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解除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_范文大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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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解除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_范文大全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开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变更解除的劳动合同,欢送参考阅读。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假如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那么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那么,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原那么。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3、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根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假如合同签订时所根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假如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

4、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消费任务或者消费经营工程等。用人单位的消费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构造,这就不可防止地发生转产、调整消费任务或者消费经营工程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消费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安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才能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进步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

5、者假如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展变更。主要有: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抑制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那么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

6、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背法律制止性、强迫性规定即可。假设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详细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

7、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1、过错性辞退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

8、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假设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9、,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详细是指:用人单位应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

10、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3、经济性裁员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本钱,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缺乏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适用情形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根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才能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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