现在信息共享不够,在发现问题调查取证、疑难问题定性、重大案

6、件会商移送、重要情况沟通、相关资料查询、数据安全共享、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加强成果运用、研究提出体制机制制度问题解决建议等方面缺乏合力,特别是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尚未建立,还存在信息碎片化和信息孤岛的情况。此外,在加强监督成果深度开发利用、推进成果共享方面探索不够,未将监督成果运用于干部考核任用的前置环节,并且双方共同研究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促进单位规范管理等方面也还有待加强。3.容错衔接不够。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的都是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党内监督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审计监督的重点是查找、解

7、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阻碍和影响改革发展进程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等。二者目的的差异性,决定了二者容错纠错的途径有所不同。纪检监察监督本着惩前感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多运用“四种形态”容错纠错。而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按 照“三个区分开来”等标准来判断、分析和处理审计监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此,二者在容错纠错方面,缺乏有效沟通,各自出台容错条目,容易导致监督对象无所适从,出现一方免责,而另一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三、加强纪审协作的意见建议1.加强立体机制共建,拓宽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的维度。在不影

8、响两者相互独立性的前提下,建立纪检监察和审计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资源的整合和监督力量的优势互补,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应立足各自优势,建立“五共”机制,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一是计划共商。研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明确协作范围、责任部门和协作配合机制,双方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重要事项办理等方面有效进行协作配合。做好经常性沟通、情况通报、会商协调等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的重要问题,促进业务交流,做到监督协同。二是信息共通。充分发挥区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纽带”作用,建立固定的例会联系制度,双方就各自需要对方支持、配合的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接会,通报纪检

9、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问题和重要情况,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对于拟开展的重点监督工作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重要风险隐患以及接受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加强沟通交流,并及时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监督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及时交流各类监督信息。三是力量共助。审计机关可派出审计干部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巡视巡查,培养查处大案要案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派出干部参与审计工作,提升揭示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在查处问题线索过程中,在人员调配方面可以优势互补,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集中办案,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将财经、法纪、计算机等专业技能运用到问题

10、线索处置过程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监督共进。共同推进相互体检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定期组织对审计机关开展巡察,审计机关定期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例行审计,加强相互监督,防止“灯下黑”。五是差错互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容错纠错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共同支持改革发展。2.加强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的精度。一是立足“靶向更准”,发挥审计“探照灯”作用。可借助审计专业性强、触及面广、反应快速的优势,积极探索实行先行进驻审计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好“前哨”,通过审计人员全方位、 无死角、细致入微的前期审计,让纪检监察机关提前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

11、策”,以便更好靶向定位,确保有的放矢。特别是查出大案要案过程中,通过审计机关打前站,纪检监察机关再会同审计机关共同分析线索、 交换意见,商讨下一步突破重点、调查措施和调查对象.把涉嫌违纪初核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预想到位,把证据间的关联研判准确,从而扩大发现违纪线索成果。二是立足“拳头更硬”,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定期移交机制,对一些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机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会商,共同研究提出调查处理的方向和应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等,有效解决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衔接中问题线索难定性、证据标准不清等难题。助力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十指攥紧形成强有力的双拳,凝聚监督合力,打出监督组合拳。三是立足“效果

12、更好”,切实发挥“防护墙”作用。对日常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通过问责利器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定期对已到审计整改期限的项目进行督查,对已整改问题全面梳理,对审计项目未整改、部分整改、已整改到位等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全过程跟踪,切实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明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整改力度,使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形成专长互补、互相借力的良好局面。3.加强成果共享共用,增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的深度。一是将成果运用于规范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要从各自业务的角度出发,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经济问题及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向监督对象和管理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有针对性

13、地组织后续跟踪监督,同时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意见,推动源头整改和整体规范管理。二是将成果运用于干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不仅同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而且同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探索将日常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干部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干部廉洁档案,推动监督结果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为干部管理、选拔、任用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做好与履职尽责管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文章。三是将成果运用于追责问责。审计部门更关注发现问题,在推动问题整改和查处问题时采取的处理手段缺乏刚性。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切实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将审计常规经济体检与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相结合,发挥双重作用。对于一些普遍性、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微杜渐,从而保护干部,防范系统性廉洁风险的发生。针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尤其是对涉及“踩红线”“越底线”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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