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金融网权威发布广东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更多广东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的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为目的的惠民工程,实行清远市级统筹参保对象除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本市或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自参保缴费后的1月1日起,在医保年度(自然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普通门诊、特定病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应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参加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作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和标准根据清远市发文规定,一般从每年9月开始办理参保缴费。
参保办理方式是持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及村、居委办理参保手续,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一、住院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年累计支付最高限额50万元(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1、清远市内住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凭身份证或医疗证)直接在社保局定点医院登记、结算因生育住院还需提供计生部门证明交通事故需住院的提供交警部门裁决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2、清远市外住院(1)转院转诊:参保人因病需转上级医院的,须由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开出转院转诊申请表,在两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局城乡医保办登记备案2)申请异地就医:参保人自己要求到异地就医的,需到社保局城乡医保办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后方能给予报销医疗费3)异地住院费用实时结算 :参保人因病需到以下医院住院治疗的,凭患者身份证或医疗证、转院(诊)证明到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办窗口办理登记(生育和未核定原因的外伤除外)在社保局成功登记并打印回执,即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1.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2.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3.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4.广东省人民医院5.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6.广东省中医院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8.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9.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0.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1.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1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14.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15、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16.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1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 18.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19.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 20.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1.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如有变动,以清远市公布为准)二、普通门诊统筹1、普通门诊选点:参保人可在社保局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院中就近选择一间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农村居民原则上按属地原则指定所属镇(街)卫生院 (因工作、户籍或居住地变动、就读等原因需选择其他定点门诊的除外),同时户籍所属村委卫生站也成为本人普通门诊定点医院。
每年的12月为下一年度普通门诊选点变更时间,选定后一年内不予变更2、普通门诊就诊:参保人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凭身份证或医疗证)到所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就诊3、普通门诊结算:符合普通门诊三大目录支付范围的费用按55%直接在医院记帐报销,属个人支付的费用(含个人自付45%及自费的费用),由参保人用现金支付给医院三、门诊特定病种(一)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包括:门诊指定病种、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病种1、门诊指定病种(1)、恶性肿瘤放、化疗,肝癌术后抗病毒治疗,乳腺癌、前列腺癌术后内分泌治疗,药物靶向治疗2)尿毒症:限血透、腹透3)肾移植术后抗排拆治疗4)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拆治疗5)肝脏移植术后抗排拆治疗6)血友病7)重型地中海贫血或海洋型贫血2、门诊特殊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非指定病种)、糖尿病、冠心病、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帕金森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癫痫、强直性脊柱炎、艾滋病。
3、门诊补助病种白内障、狂犬疫苗、肺结核、丙型肝炎、生长激素缺乏症、进行性系统硬化症、肺淋巴管平滑肌瘤二)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办理: 按特定病种认定的细化标准,患特定病种的参保人提供近期二甲以上或专科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原件(住院期间的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科或医务科业务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英德市人民医院申请认定,填写《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通过认定后将所有认定材料送社保局医保股审批通过审批之日起开始享受所认定特定病种的医保待遇 四、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无须额外申请 五、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须知1、就诊医院必须是社保部门定点医院才能纳入报销2、所发生的医疗费必须在出院后一年内申请办理,逾期不予办理3、我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就业等原因中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期间相应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含异地医疗保险)一)异地住院报销需提供资料:1. 医院发票(原件)2.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 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不要每日的清单)4. 社会保障卡(要求激活)复印件v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患者身份证或医疗证、清远范围内通存通兑银行存折(活期)或银行卡的复印件5. 转院转诊证明或者异地居住的其他证明资料。
6. 外伤需提供医院入院记录明确外伤原因,并写外伤经过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加盖公章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裁决书、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二)生育住院报销需提供资料:1. 医院发票(原件)2.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 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不要每日的清单)4. 社会保障卡(要求激活)、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患者身份证或医疗证、清远范围内通存通兑银行存折(活期)或银行卡的复印件5. 市外住院的须提供:转院转诊证明或者异地居住的其他证明资料(三)新生儿随母住院报销需提供资料:1. 医院发票(原件)2.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 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不要每日的清单)4. 新生儿医疗证复印件5. 母亲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6. 未提供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清远范围内通存通兑银行存折(活期)或银行卡的复印件(四)肺结核病诊疗补助申请需提供资料:1、《清远市结核病补助申请表》;2、门诊收据(发票)和费用清单;3、肺结核病诊断及完成疗程证明;4、社会保障卡(要求激活)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患者身份证或医疗证、清远范围内通存通兑银行存折(活期)或银行卡的复印件(五)特殊门诊报销需提供资料:1. 门诊发票(原件)2. 特殊病种认定书的复印件3. 门诊清单(原件)4. 社会保障卡(要求激活)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患者身份证或医疗证、清远范围内通存通兑银行存折(活期)或银行卡的复印件5. 非就诊医院取药需医院出具外购药品证明。
v以上如有变动以清远市社保局公布为准2022年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如有变动以清远市社保局公布为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实际支付金额20万元市内住院报销比例市外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90%75%60%80%65%5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不含起付标准),由大病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年度实际支付限额(含统筹支付)为50万元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补充报销比例市内市外1万元~2万元(含)50%40%2万元~5万元(含)55%45%5万元~10万元(含)60%50%1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70%60%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为纳入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支付55%点击查看更多医疗保险相关资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