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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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巢办发(2017) 31号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 及驻巢各单位:巢湖市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 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巢湖市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十三五”期间,是巢湖改革创新的关键期、产业发展的转 型期。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 才强市战略,根据巢湖市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巢发 20179号),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合肥市委关 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

2、,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遵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 素养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为奋力实现“安徽争五强、全 国进百强”目标,加快建设“明珠之城”,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 智力支持。第二条 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培训、创新机制、打造平台、 优化环境等措施,使全市科技型、知识型、创新型、创业型企业 家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素质全面提升,形成一支高素 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 达到2000人。在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养造就50 名“优秀企业家”和50名“优秀企业经理”。第二章培养对象和选拔程序第三条 培养对象。围绕我市经济社

3、会发展需求,选拔培养 具有全局战略眼光、品牌建设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 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理”。重点从新 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生 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 服务业中产生。第四条培养对象须同时满足个人条件和企业条件。(一)个人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 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2. 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3. 在巢湖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在申报企业工作不少于2年。4. “优秀企业家”须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优秀企业 经理”须为企业的经理或部门经理。(

4、二)企业条件1. 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3年每年上缴 国税、地税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2.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 权,已经产业化或为社会提供服务。3. 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o4. 在同类企业中排名居于前列。第五条 选拔程序。分为5个环节。一是印发通知。每年第 一季度,市人才办印发申报工作通知。二是组织申报。企业申报 材料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所在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审核后, 统一报送市人才办。三是专家评审。市人才办会同市经信委、市 科技局等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提出巢湖市“优 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理”人选建议名

5、单。四是社会公示。 建议人选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征询市纪委、 综治、环保、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 行公示。五是批准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市政府联合行 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第三章支持政策与措施第六条 建立专门人才库。经评选表彰的“优秀企业家”和 “优秀企业经理”,纳入巢湖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第七条 加大资金投入。对入选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 企业经理”,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所在企业予以 配套,主要用于参加各种省内外研修、培训等活动。根据市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市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并建立奖励资金 逐年递增机制。第八条 实施人才提

6、升。入选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 业经理”,纳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人才培训计划,培训方式主 要包括:1集中专题培训。邀请在危机管理、企业战略、创新政策、 上市投融资、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省内外专家专题授 课,组织各种学习交流活动。2学习交流与考察培训。组织入选的“优秀企业家”和优 秀企业经理”到国内先进地区、重点企业考察交流。第九条加强能力提升。根据入选企业家和企业经理的实际 需求,有针对性地通过选送研修、实践锻炼以及承担重大科技项 目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拓宽视野、更新理念,着力提升创新能 力和文化素养。第十条支持创新发展。把培养“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 经理”与培养“巢湖创新英才”

7、“巢湖创业英才”结合起来,在申 报省、合肥市各类人才项目以及各类科技奖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 持。第十一条 推进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 所等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 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第十二条弘扬企业文化。推动企业营造开拓创新、诚实守 信、合法经营、服务社会的企业文化,把自主创新、守法诚信和 将企业做大做强变为自觉行动。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入选企 业家和企业经理的创新创业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尊 重、支持、崇尚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舆论导向和氛围。第十三条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各类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能 力。鼓励入选企业家和企业经理加入

8、巢湖市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协会,充分发挥市人才协会的交流平台作用。建立科技特派员为 入选人选所在企业长效服务的机制,形成100人左右的科技特派 员队伍。加强市党政领导对企业的帮扶,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家快速成长提供有力支持。第四章组织保障第十四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 单位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要把 培养“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理”作为今后各地人才工作 的重要任务,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第十六条 建立协调机制。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 明确各自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在各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和 入选人选所在企业之间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形成纵横贯通的工作体系。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2017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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